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9一临071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19年2月28日,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与国安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该次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250,000,000股。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13号)。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826-01号)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年8月26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数为2,250,000,000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解除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