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48 公司简称:文灿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档汽车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底盘系统、制动系统、车身结构件及其他汽车零部件。公司秉承“诚信为本、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立足在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领域积累的经验和技术,不断增强自主研发与创新能力,拓展现有业务市场份额,优化产品结构,同时稳步推进企业建设,增强公司实力。
2015年3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中国压铸件企业20强”;2017年6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中国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2019年3月,公司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2017年6月,子公司文灿模具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中国压铸模具生产企业综合实力20强”;2019年3月,子公司文灿模具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模具企业综合实力20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近年来,虽然全球经济步伐放缓,全球和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均有所下滑,但由于基数较高,每年汽车产量仍有相当可观的规模,处于高位调整的时期,且随着单车用铝量的大幅上升,抵消了汽车产销量下降的影响,综合而言,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随着下游行业竞争的加剧,市场将进一步集中,品牌口碑好,性能卓越、能耗低的大型汽车企业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定位于高端汽车品牌的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客户包括采埃孚天合、格特拉克、法雷奥、威伯科等全球知名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大众、奔驰、特斯拉、长城汽车、上海蔚来、吉利、比亚迪等整车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48.43万元,同比下降3.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60.54万元,同比下降37.41%。主要系公司受汽车行业市场环境影响销售下降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二)业务发展情况
1、持续开发优质客户,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在客户开发、维护和服务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系统流程,为进一步拓展销售网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公司不断强化在汽车类压铸件领域的竞争优势,在巩固原有客户资源优势的同时,不断开拓质量优良、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客户群。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了法国三电(Sanden)、德国曼恩(MAN)、格罗夫氢能汽车、愛尔铃克铃尔等优质客户,为法国三电供应空调压缩机零件,为曼恩卡车供应发动机管类零件,为格罗夫氢能汽车供应车身结构件,为爱尔铃克铃尔供应发动机零件。
2、稳固现有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稳固与现有客户的业务关系。2019年上半年,公司与现有整车客户大众、特斯拉、上海蔚来、奔驰汽车、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继续展开全面深入合作,2019年1-6月,对其销售收入分别为13,048.14万元、6,039.04万元、4,762.02万元、3,620.58万元、3,147.63万元和3,122.40万元。
去年重点开拓的新客户上汽集团、广汽集团、比亚迪、小鹏汽车等新客户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交样或准备交样。今年下半年将重点开拓华晨宝马、理想汽车等潜在客户。
3、加大研发投入,稳步推进新产品研发及量产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推进已获得的新项目、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与技术投入。2019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3,199.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33%。重点研发项目包括:大众新能源MEB平台重点项目核心零部件电机壳体的项目;北京奔驰、广汽新能源、上海蔚来车身结构件项目;日本法雷奥空调压缩机项目;法国三电新能源空调压缩机项目;格特拉克混合动力拨鼓项目。
(三)建设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增加、订单规模扩大,为了快速占领市场,2019年公司积极扩大生产能力,加强对生产基地的建设。
1、公司目前共5个生产基地,文灿股份、文灿模具、南通雄邦、天津雄邦、江苏文灿,其中子公司天津雄邦已完成基本建设,正在进入逐步达产期,子公司江苏文灿正在进行基本建设,处于试生产阶段。工厂全部完成建设后,将大大提高公司产能,增强订单响应速度及产品交付能力。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位于天津雄邦、南通雄邦,投资总额分别为7.36亿元、5.08亿元,其中天津雄邦IPO募投项目预计将于2020年2月达产,南通雄邦IPO募投项目已于2019年4月进入达产期。
3、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4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实施地点分别位于江苏文灿、天津雄邦、南通雄邦、文灿股份,投资总额分别为6.11亿、1.92亿、1.09亿、0.26亿。江苏文灿于2018年6月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江苏江旭铸造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此次募投项目将对江苏文灿厂房及生产设备进行改扩建及更新,引进先进、高效的生产设备,将江苏文灿打造成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第二个生产基地。天津雄邦将在现有生产基地的厂房内新增发动机系统(电机壳体)、变速箱系统零部件的生产线,扩充产能。南通雄邦将主要新增开展汽车零部件压铸模具的设计及制造,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增模具需求。文灿股份将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及信息化项目,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以及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现有业务的盈利能力及生产管理效率。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20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如下:
■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10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4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5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8,804.60万元,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雄邦”)、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江苏文灿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文灿”)均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南通雄邦、子公司天津雄邦、子公司江苏文灿已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南通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天津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江苏文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6月18日,本公司已同子公司江苏文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不包含未置换的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正在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注3:公司于2019 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2,001.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1)。
注4: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19年7月31日披露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2)。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6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投资
建设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
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
● 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建设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文灿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的议案》。江苏文灿拟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下称“项目”或“本项目”)。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江苏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文灿”)
2、注册地点:宜兴市屹亭街道宜北路930号
3、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用压铸件、摩托车用压铸件、模具、夹具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930号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江苏文灿的新建项目,规划用地23889.80平方米,主要建设机加工车间约计16,000平方米。
4、项目投资估算:经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产品的机加产能,主要用于满足新能源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机加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精密铝合金零部件的行业地位。
五、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将结合整体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开展。未来宏观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及汽车消费政策的调整等均可能会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造成影响,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7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影响。
2019年8月26日,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根据该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需根据上述准则的变化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2018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列报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执行上述新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1、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执行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8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0.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4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2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
4、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通过投资保本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并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或股东的情形。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文灿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文灿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9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等。
3、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0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22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729.77万元人民币。其中,1,049.27万元与收益相关,680.50万元与资产相关。具体明细如下:
■
注:单项低于50万元的政府补助合并计入“零星补助”,进行分类合并列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