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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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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0,574,241.47元,同比下降14.88%;实现营业利润887,052,084.87元,同比增长83.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0,697,672.23元,同比增长 128.67%,具体的经营情况如下:

传化智联-传化物流业务:

报告期内,传化智能物流平台以“全国化城市物流中心”、“智能化系统”、“支付平台”三大基础设施为基石,持续开展智能园区服务、物流服务、智能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取得显著经营成效。

(1)智能园区服务,深耕重点城市发展,园区经营稳健攀升,底座优势进一步夯实。

在全国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方面,公司围绕“三纵四横”交通大通道的布局已基本完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公路港68个,其中在建及拟开工项目13个,储备签约项目160余个。

同时,公司聚焦在全国重点城市的布局,在青岛、重庆、西安、成都、哈尔滨、郑州等地推进城市深耕发展计划。在青岛,致力打造成产城融合区域性标杆。在西南地区,与重庆交运、成都铁路局、中远海运集团共同打造国际性综合物流公共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园区经营精耕细作,并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7亿元,毛利较同期增加0.8亿元,同比提升47%,半年度累计车流量1,246.4万车次,上半年港内平台营业额实现200亿元,平台纳税达6.69亿元。

在租赁业务方面,公路港实施以货为中心的功能转型,通过以租代建、试水特色服务、多元化园区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的物业资产,提升了园区经营坪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范围获取的土地权证面积为1107万平方米,园区经营面积348万方,物业整体出租率达到85%,入驻企业达10,170家。

在加油站业务方面,成都、南充、济南、淮安四地的项目已投入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加油站业务实现油品销售额16,352万元。贵阳、淮北项目已经进入试运营阶段,其余10个城市的加油站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在增值业务方面,基于港内集聚的流量资源,公司大力推广油服业务,面向物流企业及卡车司机销售实体及电子油卡,截至报告期实现油卡销售额19.6亿元;同时,发挥公路港资源优势,与轮胎、润滑油、车用尿素等车后品牌商建立合作,为车后品牌商提供广告及精准营销服务,为港内物流企业及卡车司机提供商品团购服务。

(2)物流业务聚焦重点行业及优质客户,发展基础更巩固,发展势头更强劲。

报告期内,公司以聚焦重点行业与优质客户为原则,对运输、配送、仓储服务单元做出了业务整合,明确了在全网重点开展以仓运配一体化为核心的物流业务,同时以提质增效为原则,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商贸物流一体化业务。

在仓运配业务方面,公司以制造商基地仓、经销商区域仓为核心抓手,整合配套运力资源,形成标准化产品,打造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聚焦快消、化工、车后、3C家电等行业展开物流服务,累计仓配服务客户114家,运营仓储面积超过12万平米,覆盖31个城市,收发货件数超过1.4亿件。

物流供应链仓配一体业务产品在成都、青岛、杭州、淄博等地区,逐步获得市场认可。公司通过从优质的干线运输服务切入,逐步为客户提供全国化、一体化、集约化的仓运配综合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提升从产到销、从当地工厂到全国客户的供应链效率。如:公司为化工细分领域(聚氨酯)领军企业山东某化工企业提供仓配一体化全国解决方案,解决了客户在跨区域发展业务时,需要多方对接物流、仓储服务商,库存管理滞后、运输时效、质量不可控等痛点,获得了对方企业的一致认可。

(3)智能信息服务接端联网,平台化与一体化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围绕智能信息服务,公司在智能园区服务与物流服务方面,分别形成了服务大客户、连接货主和物流企业的一套成熟解决方案。

在智能园区服务方面,公司将十多年平台经营管理经验沉淀在智慧园区管理系统内,并完成系统的标准化与通用化改造,重点实现了智能企业服务、数字月台等核心功能,为客户提供企业安全智能监控以及车辆出入识别等服务,截至目前智能园区系统已覆盖51家公路港。同时,加快外部园区合作,确定以浙江中小微企业园区合作模式为框架,以数字化为切入点拓展省内700多家中小微企业园区,积极寻求合作机遇。“传化公路港数字化升级项目(智慧园区)”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2019年中国物流与采购信息化优秀案例。

在物流服务方面,一方面围绕大型制造企业推进“系统+仓运配”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落地,上半年以化工行业为切入点,与多家大型企业展开合作;另一方面持续推进仓运配一体化系统的优化,支持不同行业特点的物流作业。建立物流大脑混合云服务,推进云基础设施建设,“传化智联业务信息系统上云”项目被国家工信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评为2019年交通行业“十佳上云”优秀案例。

同时,公司通过与电信、华为、海康威视等企业合作,共同推出产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并在云计算、5G、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围绕智能制造与社会物流通力打造5G场景已经落地,以新安股份为智能制造试点单位,布局5G场景应用;在提升社会物流整体能力方面,传化智联5G智慧园区已与西安、郑州等地签署合作协议,与华为合作探索的杭州传化公路港5G项目已完成5G环境试点搭建,已经初具雏形。同时,全面纵深IOT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实践落地,基于物流、供应链市场普遍痛点,利用NB-IoT等新一代技术研发货物定位物联网应用,为下阶段5G物流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4)金融业务全力融入“传化智能物流平台”打造,协同效应逐步显现强化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业务与智能物流业务的协同效应持续强化,实现主营收入2.6亿元,利润总额7,786万元。金融业务一方面持续夯实“金融科技”与“大数据风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打造“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服务百万企业的目标。

同时,公司对物流钱包、非标仓单、租金保、卡车分期、运易融等重点产品全面落地核心市场,取得一定规模效应;上半年,支付业务累计完成支付流量1,870亿元,同比增长107%,产业支付业务从区域试点向全国化布局迈进,目前业务累计覆盖全国10余个主要省份。

截至报告期末,传化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累计放款总额13.40亿元,余额11.02亿元;保险经纪业务保费规模9,627万元,成交笔数2.1万笔,服务客户1,428家。上半年就保理主体授信、信用付助贷、卡车分期助贷等项目与30余家外部金融机构深度合作,为产业金融的布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传化智联-传化化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业务单元在战略深化、经营提升、技术研发、信息化管理、供应链和并购整合等方面继续升级、优化,推动各业务单元快速发展和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进一步完善优化化工业务发展路径,确立“1+2+N”的发展策略;同时开展关键业务群业务发展战略、产品战略等的规划,以此推动产业战略的分解落地。

技术与工艺不断突破。公司坚持“绿色环保”、“性能卓越”和“差异化”的研发导向,对内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研发硬件配置,对外与多家机构进行研发合作与交流。公司在坚持基于客户需求及构效关系进行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推进应用技术转型升级,在技术开发和工程工艺层面取得多项成绩,多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取得突破,产品性能和生产自动化水平不断提升。

IT 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化工 SAP 在已有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扩面、推广,推进效率较之前大幅提升;化工业务流程、数据应用得到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公司积极响应“中国制造 2025”,持续探索智能制造,基于智能制造的新一代工厂已经投入使用;基础供应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产供销协同流程更为清晰、明确,协同进一步加强,销售预测准确率不断提升。

业务整合效果初步显现。在完成对拓纳化学、美高化学的收购后,传化化工进一步深化业务整合协同工作,从战略、技术、市场、供应链、组织多个层面深度整合纺织化学品业务,各板块精准定位,协同发展效果进一步显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情况详见 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合并范围的变更”。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5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6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6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000,000万元。同时,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440,25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02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2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3.03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7万元。公司前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募集资金2,432,7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33号、天健验〔2015〕4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2017 年 1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17年1月26日,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2月21日公司已将该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17年12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2017年12月29日,传化物流集团使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6月27日公司已将该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衢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南充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长沙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淮安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传化货嘀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路港互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华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荆门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包头传化交投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传化信实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怀化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本期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传化物流集团,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有3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本报告一(二)所述事项外,2019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含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100%股权2,000,000万元。

[注2]:泉州传化公路港项目、衢州传化公路港项目、重庆沙坪坝传化公路港项目、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金华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包头公路港项目尚处于营运初期;怀化公路港项目一期工程尚处于营运初期,二期项目暂未摘得土地;因此,前述项目暂未实现盈利或暂未达到预期效益(预期收益的标准为项目总收益的年度平均数,较项目运营初期收益而言相对较高)。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尚处于营运初期,且因市场环境变化,业务毛利较预期偏低,因此暂未实现预期收益。

[注3]:沧州公路港项目、合肥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怀化公路港项目因二期工程土地取得时间晚于当时预期,目前尚未摘得,同时,部分一期工程尾款尚未结算及支付,因此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未达预期。

除上述项目外,商丘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等均已完工并投入运营,相关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投入进度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工程款尚未正式结算和支付。

[注4]: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已投入运营,但募集资金投入较少,系铺底存货需陆续投入,尚未投完,目前项目投入进度与计划基本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6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下属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融资租赁”或“下属公司”)开展卡车租赁业务,拟向物产中大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申请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尚需传化物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业务合作期限1年,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发生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31,057.27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栋-1703E-76

法定代表人:郑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之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主要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有利于传化融资租赁提高资金周转率,支持其经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传化融资租赁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55,400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43,9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8.53%,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6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相关文件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时间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资产相关还是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