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外部经济环境经历了复杂而曲折的变化。年初,中美贸易摩擦有所缓和,国家高度重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问题,着力实施逆周期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市场也出现一定程度的复苏回暖。但是,进入二季度以后,中美关系“再起波澜”,两国摩擦大幅升级。与此同时,国内经济政策在执行层面也有所收紧,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均出现一定回落,不确定的因素增多。在这种背景下,公司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着力在“进取、精准、落地、提升”上下功夫,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总体取得了较好的半年“成绩单”:主要经济指标稳中快进,一系列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并取得节点性成果,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1.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质量和效益继续改善
上半年,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014亿元,同比增长28%;利润总额166亿元,同比增长4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0亿元,同比增长48%;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81亿元,继续保持良好状态;净资产收益率12.04%,较去年同期上升2.81个百分点。
2.房地产主业在创新转型中保持了平稳发展
上半年,在国内国际一揽子综合因素的影响下,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经历了“前高后低”的变化,一季度向上反弹的市场行情在二季度有所回落。公司房地产主业紧贴市场,抢抓业绩,在创新转型中保持了平稳发展。
(1)销售规模平稳增长。公司以市场为中心,着力推进新盘销售、大单销售、库存去化、现金回笼等重点工作,狠抓销售业绩。上半年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677亿元,同比增长约3%,合同销售面积14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回款1319亿元,回款率79%。其中,城际空间站等重大项目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表现。
(2)结转业绩较快提升。公司加快结转节奏,上半年共结转收入901亿元,同比增长26%。结转项目毛利率平均达到27.97%,比去年同期增加1.86个百分点,持续保持提升态势。结算利润相应大幅增长,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发挥了基石性作用。
(3)项目拓展成效较好。公司以城市群、都市圈的理念,聚焦一线城市溢出地区、二线省会城市、高铁沿线重点地级市,大力推进项目拓展。上半年,累计获取项目58个,新增权益土地面积976万平方米,权益计容建筑面积1968万平方米,权益土地款459亿元。其中,按权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住宅占比超过七成。
(4)项目运营继续加强。公司狠抓项目节点管理和运营管控。上半年,累计新开工面积2639万平方米,竣工备案面积594万平方米,合同交付面积698万平方米。此外,还继续加强了成本管理和甲供直采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
(5)技术研发持续推进。公司大力推进标准化成果落地,标准化使用率稳步提高。积极打造引领行业的“绿健百科”技术体系,健康宅、科技宅项目快速落地。积极与华为、阿里、中兴等科技巨头开展战略合作,提高供应链水平,提升科技含量。
3.大基建产业快速发展,为公司业绩增长增添了新的动能
上半年,公司大基建产业切实把握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政策契机,进一步加快了发展步伐。一是经营业绩快速增长。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77亿元,同比增长39%,在较大的业绩基数上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二是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品牌优势,着力承接有重大影响力的政府投资项目、大片区市政项目以及产业协同项目。上半年,累计新签合同金额1790亿元,同比增长16%。三是产业版图继续扩大。积极推进基建企业并购,成功收购了河南公路工程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和产业链布局。四是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着力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提高回款质量。五是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科技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技术竞争力。公司旗下贵州建工、江苏省建等单位积极投建“建筑科技产业园”和“智能建造生产基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其他综合产业加快发展,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
上半年,大金融、大消费、科创、康养等其他综合产业着力提升产业能级,提高行业地位,促进协同发展,总体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1)大金融产业。加强市场化募资工作,募资额超过28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大力推进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业务经营。房地产基金业务新增放款项目8个,金额19.3亿元,并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收益水平。以赋能投资理念,大力推进科创题材投资,成功投资入股了一批潜力型科创企业。
(2)商贸产业。着力提升贸易港运营水平,新签日本LAOX等商户12家,新开日本馆、阿根廷馆等展馆6家,举办日本商品节、欧洲商品节等活动6场,举行采购对接会及推广会5场。积极推动贸易港向全国延伸布局,西安、天津两地贸易港项目先后开工建设。继续推进零售门店拓展,新开G-Super门店4家,总数达到64家。
(3)酒店旅游产业。大力推进酒店轻资产管理输出,与澳洲黄金海岸酒店群等12家海外酒店签署管理输出合作协议,上半年累计新增输出管理酒店15家;新开越南海防铂派等4家酒店。积极调整上航国旅业务及管理架构,助推旅游业务发展。与汉诺威成立合资会展公司,推进会展业发展。
(4)科创产业。拥抱科技创新,推动房地产与科创“双向赋能”,提升科技含量,释放潜在价值。大力推进科创项目投资,成功投资入股了涂鸦智能、佰才邦、瑞为技术、城云国际等一批前沿科技公司。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资源的转化利用,并加强与科技巨头合作,增进产业协同。进一步完善科技园区管理体制。
(5)康养产业。以“康养谷”为载体,着力探索医康养结合、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其中,江西赣江新区项目的医康养产业协同模式已初见成效,得到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成功收购贵州药材,积极延伸产业内容,丰富和提升医康养的内涵。
5.资本运作有序推进
公司着力强化资本经营的理念与思维,大力推进资本运作,取得积极进展。在房地产主业领域,成功收购中民投董家渡项目50%股权,取得较好社会效益,预期经济效益也较好。在基建产业领域,成功收购河南公路工程公司,并积极对接了广西等地国企混改项目。在旅游产业领域,成功投资控股上航国旅。在健康产业领域,成功收购贵州药材。
6.海外经营持续转型
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着力推动海外经营转型发展。一方面,继续加大海外房地产项目调整力度,加快项目去化和资金回笼。另一方面,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发展基建、商贸、酒店、旅游等海外业务,取得积极成效。其中,在海外工程建设、进口商品采购、海外酒店管理输出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影响。
7.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上半年,公司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积极的成效。比如: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对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调整,着力激发内在动力和活力。着力优化融资工作。加强融资创新,加强银企合作,扩大授信规模。着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从提升项目周转效率、加快项目结转、加强应收账款回收、控制有息负债规模等多个方面着手,着力优化集团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玉良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5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4人),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要求,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56)。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5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5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要求,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06 公司简称:绿地控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上半年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深化降非停行动和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有序,未发生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中的各类不安全事故(事件),机组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平均等效可用系数同比上升1.05个百分点,平均等效强迫停运率同比下降0.26个百分点,发生非计划停运同比减少2台次。
(二)生产管理整体可控。今年以来,在省内能源双控和全省用电需求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全省煤机发电量大幅下降。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563.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71%。公司电厂通过优化机组运行方式、调整年度检修计划等措施,在完成省政府控煤指标的同时,发电量与省内常规煤机年度基数发电进度保持同步,供热量继续快速增长,煤耗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省内煤机负荷率同比下降11.57个百分点的不利情况下,公司管理机组供电煤耗295.65克/千瓦时,同比下降2.27克/千瓦时。
(三)提质增效成效显著。持续深化提质增效和成本领先行动,推进与省内系统外发电企业和省级能源所属上市公司的经营对标,推动增值税减税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煤炭市场研判,深入分析不同热值、不同价格机制的资源经济性,抓好战略供货商长协资源兑现,额外争取年度长协资源量,合理控制低热值、低性价比资源采购。通过采取增加电量、控制煤价、争取电价以及内部降本增效等有效措施,促进亏损企业扭亏减亏。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5.07亿元,同比增长6.76%。
(四)改革发展不断深化。深入研究我省电力市场规则,认真参与浙江电力市场模拟试运行工作,有效应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推进“电厂+”项目向广度、深度发展,全力推进嘉兴港区综合能源示范项目、萧电储能示范项目、台二智慧电厂示范项目落地,长电、嘉电、乐电污泥耦合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滨电压缩空气项目通过投资决策,镇电迁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开工建设,长广与小洋山增量配电网项目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长广配售电公司揭牌运营。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9-01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9-01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6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1-6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9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字[2014] 9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0张为1手,共计1,000万手,合1亿张,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69.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2,430.10万元(以下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4)第218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53,792.1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22.53万元;2019年1至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33万元,2019年1至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71.9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53,856.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94.45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968.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专项资金存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限制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产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11月11日、12月19日建成投产,后续不再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因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投资调整,为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2014年发行的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温电“上大压小”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资金20,750.05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3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独立董事对此次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该议案。
由于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2014年12月15日、2015年2月12日投入商业运行,后续不再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因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总投资调整,为更好的盘活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三门核电一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2014年发行的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资金18,000.00万元及该专户利息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0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独立董事对此次节余募集资金投向三门核电一期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该议案。
本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本期间,本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己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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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 由于2019年度煤炭价格处于高位运行,远远高于2014年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发行时的价格,导致各煤电投资项目盈利能力达不到可转债募集资金发行时的预计效益。
注(b):由于机组检修时间较长,机组运行时间达不到预期。
附表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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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6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9- 84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6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于2019年5月27日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3.00%,期限为91天,兑付日期为2019年8月26日。
2019年8月26日,申万宏源证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3,022,438,356.16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