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技术创新,突破瓶颈提升产能,优化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继续推进业务转型,深化产业链整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13.03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91%;实现营业利润167.87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90.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71%。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5,424.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2,982.98万元。
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推动产能扩建项目,缓解产能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为顺应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要求以及储能领域市场的需求,在福州市马尾快安马江大道南侧、珍珠路东侧(编号:马宗地2017-03号)地块上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进一步推进,目前,上述项目累计投入57,521,964.25元,项目进度达19.10%。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自动化设备与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与自动化设备用于锂离子电池生产检测;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环节。项目建成后,将为下游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提供更完善且更高质量的电池检测系统与设备,提高企业的自主测试能力;同时将公司业务进行扩展,进军储能领域,丰富公司产业链。
2、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管理绩效
报告期内,星云股份ERP&OA系统继续得到加强完善。不仅实现了公司的基本主要功能的信息化,也将延伸到公司的生产、采购、研发等领域,为公司进一步实现生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信息共享化、流程高效化提供了有效途径。
3、持续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2,478.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8%。新增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项;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紧跟行业发展热点,不断开拓创新,以智能检测与制造、储能逆变、化成分容为产品导向,开展电力电子、物联网、大数据结合智能制造的先进技术攻关;同时,升级动力电池PACK自动化装配线,推出了综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锂电池组生产制造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和电芯自动化成分容整体解决方案等。
报告期内,由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检测”)研发的“动力电池测试大数据智能管理平台”顺利上线。
4、完善产品结构,深度拓展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随着星云检测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逐步实现由传统的设备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星云检测的运营,实现了帮助核心客户解决动力电池正向开发中测试资源不足、手段不够全面、设备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的同时,不断优化升级现有检测设备,开发具备新功能的检测设备,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可以有效避免核心测试技术的外泄,更好地促进技术及产品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从而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积极推进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三会运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梳理并建立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责任制KPI体系,通过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部门及个人KPI紧密结合,使员工绩效行为与企业目标要求的行为相吻合,提升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详见2019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
(1)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
(3)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执行变更后会的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以及本期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历新能源”)。
2017年12月22日本公司与宁波宁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星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事项于2019年2月完成。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星历新能源股权。
公司名称(盖章):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有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19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9年1-6月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909,561.86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3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如下独立意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福州星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刘宁 王振光 罗妙成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180.00万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578.00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299.4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8.56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5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40,831.0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27.66元差额35,196.65元为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5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40,831.0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
截至2019年6月30日,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开立的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其余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有资金解决。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5,839,984.88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7年5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95,839,984.8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5,839,984.8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进行审计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76,440,831.0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该议案已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8日和2018年6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和《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未来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文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文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文”),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会[2019]8号文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财会[2019]9号文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规定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会[2019]8号文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按照财会[2019]9号文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三)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4)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以及本期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19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1-6月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770,521.19元,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39,040.67元,合计3,909,561.86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19.06%。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
(一)2019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2019年1-6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770,521.19元,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其他应收款。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34,702.53元,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534,745.8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72.85元。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并表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应收退税款、应收并表内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19年1-6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2019年1-6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9,040.67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66,432.05元。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1-6月利润总额3,243,129.81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减值测试,2019年1-6月对公司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909,561.86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