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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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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7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冰箱+金融科技”双轮驱动业务结构实现营业收入4,051,371,046.4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340,369.56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1.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047,244.02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14%。

由中山金控所管理的中山市纾困基金牵头,由华鑫信托成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公司提供的融资资金于2019年5月到位,共计人民币9.70亿元,全部于偿还公司债务,该项纾困资金有效地缓解了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促进公司正常运营及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a.冰箱制造和销售业务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冰箱行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仍不乐观。国内终端市场趋向饱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不减,公司冰箱业务通过优化产品结构,迎合市场需求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稳定发展,奥马冰箱合并报表范围实现营业收入378,311.74万元,奥马冰箱合并报表范围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1,329.01万元,同比上升44.59%。

2019年上半年,冰箱业务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出口业务。中国是冰箱的全球主要生产基地,得益于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深耕出口业务,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出口业务订单稳步增长。同时,冰箱技术和产品结构不断升级,出口订单也在向多门、大容量冰箱等高端产品结构发展,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b.金融科技业务持续进行战略布局

公司金融科技领域业务主要聚焦于金融和产业股权投资、产品及技术服务、网贷平台及助贷业务三大板块,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行业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金融板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825.3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594.97万元, 同比下降110.8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以 下简称“ 《修订通知》 ”)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修订通知》 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 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国栋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7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7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7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7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8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向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定增22号资产管理计划、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刘展成、平潭融金核心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融金核心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岩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东源基石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8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61,603,652 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91元。截至2017年1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04,168,999.98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890,098,999.98元。

截至2017年1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75,961.09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2月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钱包智能(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智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两个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钱包智能进行出资及增资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2017年3月1日,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出资及增资至钱包金服及钱包智能分别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相关方就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

2017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8,419,4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1112 号《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表:

■■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7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 〕7 号) 的相关规定对贷款承诺、财务担保合同等项目计提的损失准备,应当在“预计负债”项目中填列。

(5)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明确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主要反映:(1)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2)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该项目应根据“ 其他综合收益” 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