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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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刘兵、独立董事厉国威、独立董事朱大 旗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娄杭出席会议;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订《临床试验服务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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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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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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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克兵、陈海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019年1月23日,公司将上述3,000万元中的25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2019年3月14日,公司将上述3,000万元中的1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019年8月26日,公司将上述3,000万元中的2,65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8月26日,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