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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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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交织,面对国际经济复苏减弱以及国内经济发展转型的影响,国内经济增长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总体发展态势,主要宏观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在优化调整。受制于房地产行业和居民总体需求变化的影响,塑料管道行业产量增速放缓;同时,由于行业中低端产品高度重合,行业竞争格局进一步加剧。

面对国内外不利发展的不良因素的影响,公司紧密围绕“提升管理、改善服务、优化生产、增强品牌、夯实品质”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发展为根本核心,持续深耕现有业务,积极推进公司海外业务战略布局,稳妥推进公司对外投资计划,深入挖掘公司更深层次的潜力和核心优势。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9.36亿元,同比增长11.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4亿元,同比增长23.95%。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包括:

(1)持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品牌美誉度

产品的质量线就是企业的生命线,为了应对新产品、新工艺带来的变化,公司持续进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培训,进一步实现对生产全流程的质量监控,塑造匠心之作。针对质量重点问题,组织专项质量攻关团队,突破产品质量瓶颈,将质量意识贯彻到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增强产品的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2)改善生产管理模式,提升生产管理效率

以安全生产为核心,加大精益生产管理模式推行力度,完善制造生产现场管理流程,有效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生产人员的单位效率,统筹协调产品生产与订单的协同关系,同时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原材料采购、制造和物流整个闭环的合理衔接,合理安排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密切关注原料市场价格走势,完善供应商考核机制,进一步实现原料成本控制,加速产品周转速度,从传统的制造生产管理模式向国际领先制造企业的精益生产管理模式进行转变。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提升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力度,较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增长约29%,推进实施包含生产设备改进和新材料创新等22项研发项目;继续深化产学研共同结合的产品研发创新模式,着力打造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产品,重点加强关于新材料的前沿科学研究和产品试验,增强公司产品性能的优势地位,打造多层次和品类的产品组合线,优化产品输出结构,切实推进国家市政工程与居民消费关于“绿色、环保、高品质”产品需求,奠定公司产品在行业的优势地位。公司工程中心在本报告期内获得国家CNAS的认可,表明公司的资质及技术、研发能力等获得国家级认定,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研发检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公信力、美誉度及品牌的影响力。

(4)推进品牌营销进程,丰富产品服务价值

持续提升营销团队的业务能力,优化新兴市场的人员配置安排,以营销体系创新,深度挖掘渠道价值,倡导产品服务价值导向,提升服务标准和内涵,增加产品服务附加值。实现营销活动与品牌推广的有机结合,明确公司产品的品牌发展战略方向,清晰定位公司产品的品牌发展路径,完善品牌管理的各项基础和策略,提升公司的整体品牌价值。

(5)深化内控监督体系,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

公司继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制度流程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控管理考评制度,加大公司经营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和惩罚标准,保证公司内控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集团对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实现集团总部关于重大经营决策和管理的统筹调度,着力加强公司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战略的统一安排。

(6)借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公司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蓝图,借力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地域优势,积极开拓公司市场范围,努力探寻海外市场商机,加快发展东南亚市场战略布局,创建更具有国际化意识的现代企业。

(7)优化公司产能配置,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成果

由于公司主营产品产能分布在全国不同地区,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情况不同,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华南市场,并加大华北、华中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稳步推进下属子公司在辐射地区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积极推进海南募投项目按计划开展施工建设工作,力争扎实稳步实现募投项目经济成果;稳步推进对外投资项目,在云南筹建 “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进一步完善生产和市场战略布局。

(8)丰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人才管理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构建适应企业发展特点的员工管理模式,关注员工的发展和生活质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使命感,树立企业员工的责任和担当意识,保障企业不断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持续开展关爱困难员工的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公司党建工作的向心凝聚力,不断丰富公司企业文化的实践和建设。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深入开拓云南区域市场,公司投资设立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00%,于2019年6月26日领取了云南省易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5MA6NWKHKXE),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文昌路218号302室;经营范围: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五金电器、水龙头、电器开关插座、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淦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艳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超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公司关联交易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查验,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与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雄塑”)提供担保额度共计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上述公司对子公司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且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担保风险较小。

4、报告期内,公司除上述两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进行的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郑建江 赵建青 范荣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

夏晓辉 朱煜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 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一一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面修订。本公司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2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17年3月4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限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 吨)”中的募集资金共计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2017年11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所有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60.6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0,829.41万元(含发行费825.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33号)。

2017年3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9.4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9年上半年,公司未赎回理财产品期初余额4,000万元,期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27,500万元,累计赎回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28,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500万元。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8,271.6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违规的情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为2017年度新增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及公司自筹资金2,000.00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四)变更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务部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进行的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艳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艳洁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李艳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7-81868066

传真:0757-81868318

邮箱:liyj@xiongsu.cn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李艳洁:女,出生于198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东星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2019年6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艳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