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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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9-6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任正、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砚琪、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任正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正、李小波、冯东、黄悦、杨砚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1名职工董事,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明、李越冬、辜明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1名职工董事,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推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6.06万元/年(税前)调整至9万元/年(税前)。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正 男 1968年9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 工程师

曾任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高投科技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小波 男 1971年12月出生 管理学博士

曾先后供职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等;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中新(成都)创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本公司董事。李小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东 男 1975年6月出生 本科 会计师

曾任成都高新区高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冯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悦 男 1982年9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 经济师

曾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砚琪 男 1980年3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杨砚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明 男 1972年10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

曾任职于四川省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成都农商银行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成都创投世豪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职于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越冬 女 1977年1月出生 会计专业博士 教授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会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副主任;四川省审计学会理事;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成都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成都市商务委咨询专家;成都文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辜明安 男 1966年3月出生 教授 硕士/博士生导师

曾任职于原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四川理工学院(原四川轻化工学院)。现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辜明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候选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上述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9-7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陈家均监事会主席,徐亚平、朱国泰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家均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推荐谢志勇、郑辉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决议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第八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大会选出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志勇男1970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

曾任成都高新区拓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虹视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保税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工监事,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高新区高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谢志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辉男1968年8月出生本科

曾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部长、职工监事。郑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候选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上述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9-7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5: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认购方式;

7、限售期;

8、募集资金投向;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上市地点;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合同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要约收购义务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十二)关于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四)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十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任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李小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冯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黄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杨砚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黄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李越冬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辜明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谢志勇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郑辉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及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1日、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合同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年5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5月)》、《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

上述议案(十)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二)、(三)、(四)、(五)、(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10日和9月11日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邱磊、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十五,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十六,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十七,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