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的生产制造,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无线网卡等电子消费产品,同时也可以广泛应用于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公司直接或间接服务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公司,如OPPO、三星、华为等。
1、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精密模具
公司制造的精密模具根据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用于客户的结构件生产。
(2)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精密结构件绝大部分为手机结构件,主要包括以塑胶、金属和玻璃三种材料为基础的外壳结构件及内部结构件(包括内部支撑件及连接件)。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消费电子终端产品品牌商。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具体销售方式为:
(1)资质认证。公司通过业务机会与客户进行初步接触,经初步评价后,客户的相关部门开始对公司进行供应商资质的认证工作,经客户系统综合评定后,确认公司为其合格供应商。
(2)获取订单。大部分情况下,公司客户会根据其结构件产品采购需求在其认定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内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则根据该项产品的具体要求,通过内部评价(综合考虑工艺路线、成本测算、产能安排等方面的因素),向客户进行报价,参与竞标,客户会根据竞标情况通知公司是否入围并成为该项产品的供应商。入围后,公司相关人员就产品的技术指标,持续与客户研发技术人员沟通,并提出优化建议,完成模具开发及结构件产品试生产后,向客户送样进行检测,在客户评审合格后,由客户下达正式订单,开始批量供货。另有小部分情况下,由于客户对产品要求的特殊性,客户也会在内部考量后指定公司作为该项产品的供应商,并直接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产品开发及报价工作,在模具与样品通过评审以及协商确定结构件产品价格后,由客户下达正式订单。此外,作为公司销售手段的补充,公司为能更高效地开拓海外客户市场,少数情况下,公司也会通过境外第三方的协助来获得海外客户订单。公司借助第三方对海外客户需求、技术标准及商务条件的了解,协助公司进行资质认证、设计与技术方案的沟通、竞标等,在公司获取产品订单并实现销售后,支付其一定的技术服务费用。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主营业务。在5G通信发展的大背景下,始终与大客户站在统一战线,在行业趋势研究、工艺改进、产业布局等方面协同合作,从客户的成长中获取业务的增长。同时,公司不断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不断提升生产制造水平、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为客户强化从市场、营业、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品质与交付的全方位服务的同时,通过提升良率、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以保证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转让原控股子公司“苏州捷荣”20%的股权,持股比例由60%下降到40%,不再合并报表。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6: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惠莉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黄蓉芳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5点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崔真洙先生因工作出差,委托非独立董事郑杰先生出席此次会议。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68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92,4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50,15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250,0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7年3月14日出具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346,126,174.04 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163,723,837.18 元。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共计196.14 元(包含利息收入)。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注:此项为发行费用中的印花税,募集资金净额为已扣减所有发行费用后的余额,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税费申报确认时点较晚,且税务系统自动从公司自有纳税资金账户中扣减,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税费扣减在募集资金到账 6 个月后),因此在使用情况明细表中有此增项,前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10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017年3月2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银行专户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63,723,837.18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33号专项鉴证报告。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3,723,837.1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2017年6月20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捷耀精密五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耀五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头支行”)申请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捷耀精密五金(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第一工业区A区12、13、16、17栋
法定代表人:郑杰
注册资本: 1254.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生产经营五金制品、塑胶制品。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捷耀五金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协议,将在中国银行南头支行同意上述贷款申请后签订,具体担保事宜以公司与中国银行南头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7396.26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事项,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6.34%,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捷耀五金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经营和管理能全面掌握,捷耀五金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综上,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捷耀五金申请小微企业贷款人民币1,000万提供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赵晓群女士或赵晓群女士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担保、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8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编制格式进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说明
根据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四)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