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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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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行业和大环境的发展压力,公司继续专注主业经营,坚持技术创新,并进军整体装修领域,朝着成为“全球领先的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商”的愿景前行,不断开拓市场,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扩大高端市场份额,为下游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2019年上半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48.88万元,同比下降17.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27万元,同比下降93.49%。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第五项第41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披露。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编制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及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1-6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4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244.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1,327.08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人民币437.71万元),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人民币2,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于2017年8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与光大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7900037610988)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6月20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668万股新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4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558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8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来源及额度

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购买的投资品种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财务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2、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4、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安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及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列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财会[2019]6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起,按照修订通知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 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 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 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经济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0%;实现利润总额2,0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8.3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00%。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2.04亿元,比期初增长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83亿元,比期初减少0.14%;每股净资产为1.7953元,比期初减少0.14%。

(二)主要工作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生产许可证按期换证。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如期完成《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相关工作。

二是产品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以市场为导向,落实行业发展方向,将1.6万吨包装炸药生产许可能力调整为混装炸药生产许可能力,用以提高现有混装地面站生产能力,增加闲置产能释放。

三是混装炸药占比逐步提高。公司获得行业政策性奖励混装炸药产能0.4万吨,混装炸药产能占比超过50%。

四是科技研发积极推进。公司智能制造工厂顺利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针对不同使用环境研发的数码电子雷管获得用户好评;投入研制的数码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完成研发与建设,预计年内可投入试生产。

五是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公司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贯彻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严控安全风险、严治事故隐患、严打违法行为,持续以大治理推动解决大问题、管控大风险、消除大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确保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项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利润表项目调整: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利润表项目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用以核算企业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利润表项目从“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在“信用减值损失”中列示。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对合并报表项目列报的期初余额和上年同期期发生额影响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康健

董事会批准报出时间: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6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北路2号13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雪峰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雪峰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9-054)。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一05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北路2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三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雪峰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雪峰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9-054)。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7     公司简称:雪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