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83 公司简称:福能股份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心聚力,积极作为,各项工作进展态势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5亿元,同比增长15.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亿元,同比增长21.61%。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8月16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福能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19-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19-050)。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19-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2、3、4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8月16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公司名称: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发电”)
●增资金额:海峡发电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对海峡发电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金额为15.23亿元,增资后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已向海峡发电增资2次,累计金额为7.35亿元,上述增资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资设立海峡发电,公司持有35%股权。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公司与海峡发电另一股东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向海峡发电增资43.51亿元,用于福州长乐外海A区、漳浦六鳌D区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海峡发电增资15.23亿元,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
鉴于海峡发电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公司”)3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海峡发电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海峡发电增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已向海峡发电增资2次,累计金额为7.35亿元,上述增资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峡发电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三川公司39%股权,根据相关规定,海峡发电系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清塘西大道1669号七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群;
注册资本:35亿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发电等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技术咨询;设备维修、技术咨询;对新能源产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业务发展情况
海峡发电主要业务为开发建设运营福建海上风电项目,其负责控股开发的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期项目(7.74万千瓦)和二期项目(28万千瓦)于2017年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负责控股开发的漳州六鳌D区(40.2万千瓦)和长乐外海A区(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于2018年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参股39%的三川公司负责开发的莆田平海湾F区(20万千瓦)、石城项目(20万千瓦)分别于2017年、2018年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截止2018年12月31日,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期项目已经投运发电。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海峡发电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资产总额33.80亿元、资产净额18.44亿元、净利润4,373.93万元人民币。
三、增资方案
为满足海峡发电投资建设海上风电项目资金需要,公司与海峡发电另一股东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向海峡发电增资43.5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15.23亿元,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具体缴纳时间视海峡发电投资之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海峡发电更好的开展业务,加快其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尽早投产盈利,进一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增资双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该事项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于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用于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等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3126号《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93,478,2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5,299,909.20元,已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18,663,478.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1,336,430.95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773,549.1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31,180,006.28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04,864,721.74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604,864,721.74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0.00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订。
2016年1月27日、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福州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与上述银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773,549.1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6年1月29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85,552,459.87 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319号鉴证报告”。
2016年2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5,552,459.87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 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227,000万元,已经全部到期收回;本期取得理财产品收益0元,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21,615,657.78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情况如下: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3万手(2,8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1,440,000.00元后,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808,560,000.00元,扣除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2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2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3,919,340.3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8,225,271.74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82,091,380.10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182,091,380.1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0.00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订。
2018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3,919,340.3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88,741,578.97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69号鉴证报告”。
2019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8,741,578.97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年6月30日止
单位:元
■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公司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用于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等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93,478,260股,发行价格9.2元/股,募集资金用于7个风电场项目建设及偿还借款。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26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93,478,2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5,299,909.20元,已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663,478.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1,336,430.9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足额汇入兴业证券指定的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19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司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F 区项目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3万手(2,8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1,440,000.00元后,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808,560,000.00元,扣除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2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2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订。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
2016年1月27日、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福州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与上述银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2018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尚余660,637,614.80元,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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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余2,714,878,282.91元,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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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227,000万元,已经全部到期收回;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2,161.57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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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3,375,515,897.71元尚未使用,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61.04%。
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项目已经完工投产,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项目2018年10月部分完工,但部分设备款及工程款因未到结算期尚未支付,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660,637,614.80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由于四个募投项目正处于前期投入阶段,后续大额工程和设备支出还未正式开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2,714,878,282.91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仍将继续投资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预计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总装机规模 40MW,建设内容包括16台2.5MW级并网型变桨变速风力发电机组。2016年10月完成8台机组并网发电,另外8台机组于2018年5月完成并网发电,因建设期内设备供应商不能如期供货及工程施工受阻,影响工期进度,导致未能按计划进度投产,影响项目效益实现。
2.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47.5MW,于2016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4,755.08万元,其中2018年实现效益2,014.77万元,与预计效益2,069.60万元略有差异,主要原因系2018年整体风况比往年略差以及部分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影响,导致项目未达预期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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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报告出具日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24台2MW级发电机组,14台机组于2018年10月完工预转固,另10台中的6台正处于并网调试阶段、3台已完成吊装尚未并网、1台尚未完成吊装。主要因工程施工受阻影响工期进度,致使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投产。
注2:截至报告出具日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于2019年3月完工并投产。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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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莆田大蚶山风电场项目(48MW)于2015年9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累计上网电量57,894万千瓦时,累计产能利用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2,061小时,累计实现效益(项目净利润)21,518.44万元。
注2:龙海新村风电场项目(48MW)于2015年11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累计上网电量30,242万千瓦时,累计产能利用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6,300小时,累计实现效益(项目净利润)8,706.64万元。
注3:莆田石塘风电场项目(48MW)于2016年10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累计上网电量39,946万千瓦时,累计产能利用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8,322小时,累计实现效益(项目净利润)15,760.71万元。
注4:龙海新厝风电场项目(47.5MW)于2016年10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累计上网电量16,592万千瓦时,累计产能利用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3,493小时,累计实现效益(项目净利润)4,755.08万元。
注5:龙海港尾风电场项目(40MW)8台2.5MW风力发电机组于2016年10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另8台机组于2018年5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累计上网电量9,336万千瓦时,累计产能利用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801小时,累计实现效益(项目净利润)2,178.82万元。
注6:莆田坪洋风电场项目(30MW)14台1.5MW机组于2017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另6台机组于2018年1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累计上网电量6,870万千瓦时,累计产能利用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290小时,累计实现效益(项目净利润)1,843.40万元。
注7:莆田顶岩山风电场项目(48MW)计划建设24台2MW级发电机组,14台2MW机组于2018年10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另10台中的6台已完成吊装尚未并网、4台正处于基础施工阶段,累计上网电量5,321万千瓦时,累计产能利用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900小时,累计实现效益(项目净利润)643.88万元。
注8: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春外山风电场项目、南安洋坪风电场项目、莆田潘宅风电场项目、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F 区项目仍处于基础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