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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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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9、2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 公告编号:【CIMC】2019-072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9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或“2019年半年报”)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所有董事均保证2019年半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异议。

本公司负责人王宏先生(董事长)、麦伯良先生(CEO兼总裁)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邗先生(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声明:保证本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本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于2019年6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本公司2,079,029,119股,包括:19,341,382股A股和2,059,687,737股H股。这些H股中,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包括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等)持有的880,429,220股H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包括: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直接持有的30,386,527股H股和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264,624,090股H股)持有的295,010,617股H股。

注2:于2019年6月30日,除了上述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264,624,090股H股(见上述注1)以外,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还持有本公司518,606,212股A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1)概述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贸活动面临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其中:中国经济增速继续放缓,与美国的关税问题也会影响到中国的经济增长,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货币和金融对策措施来支持经济;美国经济增长放缓,但是经济基础依然坚实;欧元区经济也将继续低迷;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速略降。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717,72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3,560,398千元),同比减少1.93%。在各主要业务中,海洋工程、产城业务的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空港装备、物流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保持较平稳增长,金融业务略有下降,集装箱制造业务和重型卡车业务出现一定下滑。报告期,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679,82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965,397千元),同比减少29.58%。

(2)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回顾

集装箱制造业务

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主要包括标准干货箱、标准冷藏箱和特种箱业务,可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系列集装箱产品。特种箱包括53英尺北美内陆箱、欧洲超宽箱、散货箱、特种冷藏箱、折叠箱等产品。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产销量继续保持全球行业第一。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放缓,叠加全球贸易摩擦持续紧张的影响,导致全球集运增速大幅放缓。去年受贸易摩擦影响导致的抢出口透支了今年的出口货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今年集运需求的放缓速度,需求放缓以及贸易摩擦给市场带来的悲观情绪使得客户减少了对新箱的采购力度。而受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同比下滑,以及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新箱价格同比去年也有所下降。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销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均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受集装箱业务需求放缓的影响,本集团普通干货集装箱累计销售57.36万TEU(去年同期:80.69万TEU),同比减少28.91%;冷藏集装箱累计销售5.07万TEU(去年同期:7.66万TEU),同比减少33.81%;本集团集装箱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332,500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6,094,146千元),同比下降29.59%;净利润人民币37,580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13,564千元),同比下降82.40%。

2019年上半年,集装箱需求跟去年历史高峰相比回落明显,同比箱量和箱价均低于去年同期,尤其是标准干箱业务。但通过持续推进落实业务财务一体化和电子采购平台等举措,本集团在集装箱业务方面的市场份额同比有所回升,生产经营均正常平稳进行。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本集团下属的中集车辆主要从事半挂车及专用车上装制造及销售。中集车辆产品组合主要包括(1)半挂车产品(集平半挂车、仓栏半挂车、罐式半挂车、冷藏半挂车及厢式半挂车);(2)中置轴轿运车;及(3)专用车上装产品(自卸车的翻斗车身、搅拌车的搅拌筒及各种其他专用车上装)。中集车辆在中国、北美、欧洲及其他地区(覆盖40多个国家)营销及销售各种半挂车及上装。

2019年上半年,国内市场方面,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益于国家对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仍然维持高位,政府不断加大城市、矿区、林区等棚户区、保障性住房、农村水利、西部地区公路管网的建设力度,专用车上装销量持续增长;海外市场方面,美国经济增长放缓、贸易局势紧张及关税上调等因素影响,上半年美国运输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因英国脱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整体欧洲市场处于调整阶段。

报告期,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完成总销量90,123台(去年同期:92,001台),同比减少2.04%;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713,598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1,529,461千元),同比上升10.2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45,04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626,200千元),同比上升34.95%。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中国市场专用车上装需求旺盛以及北美市场干厢和冷藏半挂车业务增长,带动整体收入和盈利能力提升。

上半年,国内市场方面,中集车辆根据市场环境与行业法规政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工厂产线布局与结构优化;在海外市场方面,北美市场积极整合供应链资源,提高成本效益,增加竞争优势;欧洲市场聚焦业务整合及罐车类业务,开拓新市场及罐车等新产品;在新兴市场方面,中集车辆通过对海外子公司经营的梳理和调整,加强整体盈利能力。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

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板块主要从事广泛用于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三个行业的各类型运输、储存及加工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销售及运作,并提供有关技术保养服务。本集团能源、化工装备产品及服务遍布全中国,并出口至东南亚、欧洲及北美洲和南美洲;液态食品装备产品的生产基地设于欧洲,其产品及服务供应全球。同时,本集团也为全球油气生产和加工行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专门从事低温系统和装置的能源和化工行业执行大型复杂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该业务已形成以中欧互动为基础的“地方智慧、全球营运”业务格局。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安瑞科。

报告期,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181,715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6,185,680千元),同比上升16.10%;净利润人民币363,42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98,633千元),同比上升21.69%。本集团附属公司中集安瑞科三大业务分部中,清洁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120,07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516,134千元),同比上升24.00%;化工环境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32,867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699,997千元),同比上升13.70%;液态食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07,136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410,177千元),同比上升6.88%。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各分部致力于“实现有质量的增长”,加强核心技术储备,提升业务竞争力。(1)清洁能源分部:2019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继续保持增长。储存环节,受国家对LNG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低温大槽工程项目需求增多。运输环节,受整体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的影响,LNG罐箱、CNG车及储气瓶组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并于今年上半年成功交付一条2.2万方LEG运输船。但LNG运输车因LNG物流价格持续低迷、上游化工园区企业广泛停产整顿、国内天然气增产挤压LNG运输需求等因素影响,上半年销量下滑明显。在中国天然气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的背景下,交通领域消费应用的产品如LNG车载瓶、船用LNG燃料罐及其供气系统的销售也相应增长。(2)化工环境分部:致力为客户提供新的物流解决方案,研发多系列、多品种的罐式集装箱、化工罐箱。积极进行新罐体材料、新罐体结构的开发应用,致力于产品的持续创新,并且通过先进智能制造技术,提高产线效率和产品质量。(3)液态食品分部:致力于完善啤酒关键装备产品系列,为国内外市场提供食品装备整体解决方案,例如脱氧水制备系统和酒水混合系统开发项目。2019年上半年,收购加拿大知名酿酒装备制造商Diversified Metal Engineering集团(简称“DME集团”)旗下优质的精酿啤酒业务相关资产,其作为北美地区精酿啤酒工程设计和装备制造的领导者,为该分部在精酿啤酒市场开拓过程提供了有力支撑。该分部亦积极探索新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

海洋工程业务

本集团下属中集来福士旗下拥有4家研发设计公司、3家建造基地和6家运营管理公司,集设计、采购、生产、建造、调试及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具备批量化、产业化总包建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及其它特殊用途船舶的能力,是中国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总包建造商之一,并始终在国际海洋工程市场中参与全球竞争。主要业务包括半潜式钻井平台、半潜式生活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自升式生活平台、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装置(FPSO)、多功能海洋服务平台(Liftboat)、起重船、铺管船、海工支持船(OSV)、远洋拖轮、中高端游艇及其它船舶的设计与建造,产品涵盖大部分海洋工程产品。

2019年上半年,受OPEC减产协议国际油价持续一波上涨走势,之后在国际贸易摩擦及经济疲软拉低需求影响下,原油价格开始回调。原油是一个“供应寡头、需求刚性”的商品,需求端长期影响油价。随着美国面临增速放缓风险、欧洲经济疲软的情况下,原油需求进入低增长期,这将限制油价的涨幅,后期仍然由供给主导油价。

报告期内,随着海工新接订单陆续进入建造期,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87,07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788,190千元),同比增长114.04%;净亏损人民币703,312千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705,578千元)。

2019年上半年,中集来福士新增生效订单3.4亿美元,累计持有在手订单价值6.9亿美元。新增生效订单包括荷兰游艇运输船项目, BP自升生活平台,RoRo滚装船项目,其它新生效订单如陵水FPU等;项目建造方面:2019年4月,抢险打捞工程船项目开工,2019年5月,深水养殖船项目开始分段合拢,2019年6月,巴油FPSO项目完成合拢并开始系统调试工作;资产运营方面: 2019年4月,深水半潜钻井平台D90 1#开始执行租约,2019年6月,半潜式钻井平台GM4-D 2#获得租约。

空港装备业务

本集团空港装备主营业务包括空港设备业务(含GSE业务)、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及智能停车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空港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53,548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749,181千元),同比上升34.55%;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3,964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85,468千元),同比下降13.46%。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主要由于空港设备业务收入增长及并购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盾”)、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捷通”)影响所致。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空港装备的各项业务实力均获得了进一步的提升:(1)空港设备业务:继续在保持在国内和国外市场的领导地位。随着全球航空事业的发展,各地机场因应旅客流量增加而扩充,从而带动对本集团空港设备需求的增加。本集团上半年登机桥的新增订单较去年同期上升。为提升登机桥的完工效率,外包部分固定桥的生产及部分安装项目,增加招聘安装工程人员,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加快登机桥的验收工作。GSE业务方面,本集团的摆渡车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为响应全球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本集团除电动摆渡车外,正开发不同的电动及节能的特种车辆,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2)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2019年上半年,完成收购上海金盾及沈阳捷通两家国内知名消防车生产企业。上海金盾主要市场覆盖长三角及东南沿海区域,沈阳捷通凭藉其自主研发生产的举高车的优势,其产品基本覆盖全国各大主要市场。两家企业的盈利贡献成为上半年消防及救援车辆业务增长的主要原因。(3)自动化物流系统业务:持续提升优势行业市场份额,单个项目合同金额显著提升;整体运营及协同效应开始展现。(4)智能停车装备业务:报告期内,自主研发以及业内首创的“机械式智能公交立体停车库”试点项目正稳步推进中,具有大幅提升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市场容量大的优势。

重型卡车业务

本集团通过子公司联合重工经营重型卡车业务。联合重工的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国际市场、高端国内市场的重型卡车市场,以“国内技术领先、国外技术追随”的产品发展策略和“制造高端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创立一流品牌”为发展战略,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天然气两大类的牵引车、搅拌车、自卸车、载货和专用车五大系列。

2019年上半年,国内重型卡车市场行情低迷。除了严查车辆上牌等不利因素以外,制造业疲态对重型卡车市场也有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联合重工整体销量达3,646台(去年同期:5,523台),同比下降33.99%;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11,420千元(上年同期:人民币1,620,106千元),同比下降31.40%;净亏损人民币43,698千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人民币5,445千元)。

2019年上半年,联合重工积极应对市场,推行和落地一系列有效举措。国内市场方面,从区域细分市场差异化出发,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区域主销产品“一店一策”专项政策支持;基于车型升级,开发U+新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满足市场热点需求,逐步开发U系轻量化自卸、U系轻量化搅拌车、天然气港口车、低顶运煤车等更具竞争力产品;同时重点推动集团协同业务。国际市场方面,以东南亚市场为中心,结合国内贸易公司资源拓展周边市场,在稳住菲律宾等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了尼日利亚、中亚部分国家新市场,从原来的单一自营出口转为自营出口和借助贸易商渠道出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国际业务。

物流服务业务

本集团的物流服务业务聚焦集装箱服务、海运及项目物流、铁水联运和装备物流四条核心业务线,确立了“成为以装备+服务为核心的跨境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商”的战略使命。

2019年上半年,贸易摩擦的持续性影响给全球贸易复苏带来不确定性,商品全球流动性减缓,进出口贸易有所下降,与之相关的物流公司受到业绩承压,整体国内及进出口物流市场增长乏力。同时,受到国内经济增速继续放缓、行业去中间化、经济贸易新旧动能转换等因素影响,物流企业面临较大挑战。

报告期,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10,316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062,616千元),同比上升6.10%,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0,772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83,516千元),同比上升8.69%。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的四大业务线实现稳步推进:(1)集装箱服务业务线: 围绕空/重箱堆场、铁路场站服务以及集装箱租售三大产品的发展制定商业计划;加深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市场的合作关系;开展与船公司在堆场业务方面的合资与合作项目;与各铁路局合作,持续完善铁路场站服务网络。(2)海运及项目物流业务线: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完善国内外网络布局,重点在东非、南非、东南亚等关键区域布局;推动船货代网点在营口、蓬莱等地布局,加强船货代服务全国覆盖能力;积极探索在LNG罐箱联运、冷链物流等新领域的战略机会。(3)铁水联运业务线:紧跟国家“一带一路” 战略,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量3,198TEU,并完成中欧班列东中西三条通道全覆盖;国内开设广西网点,积极完善“南向通道”西南网点布局。(4)装备物流业务线:上半年业绩完成较好,装备运营方面主要得益于租赁业务的租赁资产投入以及新客户开拓带来的业务增长,装备制造方面主要通过国内市场贡献弥补美国、日本市场的下滑。

产城业务

本集团的产城业务主要通过旗下控股子公司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运营,主营业务包括:产城综合体开发、产业园开发运营等。

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环境严峻,受贸易摩擦加剧,对实体经济造成较大下行压力,对产业地产也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本集团产城业务积极应对政策及市场变化,凭借准确的战略布局及对核心城市的持续深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报告期内,本集团产城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3,308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59,955千元),同比上升252.1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8,253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8,009千元),同比上升105.88%。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主要由于项目结转;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由于本报告期确认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产城业务在土地拓展方面取得较大成效,集中资源重点布局两大核心区域,一是以深圳为核心辐射粤港澳大湾区,二是以上海一扬州为核心逐步在长三角形成两点一线的区域布局。报告期内,深圳前海先期启动区项目一期T102-0289、T102-0290地块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开发建设进展顺利;深圳光明新区低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项目、上海美兰湖项目作有序推进中;新获得扬州江广科创金融中心项目、顺德军民融合产业项目及广州番禺亚运大道产业项目,将进一步扩大产城融合业务版图;深圳太子湾项目也在按正常进度推进。2019年3月,“2019中国产业地产运营商30强”评选中,中集产城名列第22位。广东新会中集智库项目获得江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省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联合拓展、产业金融、产业资源等方面积极探索合作,为中集产城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金融业务

本集团金融业务致力于构建与本集团全球领先制造业战略定位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以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手段,助力本集团战略延伸、商业模式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整体竞争力提升。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融资租赁公司和中集财务公司。

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40,284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048,934千元),同比下降10.36%;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9,065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06,208千元),同比下降34.99%。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由于SSCV平台租约到期所致,同时净利润同比下降还受融资成本上升所致。

2019年上半年,中集融资租赁公司始终坚持“产融协同”战略,持续优化专业子公司运营模式,提升专业能力,强化对集团制造产业板块的经营协同和金融协同,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和资产组合,探索和培育弱周期、低风险、与集团产业相关的新兴业务。同时,持续优化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持“质量优先、严控风险”策略,加大全员、全流程风险管控。从上半年来看,新业务投放符合预期,业务组合持续优化,整体保持安全稳健发展。

2019年上半年,中集财务公司立足集团产业发展大势,发挥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强化资金集聚效应,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实现集团整体效应最佳。2019年上半年,中集财务公司新增资金投放总量73.61亿元,发挥平台优势满足企业个性化金融需求,为成员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同时,中集财务公司不断拓展买方信贷业务,为集团产业链客户提供金融支持,助力成员企业扩大销售、助力产业链客户健康发展,实现产业链良性互动。

其他业务:

模块化建筑业务

本集团的子公司中集模块化经营模块化建筑业务,“制造+金融+服务”一站式产融结合的服务模式渐趋成熟。

国外市场: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模块化建筑业务全面拓展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北欧等国家和区域市场。英国、澳洲市场拥有较为成熟的基础,已有多个酒店项目进入前期设计,有望年内形成批量订单;与英国当地建筑主管机构积极推进私人住宅市场准入,为进入该细分市场做好充足的准备;澳大利亚市场首个全预装幕墙高层酒店项目完成吊装;新西兰市场成功交付首个政府公共安全服务设施项目。美国市场继首个项目成功交付后,与知名酒店集团达成项目签约;与知名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北美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深入探索北欧市场,已在冰岛为又一知名酒店集团成功交付项目,与挪威知名集团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技术准入工作顺利推进。

国内市场:2019年上半年,中集模块化主动响应国家建筑装配化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把握“5G”时代云数据中心建设市场机遇,与知名科技集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功研发模块化云数据中心产品,在国内多个项目落地。同步有序推进香港市场发展,模块化建筑技术得到香港政府的高度重视,成功中标首个香港科技园高级人才公寓项目。

多式联运业务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下属中集多式联运发展有限公司以“上装备、建通道、进场站、搭平台”战略思路为指导,持续优化布局、扩大规模、夯实能力。网络化布局方面,新增两条铁路集装箱班列,公铁联运网络布局已经覆盖11个铁路局,内陆多式联运骨干网络不断完善;水运平台方面,可控船舶已经超过20艘,积极推动35吨敞顶箱在钢铁行业的应用,实现钢材的集装箱水铁联运;深耕化工和食品行业,危化及液体多式联运业务增速明显。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拼箱平台一一中集优拼已经上线,发挥公铁联运网络优势,为国内客户带来新体验。

2019年下半年,贸易摩擦的影响将持续深入,国内制造业表现低迷,国际物流业务预期下行;反观国内市场,因经济进入下行通道,对于持续降本增效的需求越发迫切,以装备改善、多式联运为理念的业务优势凸显,发展前景较好。本集团多式联运业务将继续在多式联运通道网络布局、核心资源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投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2.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1)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修改

对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千元

(2)租赁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人民币千元

(a)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人民币千元

注1: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披露尚未支付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的口径未包括续约选择权的因素。在首次执行日确定租赁负债时,对于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约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及本公司将续约期的租赁付款额纳入租赁负债的计算。

2.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2.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于2018年7月31日及2018年10月19日,本集团之子公司中集天达分别与第三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收购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60%股权及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交易已分别于2019年6月、2019年4月完成。

本报告期,本集团之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与宁夏远杉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拟收购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65.0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从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变为本集团之子公司。

处置子公司

本期无重大处置子公司。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9-07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批准《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业绩公告》;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批准《关于2019年度中集集团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新2019年度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新2019年度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9-07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和客户

提供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担保内部调剂的情况概述

2019年6月3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2019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以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母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投资的各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2019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2019年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和专项担保额度400亿元人民币。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及2019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19及【CIMC】2019-045)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现因本集团业务扩展需要,拟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对中集模块化建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模块化建筑”)、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CIMC Raffles Offshore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CIMC Raffles Offshore”)、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融资租赁”)及其他下属子公司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并拟增加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中集模块化建筑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9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1.5亿元内。

调整后:

2019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3亿元内。

2、中集天达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10亿元内。

调整后: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12亿元内。

3、中集车辆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16亿元内。

调整后: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11亿元内。

4、CIMC Raffles Offshore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20亿元内。

调整后: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40亿元内。

5、中集融资租赁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9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27亿元内。

调整后:

2019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7亿元内。

6、本集团其他下属子公司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公司为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不含400亿元专项担保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37亿元内。

调整后:

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不含400亿元专项担保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26.5亿元内。

注:其他下属子公司指的是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集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集同创供应链有限公司、中集同创长江(舟山)贸易有限公司、中集多式联运发展有限公司、东莞中集麦田联合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大连中集重化装备有限公司、深圳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集天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集智慧托盘有限公司、中集冷链发展有限公司、中集同创浦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同创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烟台中集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等。

7、新增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

2019年初担保决议批复的企业名单存续生效,本次审议名单为新增境内外下属全资、控股及联营公司名单和新增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名单(详见附件一)。

8、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二零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更新对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中集安瑞科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客户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总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并在2019年底将担保余额控制在10亿元人民币内。

调整后: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客户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总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并在2019年底将担保余额控制在7亿元人民币内。

2、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二零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更新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中集车辆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客户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总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用于汽车销售金融支持,并在2019年底将担保余额控制在25亿人民币以内。

调整后:

2019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属经销商及的客户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总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用于汽车销售金融支持,并在2019年底将担保余额控制在30亿人民币以内。

2、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二零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为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担保的业务情况说明

关于中集车辆、中集安瑞科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

(1)业务介绍

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高技术、高性能的专用汽车、半挂车系列及其零部件(不含限制项目)、集装箱、折叠箱、特种集装箱以及一般机械产品及金属结构的加工制造和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经营管理生产上述同类产品的企业。

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泛用于清洁能源、化工环境及液态食品三个行业的各类型运输、储存及加工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及销售,并提供有关技术保养服务。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买方信贷(含车贷、汽车金融服务业务)所涉及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后并纳入贷款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或客户。经公司资信审核,公司将资信优良的经销商或客户推荐给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资信不佳的经销商或客户,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不再将其列入享受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贷款的范围。

四、调剂担保额度的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集模块化建筑

2、中集天达

3、中集车辆

4、CIMC Raffles Offshore

5、中集安瑞科

6、中集融资

五、本集团对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管理

对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过程中的少数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必要时反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由本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监控与管理。在遵守上市公司合规性的前提下,集团在联交所独立上市且在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公众人士无力或无法提供相应股权比例担保义务的公司有:

(一)中集天达

(二)中集安瑞科

(三)中集车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更新对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更新2019年度中集车辆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更新2019年度中集安瑞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事项,是根据行业性质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外担保依据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且公司不断规范对外担保事项和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集团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0,518,202千元,占2018年度末净资产的108.5%,其中,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附属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972,889千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TGE Gas Engineering GmbH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9-07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钢材期货

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降低原材料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集团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19年度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本集团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通过国内期货市场工具套期保值,平滑原材料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将影响降低至可控或可承受范围,稳定和改善经营,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2019年度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本集团2019年度将开展的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三、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预定的价格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或平仓操作,造成额外套期保值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保证金交易可能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政策风险:国家政策及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对市场造成的影响。如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期货交易所调整钢材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等,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因公司团队成员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包括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指令下达失误等。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的相应风险。

四、本集团对钢材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管理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钢材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制定期货账户资金管理和风控原则,对业务信息传递、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2、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与所保值的实物合同在数量上及时间上相匹配。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5、建立风险测算系统,设立关键业务监控指标。

6、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五、 钢材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集团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用国内期货交易所钢材期货合约(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等)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保值工具清晰明确。保值期限与经营周期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原则上套期保值交易总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总量,当期待结算钢材期货净敞口不高于当期将结算现货净敞口。钢材期货交易保证金持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2019年度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查,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开展2019年度钢材期货交易的目的在于通过期货市场工具实现套期保值,平滑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波动,降低价格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至可控或可承受范围,稳定和改善经营,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开展2019年度钢材期货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9-07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0号)(以下简称“该批复”)的公告。该批复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 343,315,321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18年8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增发事宜,因此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后续若再推出股权融资计划,须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后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