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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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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深耕造影剂领域,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不断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面落实公司年初制定的年度发展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2.26万元,同比增长4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9,097.12万元,同比增长43.03%。

1、专注主营业务提升

(1)造影剂产品

造影剂作为医学影像学科必不可少的诊断与鉴别诊断用药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近年来,随着国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医改政策不断深入,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病人数量与增强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造影剂作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尤其近年来公司调整造影剂销售品种,在保持碘海醇产品稳定销售的情况下,加强碘帕醇、碘克沙醇等高利润品种的销售。同时在面对原材料涨价的压力下,公司加强与下游客户的紧密合同,加强市场销售推广,确保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同时公司坚持进行品牌推广,通过学术合作,参加展会的形式,不断加强公司在造影剂行业的影响力。

(2)喹诺酮产品

喹诺酮产品属于抗生素药物,近年来国家对抗生素行业的管制趋于严格,同时行业产品良莠不齐,市场竞争比较无序。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调整销售策略,专注于高端定制的喹诺酮产品,同时公司借助先进的杂质分离技术,与扬子江药业、日本第一三共等大型药企建立供应关系,借助产品毛利优势弥补销量的下滑。

2、坚持产品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CT及MRI(磁共振)产品的研发投入,对现有产品的技术工艺进行革新,同时加强新产品的开发,立志打造造影剂全系列产品的布局。

(1)对现有主要产品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的技术工艺进行研发升级,进一步控制生产成本,巩固产品技术壁垒。

(2)开展对碘普罗胺、碘佛醇、碘美普尔等新产品的研发和注册申报,争取在未来实现产业化生产。

(3)对钆贝普胺、钆喷酸葡胺等MRI产品进行研究开发,争取填补上述产品的国内API空白。

3、严格执行质量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质量体系提升,根据国内GMP,ICH Q10等要求,公司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文件,并对各(分)子公司的质量管理提供统一的要求和标准,优化质量管理流程,对质量管理提供信息化,数据化运行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接受中国CFDA、美国FDA等官方药政检查和扬子江药业、恒瑞医药等客户审计。严格控制质量标准,为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提供基础保障,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企业文化和党建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公司文化宣传,公司工会定期组织员工,通过读书会、公益出行等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同时公司加强对新进外地员工的关怀,解决其吃、住、行等方面的问题,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

公司贯彻落实党建文化工作,贯彻落实两学一课,三经三亮、党员示范岗等形党建平台建设工作,同时通过走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民主恳谈会等形式,锤炼党性、牢记使命,使党建成为企业发展凝聚力。

5、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行,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有效判断和控制。公司管理层和证券部门充分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听取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6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八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位于浙江省仙居县幸福家园小区及天景园小区的闲置房产对外出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资产出售的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6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据此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6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并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1、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2、新增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等项目。其中,“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列报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6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将名下位于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幸福家园小区的7套房产及位于安洲街道天景园小区的13套房产和配套17个车位(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对外出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标的资产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

一、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且未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冻结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产权转让的情形。

二、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

公司已聘请仙居县立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各项标的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仙立诚评字(2019)0850号”。 本次标的资产售价在参考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根据当地二手房市场的交易情况,最终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标的资产的出售方式

公司本次出售闲置房产通过市场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对方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内的公司各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标的资产出售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闲置房产出售方式公开、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标的资产为住房及配套设施,其出售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方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完善资产结构,优化资产配置。本次拟出售房产的出售价格参考评估价值并根据当地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价格,最终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闲置房产出售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6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郑方卫先生及陶芳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超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将位于浙江省仙居县幸福家园小区及天景园小区的闲置房产对外出售,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6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股份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789.8388万股。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720655L

名称: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胡锦生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柒佰捌拾玖万捌仟叁佰捌拾捌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15日

营业期限:1997年09月15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司太立大道1号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原料药(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碘佛醇、盐酸左 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甲磺酸帕珠沙星)制造(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