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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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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围绕“十三五”发展思路和目标,以产业发展、重大投资和外延并购为驱动,规范并提升组织建设,各项业务协调发展,整体运营稳中向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6亿元,同比增长22.54%;营业成本19.76亿元,同比增长22.37%;利润总额6.58亿元,同比增长1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亿元,同比增长2.31%;基本每股收益0.3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7%。公司各项经营指标表现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17.02亿元,同比增长51.28%;天然气销售总量6.6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5.77%,其中居民燃气销售量3.6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1.85%,非居民燃气销售量3.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7.27%。

分区域燃气销售量情况,京津冀地区天然气销售量4.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25%;荆州地区天然气销售量8,98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4.74%;阜阳地区天然气销售量1.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58%。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安装居民用户17.66万户,开发安装非居民用户1,350户。新增居民用户中,京津冀地区10.63万户,荆州地区1.44万户,阜阳地区5.59万户。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LNG码头接收站项目的审批和准备工作,继续布局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强并购拓展,加速由区域城市燃气运营商向多元化产业组合的全国性清洁能源服务商转变。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书面递交、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16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行权数量由1,440万股调整为2,016万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董事长王东海、董事韩啸及董事白恒飞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票回避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6、《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9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递交、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15.16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行权数量由1,440万股调整为2,016万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5、《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杨国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推举张敏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通过后当选,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4月25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1,028,066,293股(比2018年报告期末总股本减少3,447,500股,即已回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股份411,226,517股。本次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31,513,793股变更为1,442,740,31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31,513,793元变更至人民币1,442,740,31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权益分派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4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6年1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交所网站”)。

2、2017年1月6日,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7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3、2017年1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7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4、2017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于2017年2月21日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

5、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10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61元/股。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7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6、2018年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部分股权注销事宜于2018年1月31日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于2018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7、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对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进行注销。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8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8、2018年5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部分股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9、2018年7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5.61元/股调整为15.16元/股。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8年8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10、2018年1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6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18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上载于上交所网站。

11、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部分股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二、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2019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和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25日。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4月25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发行新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1.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导致行权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送转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和预留部分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5.16元/股,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具体计算如下:

P=(P0-V)/(1+n)=(15.16-0.5)/(1+0.4)=10.4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如下:

Q= 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率;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数量为2,340万股,已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9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40万股。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具体计算如下:

Q= Q0×(1+n)=1440×(1+0.4)=2016万股。

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16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数量由1,440万股调整为2,016万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15.16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行权数量由1,440万股调整为2,016万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16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行权数量由1,440万股调整为2,016万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公司监事杨国忠先生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杨国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杨国忠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人,因此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杨国忠先生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对杨国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推举张敏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股东大会通过后当选,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敏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9年2月至2019年2月历任固安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财务主管,百川燃气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9年3月至今任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5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自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为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公司将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公司将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外,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7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许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中对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要求。许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

许健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8月至2019年5月任百川燃气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财务主管,2019年6月至今任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670030

传真:010-85670030

邮箱:baichuandsh@163.com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8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9月12日下午 17:00 前

(二)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9月12日下午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公司会议室

联系单位: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健

联系电话: 010-85670030

电子信箱:baichuandsh@163.com

(二)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