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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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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3版)

公司代码:603986 公司简称:兆易创新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尽管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自第二季度显著回暖,第二季度单季实现收入7.45亿元,相比2018年第二季度同比增长31.98%,第二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亿元,相比2018年第二季度同比增长1.19%。2019年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相比2018年同期增长8.63%。由于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等原因,公司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亿元,相比2018年同期减少20.24%。

现将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线

公司的现有业务布局分为存储、物联网和传感器三大方向,2019年公司继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丰富公司产品线。

报告期内,Flash持续开发新产品和技术升级。(1)NOR Flash产品,累计出货量已经超过100亿颗;针对物联网、可穿戴、消费类推出业界最小封装1.5mm x 1.5mm USON8低功耗宽电压产品线;针对有高性能要求的应用领域推出了国内首颗符合JEDEC规范的8通道SPI产品;针对工控、汽车电子等高可靠性及高性能领域推出256Mb、512Mb等产品;并依据AEC-Q100标准认证了GD25全系列产品,是目前唯一的全国产化车规闪存产品,为汽车前装市场以及需要车规级产品的特定应用提供高性能和高可靠性的闪存解决方案。(2)NAND Flash 产品上,高可靠性的38nm SLC制程产品已稳定量产,具备业界领先的性能和可靠性,并将进一步推进24nm制程产品进程,完善中小容量NAND Flash产品系列及相应eMMC解决方案。

MCU产品,累计出货数量已超过3亿颗,客户数量超过2万家,目前已拥有330余个产品型号、23个产品系列及11种不同封装类型。报告期内,进一步扩展MCU产品组合,针对高性能、低成本和物联网应用分别开发新产品。高性能M4 E103系列产品实现量产,在指纹识别、无线充电等新型热门领域取得广泛应用。更低功耗和成本的M4和M23系列产品推出,继续保持M3和M4产品市场的领先优势。GD32E230系列超值型微控制器新品,以最优异的性能和最经济的成本向市场推出。面对物联网发展需求,规划并开展无线MCU产品的研发。公司在报告期内,成功研发出全球首颗通用RISC-V MCU GD32V产品系列,创新使用RISC-V架构内核开发通用MCU,并向客户提供完整的软件包、开发套件、解决方案等支持,应用覆盖物联网、工业控制、智能终端等领域,GD32V全国产自主产品系列将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同时也助力公司应对未来碎片化物联网应用需求。同时,公司也正在积极推进“MCU百货商店”战略计划,陆续推出无线MCU、电源管理芯片等全新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丰富选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与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在光学指纹传感器方面,积极优化第一代产品并推出超薄产品,并在大面积TFT产品上取得阶段性进展。在MEMS超声指纹传感器研发方面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集成电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不断推出和储备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产品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能,公司高度重视并始终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公司技术产品的先进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达到1.4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74.42%。公司在推出具备技术、成本优势的全系列产品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专利。截止报告期末,在涵盖NOR Flash、NAND Flash、MCU、指纹识别等芯片关键技术领域,公司已积累1105项国内外有效的专利申请,其中仅2019年上半年就已提交新申请专利129项,新获得67项国内专利、7项美国专利。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新技术和产品竞争力。

(三)推进产业整合,拓展战略布局

公司立足已有的Flash 业务和MCU业务,积极整合新加入的基于触控和指纹识别的传感器业务,推进产业整合,拓展战略布局,打造存储、控制、传感、互联、以及边缘计算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2019年5月31日,思立微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标志着兆易收购思立微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正式完成。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兆易与思立微资产和业务的整合、以及企业文化的融合。

公司继续推进与合肥产投合作的12英寸晶圆存储器研发项目。2019年4月26日,公司与合肥产投、合肥长鑫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约定以可转股债权方式投资3亿元,并继续研究商讨后续出资方案。

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整合产业资源,拓展并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布局新兴存储器市场,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四)加强产业上下游合作,优化供应链管理

2019年公司供应链进一步优化结构,加深与中芯国际、上海华力微电子、联华电子等国际一流大厂的合作范围与合作深度,同时积极开拓与台积电的战略合作。2019年兆易创新闪存芯片累计出货超过100亿颗粒,MCU产品累计出货超过3亿颗粒,在供应链与库存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将引进更先进的IT系统,进一步提升自动化与大数据管理能力,利用科技进行供应链与库存管理的优化;并且积极与渠道合作,提升渠道库存的可控性。

(五)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巩固和提高市场地位

公司多年来在海外市场进行策略性布局,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和产品定位。通过和国际著名电子产品代理商的合作,客户群快速成长,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也使得公司的销售业绩来源更为健康和多样化。

随着公司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不断提高,和国际各大半导体公司的合作也越来越深入,已经成为不少技术领先的半导体公司的优选合作伙伴。在NXP的新产品推介会上公司新型高速存储器的演示受到广泛关注,在汽车应用领域,我们也在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广泛合作以提供更高性能的方案。

(六)关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对于半导体公司而言,拥有人才才能拥抱未来。自成立伊始,公司就非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机制,除了持续引入具有国际视野的、有丰富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中高层人员外,也在通过各种培养项目锻造执行团队,培养梯队人才。经过十多年的打磨,现有团队以高效务实的方式运作,保证从产品设计到产品交付的每个细节,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截至目前,公司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总激励对象覆盖率已超过全体在职员工的85%,为保留和激励员工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为吸引和留住优秀海外人才,公司积极探讨和推进海外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充分激发了各层级员工的积极性和活力,增强了公司凝聚力,助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79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三层第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

至2019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所有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有效证明、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7层)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7层

2、联系电话:010-82263369

3、联系传真:010-82263370

4、邮箱:investor@gigadevice.com

5、联系人:王中华、杨富珏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7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该所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华、张克东、梁上上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经过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33元/股调整为103.04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3.02元/股调整为92.735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1.67元/股调整为51.38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6.51元/股调整为46.22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系统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1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一次申请行权及解除限售,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3188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5059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9月12日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第三项、第六项及第八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7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该所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77名激励对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可行权条件及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17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61.3188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受限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6.50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兆易创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73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43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15号)同意,2016年8月10日,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26元,共计募集资金581,500,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47,030,700.00元,余额人民币534,469,300.00元,包括待支付发行费用 17,940,000.00 元和募集资金净额516,529,300.00 元。于2016年8月12日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划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开立的110902562710902账号内,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第0150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本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3,022.4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175.00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22.44万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9,175.00万元;

另外募集资金专户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明细如下:

1、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85.8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876.10万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0.04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0.5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147.5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执行。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2016年8月15日,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2月15日,公司(甲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易”)(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丙方)、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丁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公司保荐人,接受保荐人代表的监督,保证了三方及四方协议的严格执行。

截止2019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获批准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2019年1-6月相关投资明细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以上全部理财产品均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者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原计划在2018年12月31日研发完成的“NAND闪存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延期的原因主要是:NAND闪存芯片研发复杂度高,与供应链合作伙伴的工艺技术成熟度紧密相关。结合相关合作供应商的规划调整及市场情况变化,根据项目实际研发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NAND闪存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7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 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4,894,4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6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18年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后,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因此相关权益的价格也需要再次进行调整。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3.33-0.285=103.045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3.02-0.285=92.735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67-0.285=51.385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6.51-0.285=46.225元/股。

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7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

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7人。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26.505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3%。

3、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1.3188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3.045元/股。

4、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6、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 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为等待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为限售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12日,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9月6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等待期及限售期即将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和解除限售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可行权数据及解除限售数量分别占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0%,即公司177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1.3188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5059万股,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行权及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18年7月12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17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61.3188万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3.045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2019年9月6日起至2020年9月5日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7、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单位:万股

(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及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及正在注销的股票期权。)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6.505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单位:万股

(注:上述可解除限售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及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及正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可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180名激励对象中177名激励对象满足全部可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3名激励对象不满足可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人员为177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61.3188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5059万股。 本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77名激励对象行权及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可行权条件及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17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61.3188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6.50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层面 2018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77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符合业绩基本标准”及以上,2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1名激励对象近期已经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及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7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5亿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35号《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联意(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780万元。本次募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56,1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4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799,961.27元。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37,889,498.9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39,910,462.34元,其中2,200,000.00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承销费用,公司此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