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69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定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19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50)。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7日(周二)下午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8月26日下午3:00一2019年8月27日下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周二)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建平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23,845,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17,090,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33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754,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1,822,7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5,068,1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754,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15%。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审议《关于注册成立通辽通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3,845,4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2.00审议《关于注册成立内蒙古阿拉善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0,060,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3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3,785,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632%。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王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