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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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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组产原则,大力实施“四降两提”工程,总体保持了稳产高产的良好态势。1-6月份,共计产铁719.99万吨,受5#高炉大修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1.37%;产钢752.1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0.68%;生产商品坯材708.04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0.97%,生产稀土精矿10.35万吨,主要产品产量全面超额完成了公司半年进度计划。5月份,铁、钢、材产量全部破月产记录,钢产量首次实现1650万吨钢/年的月度达产水平,钢铁生产运营组织取得历史性突破。此外,上半年实现日稳产85%品位萤石精矿200吨,并在5月中旬成功压滤了36吨92.25%的萤石精矿,首次以工业化运行模式产出90%以上的萤石精矿,高品质萤石生产取得阶段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09亿元,同比降低了4.33%,实现利润14.39亿元,同比降低了21.92%。

(一)“四降两提”工程扎实推进

降制造成本方面,积极组织自产矿增产,减少高价进口块矿使用,上半年增产自产矿394.42万吨,超计划25.2万吨;增加高性价比矿种配加,加大区内精矿、蒙古矿采购量,保证大球团的达产,同比减少进口矿消耗207万吨。通过多种模式采购,上半年实现采购降本14.76亿元,降本比例达7.96%。同时,进口矿石以低于普指1.5美元标准进行采购,上半年累计降低采购成本4630万元。组织对低成本螺纹钢进行合金降本攻关,取得了低成本螺纹钢吨钢制造成本平均降低约89.5元/吨、最大降幅为214.6元/吨的良好成效。

降物流成本方面,系统梳理物流业务和成本现状,合理规划物流运输方式,全面整合企业资源,提升管理水平和物流效率。上半年,物流成本降低4.36亿元,降幅13%。畅通多种运输方式衔接,探索铁海联运、公海联运、公铁联运和集装箱运输,争取扩大铁路“一口价”等政策优惠,科学合理推动采购、销售物流运输联动。上半年,铁路运费同比降低2.48亿元,降幅11%。对厂内所有公路运输资源进行整合,上半年,厂内公路运输费用同比减少1643万元,降低了12.5%。对包头周边500公里范围内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8030家企业逐一摸排,细分市场,推进本地钢材销售,扩大周边市场占有率。上半年,包头周边500公里销量达148.24万吨,同比提高14万吨,增幅10.45%,可实现降本增效2200余万元。

降人工成本方面,优化检修力量,减少外包总量;减少新员工补充规模,逐步将现有操作人员配置到核心岗位、辅助岗位,实现人员合理调配、冗员向缺员单位流动。上半年,已完成全部单位操作岗逐级选聘工作,实现岗位用工优化15%的整体目标。持续推行职工薪酬“全收入考核模式”,将工资总额管控范围扩大至“全民+派遣”的全员考核模式,以定员人数核定计奖人数,鼓励各单位自我加压减少用工人数,提升劳动效率。完善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分配压力传导,增强责任心、执行力和创效水平;加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畅通员工出口,建立末位淘汰机制,减少低效人工成本。

降财务成本方面,上半年成功发行中票“19包钢MTN001”、PPN“19包钢PPN001”和短融“19包钢CP001”,合计募集资金55亿元,融资成本近三年以来首次降到7%以下,票面利率分别为6.1%、5.5%和4.77%,每亿元融资成本降低103万元/年。对2018年发行的部分债券进行赎回以调整利率,票面利率从上年的7.5%和7.4%调整为6.5%,降低融资成本1020万/年。

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方面,制定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产运营工作组织机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及考核机制,分解为10大类重点工作任务、30项任务清单、94条推进措施,有力地强化了资产运营管理。通过加强销售、拍卖、抵顶债务、回炉重铸等措施,清理损毁报废库存,盘活积压可用库存,提高存货周转率。加大报废闲置实物资产的处置、租赁力度,对85项低效无效资产进行抵顶。积极组织处理产线的工序缺陷、工艺缺陷等问题,提高产能利用率,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产品制定了详细开发计划。上半年,基建技改结转项目已启动70项,新开工项目启动12项。

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广泛征集各单位关于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和建议,共征集涉及办文办会、生产管理、采购销售、设备质量等方面意见、建议143项,梳理整合为107项。经会议讨论研究,对83个项目进行分解落实,确定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到4月底完成30项,未完成的53个项目予以发文立项,并于6月底完成24个项目,合计完成54个项目,完成率65%。问卷调研反映,各单位对股份机关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基本满意度达到了80%以上。利用协同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营销管理贯彻市场导向,三条主线优化市场格局

以“结构优化”作为发展主线。汽车钢逐步增加中高档深冲钢销量,家电钢提高品种钢占比,淬火轨、高速轨、槽型轨及高强板、耐磨板、桥梁板远超年计划水平;钛合金管、膨胀管和特殊扣成品油井管等高端产品在大直供户中广泛推广应用。

以渠道优化拓展市场。汽车钢直供用户持续增加,特别是与比亚迪、十堰东风(二汽)等主机厂实现了合作;家电钢进入格力、海尔、美的等各大知名企业;管线钢正式入围中国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是继“三桶油”后包钢再次入围新的战略企业;地铁方面除西南区域外,国内主要区域城市地铁均有包钢产品;贯彻执行海外市场发展战略,稳固原有市场,开发新市场,深挖“一带一路”国家客户,上半年出口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3个,出口量102.04万吨,占比90.89%。

以区域优化促进效益提升。优先满足包头周边需求,与杭萧钢构、二冶钢构等直供企业建立直供关系;紧盯重点工程,桥梁钢实现稳定批量供货。

(三)技术创新增强动力,稀土钢研发加快步伐

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以开放式创新模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先后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7家高校、研究院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钢管公司与西安三维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合作。通过合作平台,加快掌握前沿技术,培养创新人才,在产品升级换代中寻求机遇,在校企合作研发中破解难题,加快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全力推进稀土钢研发。采取多头并进方式引进外智,系统研究稀土钢在冶炼、轧制、产品性能等各方面的机理和方法。一是组织完成“稀土钢产品系列标准的研制与推广”项目申报自治区2019年度储备项目;二是与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关于稀土钢项目合作;三是加快《400~600MPa级稀土结构钢的低成本制造关键技术开发》项目研发进程。稀土钢研发正在不断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贯彻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理念,创新推进安全网格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按照正常状态、事故状态、检修状态,清晰划分了五层级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动力公辅等网格化区域和个人履职责任清单,并纳入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保证了网格化安全管理常态化运行。

(五)环保管理持续推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继续加强环保管理。组织开展废水专项督查,对厂区范围内生活水、循环水、工业废水的水质指标及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剖析脱硫废水、酚氰废水、轧钢废水处理现状及存在问题,为水资源论证整体规划提供数据支撑;完成废气、废水、噪声自行监测14000余项,并在内蒙古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顺利完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时长三个月的辐射安全“铁军行动”和为期40天的“环保利剑2019”一号专项行动的迎检工作。

通过严格管理、持续改进,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吨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水排放等指标较2018年同期均有所降低,荣获中钢协“2018年度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中国环境报社“节能减排先锋企业”、中国冶金报社“2019年绿色发展二十大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更内容:

1、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的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财会〔2019〕6号的变更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长李德刚、董事石凯授权董事李晓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小平授权董事王胜平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遵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内容进行修改;对有关股东大会召开方式、解除董事职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高管人员任职要求作出修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党建运行情况,拟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章程》中有关党建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最后需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优质企业债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优质企业债,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公开发行的优质企业债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0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参加会议监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遵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优质企业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的优质企业债,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 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9-061

债券代码: 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18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2019年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规定,拟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设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明确收购方式、决策程序和股份处理要求等;对有关股东大会召开方式、解除董事职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高管人员任职要求作出修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党建运行情况,拟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章程》中有关党建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增加经营范围内容需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9-062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遵照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公司遵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更内容

1、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的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财会〔2019〕6号的变更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时对新规定的执行及其影响做出了充分表述。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构成影响。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并对涉及的有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遵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9-06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该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