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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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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6版)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基金通过“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9年4月29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37,936.63元。(2018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90,337.99元。)

6.2.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2.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2.4.9期末(2019年4月29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2.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2.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2.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2.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4月29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6.2.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4月29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30日-2019年6月30日)

7.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7.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7.1.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1.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7.1.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7.1.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7.1.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7.1.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7.1.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7.1.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2.1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2 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9日)

7.1

7.2

7.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7.2.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2.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7.2.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7.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7.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2.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2.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7.2.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2.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7.2.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2.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7.2.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2.12.1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原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2.12.2 原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2.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2.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2.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30日-2019年6月30日)

8.1.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1.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8.2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9日)

8.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9.1 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30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9.2 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9日)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9年3月26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9年1月31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薛琳女士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2019年6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李柯女士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职务。

3、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2019年6月4日发布公告,聘任蔡亚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自2019年4月30日起“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投资策略相应变更。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4月30日-2019年6月30日)

10.7.1.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1.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7.2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9日)

10.7.2.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2.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 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3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19年4月29日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运作方式、投资策略、基金更名和修订基金合同等。自4月30日起,《国联安鑫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国联安添利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