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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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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89           公司简称:口子窖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白酒行业深度调整和消费形势急剧变化的双重压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完善产能布局,强化内部管理,主要经济指标呈现了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2019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41,904.99万元,同比增长12.04%;实现净利润89,482.75万元,同比增长22.02%。

一、进一步拓展市场

继续推进市场分类管理原则,深化一地一策运作思路,支持重点市场快速形成基础,扶植培育市场走上快速发展轨道,保障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省内市场进一步实施渠道下沉,强化了酒店渠道的掌控力,同时加强了与重点工商企业、重点消费类企业与消费带动核心群体的公关推广工作。省外市场点状化发展重点市场,寻求整体市场有节奏的稳健推进,稳步推进口子窖销售网络的全国化布局。

二、持续完善产能

2019年上半年,基酒库、包装车间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厂区配套车库、动力车间、浴室等附属工程施工已完成。东关厂区包装自动化线、物流中心、高架立体库建设已完成;溪河厂区包装物流技改工程已全面开工,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

深入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公司管理手段改进、管理水平提升。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技术优化和改进内部运营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薪资与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开展营销、管理、生产等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3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安省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34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汪维云先生、独立董事陈利民先生、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35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39,099.3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74.16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50,037.7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5.1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55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5,759.62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1,772.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57,192.5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23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纺建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 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3,551.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3478号《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1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并于 2019 年5月 9日召开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优质白酒酿造技改项目、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3,982.65万元(含利息)变更投资于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3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或“口子窖”)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主要包括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39,099.3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192.54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 的情形。

三、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本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3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3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预期成本的概念。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前期划分为其他流动资产的金融资产(理财产品)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新财务报表格式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债务重组

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