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65版)
本项目投资规模大,有一定的建设及营运周期。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因国家相关政策及广安市规划调整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进度延缓,以及由于无法预见的实际建设情况变化而导致建设工程的实际支出与工程预计总投资出现偏差等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另一方面将加强水厂投产时水质、水量的检测,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花园制水运营风险。
(2)商誉减值的风险
根据交易各方已经确定的增资价格,标的公司的增资价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增资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较大商誉,若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的实现收益,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则将存在较高的减值风险,从而影响当期损益。
应对措施: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团队的经营能力,发挥专业化管理的优势,提质增效,确保标的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6、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期两年,增资比例按60%计算,增资金额为18,750.00万元,根据对本项目总成本的预计,经综合测算后,该项目的税前收益率为7.36%,税后内部收益率为6.95%。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合理性、必要性
目前公司处于一个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司从上市以来,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及公司发展计划,收购了集团所持岳池富流滩发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岳池县自来水公司、武胜县自来水公司、邻水县自来水公司、西充县天然气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75.86%股权、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等资产,使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本次将募集资金31,221.4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赢得竞争优势,并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达成。此外,将募集资金31,221.4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原有业务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31,221.4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增资花园水厂,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整合在水务行业产业链上的优质资源,打造制水供水一体化的业务板块。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缓解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愿景,有助于夯实既有业务,做大现有水电气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但该变更事项有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9-07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爱众”)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前期已为其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为595万元,本次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2.50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一、前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65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2800万元,剩余投资款4850万元通过贷款解决。深能爱众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含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4850万元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拟对其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份额为贷款总金额的35%,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8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因深能爱众公司投资建设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根据持股比例,为深能爱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份额为贷款总金额4850万元的35%,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8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在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深能爱众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700万元贷款,爱众新能源为爱众深能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为595万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由于剩余贷款3150万元一直未能落实,为解决深能爱众目前面临的资金困难,支持广安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深能爱众拟向深圳能源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3,150万元的借款,爱众新能源按股权比例采取保证担保的方式,为深能爱众提供担保,担保份额为借款金额的35%,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2.50万元;深能爱众分笔取得借款的,每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利率为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因深能爱众公司投资建设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工程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根据持股比例,为深能爱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份额为贷款总金额3150万元的35%,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2.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名称: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7年12月
(三)法定代表人:胡泳雄
(四)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
(五)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站、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充电桩、储能、微电网、城市废水、工业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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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数据
深能爱众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各项经济业务尚未开展,截止2019年6月30日深能爱众总资产48,156,227.52元,负债20,156,227.52元,所有者权益为28,000,000.00元,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0.00元。
四、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94789.2146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张久龙
(四)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五)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等。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根据持股比例,为深能爱众提供担保,旨在推动渠江云谷地源热泵项目的建设,解决工程建设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爱众新能源根据持股比例为深能爱众提供的担保,有利于解决深能爱众在渠江云谷地源热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而且在担保期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是可控的,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爱众新能源对其参股子公司深能爱众提供的对外担保。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52,683,282.88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41%,公司无逾期担保。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9-08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
股权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比例调整情况: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向珠海华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澳”)转让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的7.06%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昭通爱众的股权比例为69.55%、珠海华澳持有昭通爱众的股权比例为30.45%。本次公司转让所持昭通爱众7.06%的股权作价为1元人民币。
2、协议类型:本次股权比例调整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向珠海华澳转让昭通爱众的7.06%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昭通爱众的股权比例为69.55%、珠海华澳持有昭通爱众的股权比例为30.45%。鉴于昭通爱众在鲁甸地震受灾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且昭通爱众因地震受损的红石岩水电站资产已经处置完毕,本次公司转让所持昭通爱众7.06%的股权作价为1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昭通爱众的基本情况
昭通爱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原为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红石岩水电站的项目法人,因受2014年鲁甸地震灾害,位于地震中心地区的红石岩水电站受损严重,自地震发生后即处于停产状态。为配合国家和云南省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安排,昭通爱众已于2016年4月将地震受损的红石岩水电站资产以2.47亿元的价格予以处置(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昭通爱众处置红石岩水电站现有资产及设施的公告》(临2016-014))。
昭通爱众的现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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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昭通爱众经审计的总资产1,084.02万元、净资产-1,734.5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32.28万元。
昭通爱众的现有资产,是以其处置原红石岩水电站震后资产所得,投资于云南省政府主导的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发电有限公司35%的股权形成。
昭通爱众的股东为本公司和珠海华澳,目前分别持有昭通爱众76.61%和23.39%的股权。
三、股权比例调整原因和方式
(一)背景介绍
1.首次收购股权
为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与珠海华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澳”)于2010年共同收购云南红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名“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昭通爱众的100%股权作价231,732,375元,其中公司支付收购款118,183,115元、受让昭通爱众51%的股权,珠海华澳支付收购款113,549,260元、受让昭通爱众49%的股权。此次收购昭通爱众100%股权属于溢价收购(当时转让方缴纳实收资本12,886万元)。公司的该项收购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单方增资
公司收购昭通爱众股权后,由于当地连年干旱、滇中调水等原因,对昭通爱众的发电量产生较大影响,导致昭通爱众现金流紧缺、经营压力大,急需股东增资予以解决。由于昭通爱众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减少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经公司与珠海华澳协商一致,由公司单方按照昭通爱众注册资本1:1的比例,以债转股的方式,对昭通爱众增资14,114 万元。同时公司与珠海华澳签订的关于对昭通爱众增资的协议书约定,公司在2015年底前按照有关程序以珠海华澳2010年收购昭通爱众股权时的投资额为基础、并按照公司收购珠海华澳所持昭通爱众股权时的人民银行发布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年投资收益的方式收购珠海华澳持有的昭通爱众剩余股权。本次增资后,昭通爱众的注册资本由此增至27,000万元,公司持其股权为76.61%,珠海华澳持其股权为23.39%。
上述公司对昭通爱众增资的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实施完毕。由于公司与珠海华澳约定,公司将于2015年底按加算银行贷款利息的价格受让珠海华澳所持昭通爱众股权,故公司与珠海华澳均未考虑最初收购昭通爱众股权时的溢价因素,而该次对昭通爱众增资按照昭通爱众注册资本额1:1的标准作价。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鲁甸县发生里氏6.5级地震,导致昭通爱众的红石岩水电站受损严重并随即停产,至2015年底时,昭通爱众未能恢复生产,公司认为当初投资昭通爱众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与珠海华澳约定的收购其所持昭通爱众股权事项不再具备履行的基础,公司不再实施该约定是股权收购事项。
基于上述公司2013年单方对昭通爱众增资时未考虑当时昭通爱众股权溢价的原因,结合公司不再实施收购珠海华澳所持昭通爱众股权的情况,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公司与珠海华澳协商确认,按照双方实际对昭通爱众的出资份额,通过公司向珠海华澳转让昭通爱众部分股权的方式,还原公司与珠海华澳对昭通爱众的投资权益。
(二)调整方式
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珠海华澳协商,公司与珠海华澳按照对昭通爱众实际投资额所占全部投资额的比例,重新调整确定双方各自应持昭通爱众的股权比例,并由公司向珠海华澳转让昭通爱众相应比例股权的方式实施。
公司与珠海华澳对昭通爱众的实际投资总额包括:公司与珠海华澳收购昭通爱众股权的价款231,732,375元,公司单方对昭通爱众的增资款141,140,000元,合计372,872,375元。其中:公司对昭通爱众的实际投资额为118,183,115元股权收购款和141,140,000元增资款,计259,323,115元,占公司与珠海华澳合计对昭通爱众投资总额比例的69.55%;珠海华澳对昭通爱众的实际投资额为113,549,260元股权收购款,占公司与珠海华澳合计对昭通爱众投资总额比例的30.45%。调整后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69.55%、珠海华澳持有30.45%。
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向珠海华澳转让昭通爱众的7.06%股权,以实现调整股权比例的目的。
由于自2014年8月3日鲁甸地震发生地震后,昭通爱众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昭通爱众经审计的净资产-1,734.59万元,因此转让公司所持昭通爱众部分股权后,还有利于减少公司合并昭通爱众的亏损。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珠海华澳作为昭通爱众的股东方之一,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珠海华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路2号国际会议中心写字楼10楼11号
4、法定代表人:周宗建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投资
四、作价依据
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珠海华澳协商确认,双方按照对昭通爱众实际投资额所占全部投资额的比例,重新计算和调整双方各自应持昭通爱众的股权比例,为实现该调整股权比例之目的,保障昭通爱众顺利办理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经协商一致,由公司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向珠海华澳转让昭通爱众的7.06%股权;因该股权转让是实现调整昭通爱众股权比例的方式,因此,本次公司转让所持昭通爱众7.06%的股权作价为1元人民币。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调整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本次调整股权比例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昭通爱众在2014年鲁甸地震中受损严重,处置完毕原红石岩水电站震后资产的同时,也失去了对原牛栏江水域水力发电电源开发的主导地位,现所投资的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发电有限公司35%股权,也是在抗震救灾工作统一部署下,形成的对现水域电源开发的一个参股地位。本次对昭通爱众的股权比例是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还原,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无实质性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 2019-08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6月28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2017年9月27日,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鉴于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之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止。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9证券简称:广安爱众公告编号:2019-08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2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
至2019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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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9年9月12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一2983333
联系传真:0826一2983117
联系人:曹瑞 李彦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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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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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9-08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6月份水电气业务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水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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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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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燃气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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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