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形势跌宕起伏,建筑行业也经历着深刻变革。面对挑战,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在深抓主营业务质量的同时,求新求变,谋求发展和变革,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不断前行。

(一)实现互通互联,加强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树立了“大生态、大环保、大健康”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思考与探索,提出了平台化的产业布局思想。上半年,公司初步建立了产业合作联盟,与行业内颇具影响力的企业在招商投资、建设运营等方面展开合作,通过挖掘企业价值链、搭建资源互补架构等方式,不断探索更多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形成资源良性互动,打造更有优势的生态建设品牌。

发展方面,公司多措并举以促进主营业务平稳发展。第一,公司积极布局长江经济带,围绕国家及各省份重点发展地区进行业务拓展;第二,持续做好主营业务从“资源导向竞争”向“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战略升级,为项目区域的开发建设运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通过结合区域特色的产业植入促进地区发展,提升公司产业服务的核心能力;第三,公司注重培养业务团队的经营意识,并进一步加强了技术人才在项目现场和业务承接环节的占比,打通内部沟通壁垒、打造专业化团队,以释放企业潜力。

(二)提升运营能力,实现后期收益

公司在建项目逐渐临近建设后期,运营工作比重也逐渐增大。为实现从传统施工企业到项目综合运营商的角色升级,公司在南京设立运营总部并组建两支专业运营团队,负责在建设期间从运营角度进行管控和指导。其中,商务信息化综合团队着力于商业运作、广告宣发、信息化服务等软件运营,负责在项目建设收尾阶段,让消费、客服、衍生产业链等运营计划顺利跟进,旨在重点挖掘项目地的资源配置优势,打造较成熟的衍生品产业,实现区域创新发展。文体旅运营团队分为体育、研学、酒店、旅游四个细分板块,推出了赛事承接管理与推广、俱乐部建设管理与经营、体育专业人员培养、研学培训项目合作等一系列运营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极限运动进校园”等活动并完成了极限运动场地管理及俱乐部设立等工作。8月18日,2019极限运动大会在清丰项目地正式开幕,共有1300多名运动员参与其中,为中国第一个全奥运极限项目训练基地。下半年,公司运营团队将从服务接待、场地保障、广告招商、试点经营等方面积极探索更多赛事运营。公司还将充分挖掘单拐红色文化资源和极限体育产业优势,融入军事科教、农旅休闲、户外拓展、青少年研学等多元业态,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中原地区重点文体旅综合体。

(三)坚持资金引领,重视资金回笼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了结算部的工作职责和团队力量,结算部与项目部、法务部、财务部协作配合,持续通过定期分析应收账款账龄、清理往来账目等方法,对应收账款进行整理,列清欠款详情、分析欠款原因,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收款政策,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确保公司现金流和经营安全。

针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多部门多维度协同合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逐项梳理合同金额、收款条件、应收款项确认、项目状态、疑难情况等方式将问题细化分解,报告期内取得较好的回款效果。对于新承接的项目,在项目洽谈阶段即重视回款条件,在合同签订之前即对款项支付模拟完善,将“以工程养工程”理念前置。同时强调过程监督,设立各个时间节点,以此为基础实现现金流的全程监控,最终实现资金回笼对项目实际支出的全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9亿元。

下半年工作重点

2019年度下半年,公司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项目拓展及成本把控。从全局把握项目开发和市场拓展节奏,积极推进跨区域多元化的经营体系建设,并通过产业合作联盟,不断增加优质项目储备。同时,加强建设过程管控,构建以目标成本为核心的成本动态管控体系,对实现公司规模扩大和业绩提升。

2、资金统筹调度。对项目建设需求全面落实资金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分析,实现资金的即时监控。保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良好沟通,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融资金额与融资成本的效益最大化,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使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水平。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加强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审计,降低资金使用风险。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确保公司现金流良性循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益。

3、应收款项回笼。根据各工程实际情况,加快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回款速度,尤其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同时,对投标项目管理进行不断优化,把主要资源向优质项目配置,对于毛利率较低、回款条件苛刻、客户信用不好的项目提前剔除,有效避免公司工程款项垫付情形出现。

4、运营管理水平提升。继续围绕“建立一支文旅运营团队、打造一种盈利模式、创造一个花王IP、形成一个营收亮点”的四个“一”计划,做好资产、收入、成本、费用、税务、绩效考核等管理,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品质,实现运营管理前置化和投资收益增加。

5、产业协同及技术提升。公司将持续深化资源整合,继续推动智能化技术应用,优化企业研发和技术发展创新能力,并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逐步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通过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努力搭建低环境影响和资源高效利用的绿色施工技术体系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或新准则),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列,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列示进行了部分调整。上述调整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2019年第二季度,公司无新签项目。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姣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董事林晓珺女士、李洪斌及肖杰俊先生为前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82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董事林晓珺女士、李洪斌及肖杰俊先生为前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雅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028元/股调整为5.998元/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82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审议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23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5.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8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92.946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8月19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1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2018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4,625,444.72元(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3,391.02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83.25元,其中本金为0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83.25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5,488,835.74元(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由于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注销了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11月19日注销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涉及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以及信息披露费。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由于景观工程分公司项目中存在使用部分利息收入抵补募集资金投入的情形,进而导致公司实际投入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较之前承诺金额有所增加。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82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998元/股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及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6月7日及2018年6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95人,实际授予770.20万股,每股价格6.028元。公司注册资本由33,337.5万元增加至34,107.7万元。

8、2019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失效的公告》,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股份失效。

9、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19年8月15日完成了389.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4,107.7万元变更为33,718.2万元。

11、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方法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6.08元/股调整为6.028元/股。2018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因股权激励事项拟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P0-V=6.028-0.030=5.998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3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82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998元/股。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也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按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8.8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意见

本次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028元/股调整为5.998元/股。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七、律师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调整及回购的依据、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律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3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82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98元/股。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3,718.2万元减少至33,709.38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3,718.2万股变更至33,709.38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8月28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花王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9年8月28日起45天内(8:30-11:3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编:212300

4、联系人:朱丹

5、联系电话:0511-86893666

6、传真:0511-86896333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07 公司简称:花王股份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享基金”)协商一致,自2019年8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陆享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陆享基金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陆享基金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陆享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http://www.luxxfund.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享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9年8月28日起新增委托陆享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陆享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陆享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751;C类007760)目前处于募集期,请在募集期内提交认购申请。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英

联系人:韦巍

电话:400-168-1235

传真:021-533988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http://www.luxxfund.com/

二、相关业务说明

自 2019 年8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陆享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 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陆享基金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http://www.lux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