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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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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 2019-075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何建锋先生、总裁黄明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下属深圳海吉星物流园、成都公司、天津韩家墅公司等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天津海吉星同比减亏;②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商铺销售收益;参股公司深粮控股(原“深深宝”,证券代码:000019、200019)2018年10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参股公司担保公司收回逾期贷款等原因,致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股东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公司2018年7月11日更名为“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仅用于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2019 年 8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7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74)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7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关于出资设立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供应链服务能力,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立足深圳,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推动城市“安全、绿色”食材配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以下信息均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一)拟注册名称:深圳市深农厨房有限公司

(二)拟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丹农路1号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初级农产品批发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物业租赁管理。农副产品的加工及配送;食品生产及销售;提供配套的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餐饮服务。

(六)出资额和股东结构:公司现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七)公司机构:项目公司不设股东会;设董事会,成员三名;设监事会,成员三名(含职工监事一名);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并签署对外投资相关文件。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兼任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六、关于2018年度特殊贡献奖的议案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关于制定《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集团总裁办公会会议管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8)。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6:00在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44.675%的股份。为支持合肥周谷堆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同意在合肥周谷堆公司向公司偿还3,970万元本金的前提下,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肥百货,股票代码:000417,其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54.815%股份,以下简称“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29,37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13,000万元(占上述全部借款金额的44.26%)。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兼任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述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审议本事项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49号

3、法定代表人:刘浩

4、注册资本:3亿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时间:1998年11月1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8741K

8、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和租赁业务,蔬菜、水果、水产品、肉食禽蛋、副食调味品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配套仓储、装卸、冷藏、配送、包装和停车服务;从事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市场投资。

9、股东方及持股数、持股比例:

10、合肥周谷堆公司主要运营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规划总占地1,261.8亩,净用地1,000.35亩,由八个交易中心和冷库仓储、加工配送中心及商业配套等功能区构成。其中,蔬菜交易中心(启动区)、水果交易中心、副食品交易中心、粮油、冻品、干果交易中心、水产品、畜禽肉类交易中心以及冷库已陆续投入运营,物流园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肥周谷堆公司资产总额为294,731.71万元,负债总额为178,666.01万元,净资产为116,065.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62%;2018年度,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5,425.02万元,利润总额为23,495.92万元,净利润为17,286.59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7月31日,合肥周谷堆公司资产总额为295,988.76万元,负债总额为166,516.33万元,净资产为129,472.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6%;2019年1-7月,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9,948.62万元,利润总额为17,854.09万元,净利润为13,161.73万元。

12、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兼任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合肥周谷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的相关情况

1、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3,000万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资金占用成本: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

4、借款用途:项目建设及运营

5、还款计划: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借款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及业务运营,同意公司继续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其中,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不超过14,400万元(占股东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的股份比例),借款期限一年。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公司向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14,370万元。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半年,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2,600万元(占上述全部借款金额的43.33%)。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公司向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2,600万元。

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且合肥周谷堆公司仍有支付工程建设款、归还银行贷款及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为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及运营,同意在合肥周谷堆公司向公司偿还3,970万元本金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29,37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13,000万元(占上述全部借款金额的44.26%)。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及董事会意见和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和运营。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大集团共同提供借款,公司向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已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履行必要的决策,并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间:(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参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九、其他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60,73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3%(公司近12个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10%)。

2、(1)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合计20,503.26万元已逾期,已支付部分资金占用成本;(2)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1,020万元已逾期,尚未支付全部资金占用成本;(3)公司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使用于桂林海吉星物流园中心项目借款本金4,000万元中的400万元已逾期,已支付部分资金占用成本;(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剩余本金844.872万元已逾期(已偿还借款本金1,025.78万元),尚未支付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5月23日、8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正积极与上述借款逾期公司的其他股东方商洽,敦促上述公司尽快归还逾期借款。

3、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

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875,457股新股。本次最终发行313,650,000股,截至2013年1月16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529,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2013年1月17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①投入77,067.13万元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②投入40,000万元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③偿还银行贷款50,000万元。

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共计7,000万元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以及3,000万元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即将上述暂未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以下简称“深圳海吉星1号楼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万元,累计获得募集资金产生利息为420.76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7,865.98万元,上述金额合计175,353.87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3,727.93万元(包含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使用43.71万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利息)。其中,募投项目中偿还银行贷款和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广西海吉星募投项目拟投入的3.7亿元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工程建设已使用金额为26,617.09万元,使用进度71.94%;深圳海吉星1号楼项目拟投入的1亿元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另累计支付资金相关手续费4.62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621.33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3,121.33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18,500万元。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

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

自2018年8月29日至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含往期购买在上述期间到期收回的产品)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累计获得理财收益9,571,344.74元。

(二)截至2019年8月25日,公司合计使用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向浦发银行购买保证收益型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089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产品期限185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

2、公司于2019年8月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9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

2018年8月29日至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10月24日、2019年2月2日、2月21日、3月30日、4月30日、5月25日和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有效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在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9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会根据实际购买理财产品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收益情况。

6、其他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会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安排购买银行保本理财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对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7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

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