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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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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19年付息的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50625 债券简称:18名城0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19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9年9月4日

● 债券付息日:2019年9月5日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发行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名城04”)将于2019年9月5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18名城04

3、债券代码:150625

4、发行总额:5.00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8.30%,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9月5日。

9、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5日。

10、计息期限:2018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4日。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18名城04”票面利率为8.30%,每1手18名城04(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6.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19年9月4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9月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9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名城04”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中要求,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发行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燕琦

电话:021-62470088

传真:021-62479099

邮编:201103

地址:上海市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栋29楼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侯海涛

联系电话:021-33388616

传真:021-54047982

邮编:200031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171号

(三)托管人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0064

邮编:200120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