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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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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0           公司简称:彤程新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高于2018年同期数,但2019年半年度加权平均股本数大于2018年同期数,导致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数低于同期数。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为公司经营带来诸多的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对外做好市场营销,对内加强生产管理、协同组织,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公司紧抓酚醛树脂特种橡胶助剂的主市场,实现产品、工艺的创新,并坚持高性能、高品质、合理定价的策略,一方面通过销售产品结构调整的合理化,把控产品的抗周期、高附加值、定制化原则,另一方面努力开拓海外业务,开发了大客户订单和潜在客户;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新材料行业的市场。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1.26亿元,同比增长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增长5.86%。

1、生产效能逐步释放,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公司继续保持产业链向上游延伸优势,增粘树脂生产过程中所需的PTBP、烯烃等关键中间体供应获得有力保障,从而在产品质量稳定性及生产成本控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随着国内环保要求的提高,上述中间体的市场供应量日趋短缺,公司凭借关键中间体的自主生产能力,产品成本进一步降低,产业链延伸优势凸显。

2、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依托位于北京和上海的双研发中心,在国内率先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轮胎及橡胶制品剖析平台,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具有自主研发和剖析测试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提供产品性能改进方案的企业。公司扎实的技术研发能力在确保公司现有产品性能、质量稳定的同时,也使公司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端不断取得突破,为公司在行业内长期保持领先优势提供了有力保障。研发中心依靠积累的大量酚醛树脂技术,积极拓展酚醛树脂在其他领域的新应用,特别是在电子材料领域。

3、夯实管理,持续优化内部管控。公司聚焦目标,以价值贡献为本,进一步充分授权,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目标导向、价值创造、高效执行、职能管理不断优化创新的激励机制。公司持续推进员工结构调整和劳动效率提升工作。通过压缩管理层级、优化管理结构、建设智能仓库、增加业务外包等多种形式,实现人员精简、人均效率提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及其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交易目的权益性投资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的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2019年1月1日之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报表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报表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58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8月27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报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故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二、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6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精细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19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2019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6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6,995,570.78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0,413,699.4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金额498,311,083.8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613,595.2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7月20日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北京彤程创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创展”)、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7月20日同全资子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上述各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明细详见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31.9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003.94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200492_B1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报告期内暂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8,311,083.88元。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1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一:2019年上半年刚完成建设,未开始产生效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59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编制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全文和摘要,内容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情况。财务数据方面,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客观地、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报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9-062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28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8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32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一)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说明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拟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调整如下:

公司拟注销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调整为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进行专项存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以及监管协议的签署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3、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