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26%股份)、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2%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推选夏崇耀先生、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项冠军先生、谢盛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推选阎孟昆先生、刘艳森女士、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详见《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以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1)推选夏崇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2)推选夏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3)推选乐君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4)推选柯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5)推选项冠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6)推选谢盛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7)推选阎孟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8)推选刘艳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9)推选王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4、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5、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修订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修订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7、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修订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修订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冠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2%股份)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监事会同意推选胡伯惠、孙平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推选胡伯惠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2)推选孙平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伯惠,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宁波大榭东方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科长,东方有限线缆分厂厂长,东方大金制造部部长,东方电缆营销管理中心主任、生产管理中心主任、风险管控部主任;曾获得“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个人”, “基层党(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现任宁波市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平飞,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宁波大榭东方线缆有限公司质检科长,宁波东方光纤通信有限公司质量厂长;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工厂支部书记,科研中心副主任,东方电缆营销管理中心主任、品管部经理、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质量总监兼管理者代表、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俞国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俞国军,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东方大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长,大金通信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制造部长,东方电缆副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质量保证部主任等职,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举夏崇耀先生、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项冠军先生、谢盛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举阎孟昆先生、刘艳森女士、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艳森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候选人简历详见《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公司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本次推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阎孟昆、刘艳森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涛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2%股份)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监事会同意推选胡伯惠、孙平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俞国军由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参与位于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共104,755平方米(约157亩)工业土地(地块编号:北仑区BL(BH)06-01-01-2#地块)使用权的竞拍,挂牌起始价495元/平方米。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招、拍、挂程序,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甬土资告[2019]06015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北仑区BL(BH)06-01-01-2#地块(即宁波北仑开发区穿山半岛峙南区块〈郭巨白洋线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拟出资不超过6,000万元参与竞拍该宗土地,作为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 用地。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拍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二、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北仑区BL(BH)06-01-01-2#

2、地块名称:北仑区BL(BH)06-01-01-2#

3、土地位置:郭巨白洋线南

4、土地面积:104,755平方米(约157亩)

5、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出让年限:至2069年2月13日止

7、出让起始价:495元/平方米

8、容积率:≥1.1

9、绿地率:≤20%

10、建筑密度(系数%):≥30%

三、本次土地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竞拍取得北仑区BL(BH)06-01-01地块共175,867平方米(263.8亩),用于建设“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本次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该项目的补充用地,为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开竞拍,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9-03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7日

至2019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此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9年9月12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8年9月12日(星期四)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6666

邮 箱:orient@orientcable.com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