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05 公司简称:永鼎股份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通信科技产业

2019年上半年,对于光通信行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普缆招标的延后,中国联通由专业市场向公开市场的转变,导致对光纤光缆的需求量放缓,特别光纤光缆的价格下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为此,公司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的光棒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正在进行,预计十月份开始设备安装,年末可以进行调试和试生产。公司的光器件和光模块方面,聚焦5G前传系列器件,其中主要针对运营商5G项目提供CWDM25G模块,2019年各省运营商已落地需求我公司拿到近一半份额; AWG波分产品,因为5G发展将会有快速增长。目前正在扩大AAWG、光模块产能,抢占机遇。在铜缆方面,特种电缆项目已部分投产。

通信大数据方面,在三大运营商连续提速降费下,移动用户流量增长大幅变缓,运营商对于支撑系统及相关配套系统不断收紧开支,大幅压缩相关项目成本,同时随着5G网络的建设,运营商投资更加趋于谨慎,以往扩容项目,大部分也需要进行重新测试,这样导致项目从立项到交付周期较慢,导致永鼎致远的业绩同比下滑。目前国家对于运营商网络递进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不断增强,永鼎致远基于新技术的革新在现网已部署和储备了充足的网络安全产品(如恶意程序、僵木蠕漏洞监测、固网采集动态感知分析、安全大数据、动态防御加固、智能域名安全解析加固等),后期永鼎致远将在安全市场持续保持市场及研发的投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二)海外工程产业

2019年1-6月,公司新中标项目2个、合同额折合约7596万美元,在执行项目正按进度计划有序推进,2016年签订的3个重大项目:(1)孟加拉国库尔纳200-300MW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2019年5月已开工建设;(2)孟加拉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中国和孟加拉两国政府的全部审批手续。(3)老挝扩建和升级输配电系统项目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海外工程长期持续稳健经营,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均按时保质竣工交付、未出现任何纠纷,公司主要精耕细作于孟加拉、老挝、埃塞俄比亚、赞比亚等11个“一带一路”沿线的政局稳定国家,业主为所在国的国家电网和电力机构,相关工程为所在国政府审批手续齐全的国有项目,资金系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所在国政府财政等已落实的专项资金。

(三)汽车线束产业

1、传统线束

2019年上半年虽整体汽车销售形势不容乐观,但公司产销保持平衡,基本符合年初的预期。上半年公司完成了上汽大众、沃尔沃等7个新项目的顺利量产,同时实现了以下新项目的定点,朗逸NF、B-MPV、MEB电池包 ,上汽通用JCSB,华人运通新能源高压,天际电咖421,康明斯Coyote、CM570、HULK等。上述项目的稳步推进,为我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时,公司还将基于三维建模数据进行智能制造工艺方面的整体设计,以降低开发成本,缩短项目开发周期,实现同步研发设计及技术协调。

2、新能源汽车线束

新能源汽车高压线束是行业未来的潜在盈利增长点。2017年以来公司先后成立了金亭汽车线束(武汉)有限公司以及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积极参与、开拓新能源汽车线束的研发,致力于推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拓展,公司将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线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以期扩大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影响力;继2018年上半年,公司成功取得庆铃项目高压线束订单后,又于今年上半年成功取得华人运通高压项目订单,根据华人运通给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框架协议,该订单供货周期约7年,总额约6亿元人民币,最终金额将结合华人运通的市场情况与公司签定的采购合同为准;同时,金亭线束成为天际电咖、恒大国能等客户在新能源高压线束的共同设计研发供应商。上述订单的取得,成功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目标奠定基础。

3、智能制造管理

公司在2018年苏州工厂新设立之际就以智能化制造、智慧化管理为目标,以工业 4.0 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2019上半年公司完成了自动化装备、智能物流系统、物联网、信息化等技术设备的投入运行,实现了高效、准确、低成本的自动化仓储、物流、加工及装配系统的稳定运行,并根据生产流程定制化地设计了智能制造企业中运用的MES生产过程执行系统,联合工程设计平台、智能仓储物流、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实施产品质量EQMS系统在线化管理。以上管理系统的落地,帮助公司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并降低资源损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超导材料产业

因整个超导市场的产业化进程处于探索期,超导应用目前仍处于产品研发、样机验证、示范工程推广阶段,本板块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然而超导材料已形成小批量生产和销售,超导应用产品主要用于研发及示范工程项目。高场用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在经过几年的研发和试制后,已通过现场鉴定,并获得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当前,公司承担了国家电网公司科研示范项目的直流超导限流器的研制工作,取得了超导电气设备在电力系统科研和市场上“零”的突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研制工作已完成大部分内容,目前处于最后的系统调试和测试阶段,将于今年年底前挂网示范运行。

公司还配合国家电网江苏电力公司,实施了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中低压直流配用电系统示范项目”,并拟与江苏电力联合进行建造直流超导电缆作为国网国重项目配套示范运行项目。

总之,公司将继续争取承担各项国家科研项目,以应用为牵引,做实超导产业。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4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林弟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已办理离职手续,董事会同意回购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2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085)。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共计人民币2,104,601.43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临2019-086)。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9-087)。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88)。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出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离职情形,公司对其已获授未解锁的20.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实〈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和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8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年10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89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944,993,092股变更为963,893,092股。

6、2018年6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5.5万股调整为7.15万股,回购价格由3.95元/股调整为 3.04元/股;同意以3.04元/股的价格对章潇心、沈雪梅共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2018年7月18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7.15万股已于2018年9月18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3,061,020股变更为1,252,989,520股。

8、2018年 9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以3.04元/股的价格,对张希超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回购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比例为40%,数量为978.38万股。

9、2019年3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3.9万股已于2019年3月29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2,989,520股变更为1,252,950,520股。

10、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733.785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11人。本次限制性股票733.785万股已于2019年6月28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2,950,520股变更为1,245,612,670股。

11、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共3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雅平、沈小燕、王建奎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对应予以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28万股。(因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回购数量由15.6万股调整为20.28万股)。

3、回购价格

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63,893,0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2018年5月22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股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以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5.6万股调整为20.28万股,回购价格由3.95元/股调整为 3.04元/股(四舍五入)。

注:因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金分红仅作相关账务处理,未实际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将扣除代为保管的该部分现金分红,故本次回购价格不因派息进行调整。

3、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28万股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价款为人民币616,2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45,612,670股变更为1,245,409,87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所涉及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6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共计人民币2,104,601.43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为:2012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光纤紧缺,预付南京金世邦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500万元采购光纤款,后续公司未收到南京金世邦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光纤。2016年5月31日,南京金世邦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1民破7号民事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被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金额为6,189,972.23元(其中本金500万元,利息1,189,972.23元)。2018年10月,公司收回分配款2,895,398.57元,尚余金额2,104,601.43元。由于该公司已清算,余款金额2,104,601.43元无法收回,故予以坏帐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2,104,601.4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104,601.43元,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坏账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7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2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4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8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676.19万元(含税金额1,776.1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323.8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6-17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1,035,281.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1,035,281.3元;2019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74,474.6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74,474.64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6,357.7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44,5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1,857.7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修订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分别与江苏吴江芦墟中国银行、工行吴江汾湖支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芦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汾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9年 6月 30 日,上述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444.6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购买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第 1、4、7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已全部收回,并取得收益共计38.06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98,000万元(含9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上述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8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89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2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4元/股。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5,612,670股减少至1,245,409,87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45,612,670元减少至1,245,409,87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74K处芦墟段北侧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 2019年8月28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编:215211

4、联系人:张国栋、陈海娟

5、联系电话:0512-63271201、0512-63272489

6、传真:0512-63271866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0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 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会议于2019 年8月26日在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19-085)。

(三)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临2019-086)。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19-087)。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88)。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