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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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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中央提出的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顺应文化传媒行业媒体渠道和TMT融合发展的趋势,重点推进“智慧广电文娱+”。“智慧广电文娱+”的内涵是以BesTV融合媒体平台为核心,以OPG云为技术支撑,以文娱内容以及垂直产业应用服务为产品形态,以有线网、电信网以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渠道载体,开展全渠道全终端全产业链的智慧运营。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0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5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71亿元。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OPG云”提升智慧运营能力

“OPG云”作为实现公司战略、面向未来爆发性增长空间的智慧运营平台,为公司战略的“加速器”,智慧运营的“落脚点”。OPG云实现了三个“打通”,即打通业务的拓展和分发、打通统一用户体系建设、打通运营平台的构建,由此通过全渠道、全终端、全场景的用户触达,提供高品质体验的融合媒体产品,最终实现打通流量、融合业务、多维变现。目前,公司已初步打通内部影视、游戏、新媒体、购物、旅游等18大业态,实现了IP全产业链开发;用户中心已汇聚6000万用户数据,形成16大类、500+用户画像标签。2019年上半年OPG云在强化混合云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中台能力建设,通过提取技术共性和为业务赋能的方式,开始尝试对内整合技术和运营能力,对外提供基于视频垂直化行业的云服务;持续完善中台服务产品SaaS平台的建设,推进富媒资汇聚平台的落地运营;通过持续推进模块服务化进程和灵活的流程实现,满足前端多变的业务运营需求,提高各中台整体的服务质量;数据中台的精准推荐和精准营销逐步落地。

作为中国最大的全渠道融合媒体平台,以云后台为基础,数据中台、内容中台、视频业务中台等携手作战,助力其在确保安全播出的前提下,提升内容生产能力、加强人工智能AI技术的落地、智慧运营能力的提升。

(1)OPG云内容生产能力提升

在报告期内,OPG云内容中台将360路IPTV/OTT直播频道使用云端软件化转码,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为满足政府对广电行业的业务要求以及终端侧的用户需求,OPG运营1路4K直播频道至运营3路4K直播频道,对外提供直播服务,服务百视通的IPTV和OTT用户。具体技术方面,OPG云按照业界新技术趋势,针对HDR(高动态范围成像技术)、HLG(混合对数型伽玛技术)等在4K视频编解码方面,进一步提高高品质画面的用户体验。内容中台经过多年视频直播、传输、生产上的技术和运营积累,自主研发了基于云端的视频统一运营平台,实现对各类互联网化直播与素材的多渠道汇聚、实时调度、制作生产、综合管理、多平台分发、在线运营计费等整套功能的解决方案,打造了融合媒体内容与节目多租户运营的整体化业务运营平台,在技术上为行业内部客户及外部客户实现提供基于视频垂直化行业的视频云服务运营服务。

OPG云视频业务中台通过对中央系统优化升级,实现了全自动化业务的高效管理和分发。目前视频业务中台实现了对公司视频业务相关的全媒体格式、图片格式的业务管理,并通过各类业务规则对全内容包进行管理,实现了子业务和下平台内容智能分发管理,系统响应效率提升约50%。

(2)OPG人工智能基础能力提升

在AI人工智能方向上,内容中台注重前沿技术研究与实际业务相结合,提升和深化人工智能等各项前沿技术在实际业务中的落地能力,在算力方面实现GPU池化和并行计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在算法方面,成功实现视频集锦类算法的开发;在业务应用方面,利用AI人工智能对媒资库的存量视频进行了视频结构化的梳理和优化,开发AI人工智能内容审核的辅助能力,进一步加强媒体内容的可管可控能力。

(3)OPG云运营分析能力提升

OPG云数据中台是实现上市公司业务数据全面汇集、智能应用、精细运营的数据资源池。在报告期内继续提升标签维度,每个节目和主创人员拥有50多个维度的标签;打通了标签库与舆情数据的关联关系,内容编辑和运营人员可通过网络舆情热点快速寻找相关视频节目及主创信息,可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在报告期内,覆盖百视通10万部点影视剧及8.4万主创人员。统一BI将百视通IPTV/OTT/APP在内的各业务线数据通过自建的“数据管道”进行一手数据采集、清洗、处理和分析,然后通过PC、APP、Tableau Server三个平台给各业务线提供固定报表、多维分析、用户画像、即席查询服务等,新增报表40个;继续提升OPG云数据中台的智能推荐引擎,并逐步在合作伙伴IPTV以及OTT驻地进行落地。通过算法智能编排,无需人工干预,即可实现从“千人一面”到“千人千面”。智能推荐、标签丰富、报表增强为智慧运营都提供有力的支撑。

(4)OPG云安播能力升级

OPG云的云后台为公司业务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2019年上半年直播头端共输出直播频道921路,服务可用性达99.999%;CDN服务可用性达99.998%,针对迪士尼版权内容上线DRM系统,提升了防盗播能力;OTT及CDN系统对接完成多家CP厂商节目引入,扩充了视频业务中台内容池;加强了全频道播测系统,实现播出安全的自动监控和报警。

2、优化调整架构,四大产业板块定位更清晰,主营更聚焦

(1)媒体网络业务:持续推进打造BesTv融合媒体平台,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融合媒体平台的打造,不断夯实融合媒体产品在多渠道的分发,强化渠道拓展和内容产品运营上的优势,做大产品覆盖和用户规模。

在渠道拓展上,公司大力推进增值与大屏业务,持续提升融合媒体渠道竞争力,BesTV IPTV用户规模达到5124万,全国驻地规模29个,继续保持了运营商渠道市场领先优势;互联网电视用户持续提升,用户规模达到3426万。

有线电视渠道方面,高、标清频道付费电视用户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亿数字电视用户;其中,高清频道已落地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付费电视有效用户达6000万;互动点播合作平台达到40个,用户达1650万。至2019年6月底,拥有自有及集成的高清付费频道共计18套,成为全国最大的有线数字高清付费频道集成运营平台。

在内容产品运营上,基于智慧运营技术的驱动,公司推出EPG7.0,实现了瀑布流、人工智能、千人千面、智能推荐等功能,大幅提升用户体验,在2018年第六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EPG7.0更是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年度产品/技术创新团队”大奖。公司还积极打造一系列垂直内容产品矩阵,已完成游戏、购物、教育、电竞、汽车、旅游等新产品的孵化与全国落地。

围绕创新生态、探索新模式,挖掘新价值方面,公司在内容领域、行业应用等方面实现突破。公司与欢喜传媒签订战略合作,5月欢喜传媒投拍的《疯狂的外星人》独家登录BesTV大屏。公司尝试涉足宣发领域,公司不仅具备在IPTV、OTT及BesTV APP平台全面联播能力,更整合12城城市公交,上海机场、地铁等线下流量大屏,全国运营商伙伴的合作资源,以及全国数十个省会城市影院点映,超过2亿以上的触达能力。在教育领域,公司集聚了学而思、诸葛学堂、百视宝(华师大慕课)、牛津英语、义方等众多全国知名品牌。其中,学而思轻课的一对一互动直播课,华师大慕课的大小屏联动进阶训练,都将大屏的交互体验推向全新境界,构建了大屏教育的最大门户。此外,公司发布少儿朋友圈计划,与巧虎、万达宝贝王等合作伙伴进行深度合作,充分挖掘IP产业化。其中公司与万达宝贝王将从线上联合平台打造入手、整合双方IP资源,线上线下资源共同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模式。双方在暑期联手为全国少儿推出“百万宝贝、爱享夏日”大型促销活动,打造儿童消费新场景。参与投拍巧虎大电影《巧虎大飞船历险记》。与凤仪传媒、欧力士等共同出品的全国首档电视新媒体STEAM特色节目《叮叮发明 机灵小艾迪》,深入研究幼儿STEAM启蒙教育精髓,联手图书合伙人、玩具合伙人共同进军国内STEAM教育产业。

(2)影视互娱业务:内生外延机制创新改革,坚守精品化路线,以输出优质内容为核心,坚持国际化战略,深度绑定优质合作伙伴,为内生业务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报告期内,鉴于影视行业发展趋势已从单一影视产品竞争发展到覆盖产业上下游的整体之争,公司启动影视文娱板块改革,正式整合尚世影业与五岸传播两家公司的内容创制及运营业务,保留双品牌一体化运作,实现最大化的资源互补,发挥1+1〉2的效能。改革一方面内部进行机制体制创新,开启“工作室计划”,对标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联合国内著名导演、编剧、制作人启动“创智者联盟计划”,吸附更多社会资源激发价值。

1)综艺盛典、纪录片、多轮剧、短视频,全方位产品化推进版权运营

在维护常态版权内容基础上,大力推进产品化内容,于开年策划推出“SMG盛典产品包”成功分发至爱奇艺、腾讯、优酷、搜狐平台。而在综艺节目类型有限、发行平台定向需求减弱的大环境下,积极开拓国内一线卫视和新媒体的版权优质节目BD,如BD《生门》;另一方面全面夯实和拓展全国广电纪录片图谱,设立垂直类版权枢纽基地,如4K非遗巨制《璀璨薪火》等爆款纪录片;同时,以OPG影视文娱版权整合改革为契机,推动策划二轮剧产品。

在短视频领域,继续以今日头条“五岸传播”头条号为主阵地,以大鱼号、企鹅号为辅,深度开发SMG版权库内容,创制短视频内容近10000万条。截至今年6月30日,“五岸传播”在今日头条的用户数突破170万,成为广电内容领域的头部账号。

在音频领域,集聚SMG版权的音频内容,开拓了包括懒人听书、企鹅FM、喜马拉雅、央广视讯等在内的音频合作新载体,并陆续达成品牌节目《刑警803》多平台点播分成和戏曲节目包、《晓松说》的现金合作,并在《笑傲江湖》《80后脱口秀》等优质节目音频开发的谈判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2)对外宣传成果突出,窗口形象显著

2019年上半年,陆续承办《2019上海.旧金山“欢乐春节”上海文化周》系列活动,俄罗斯莫斯科春季世界内容市场(WCM)“中国联合展台”、“视听中国一一中国电视节目海外播映计划·2019发布会”等重要展会及外宣活动,广受好评。2019年4月,五岸传播喜获中宣部和广电总局颁发的“2018年电视节目走出去突出贡献企业”和“2018年中国联合展台优秀组展单位”两项荣誉。同时,获得“影视走出去译配工程任务书”,助推五岸在欧洲、东南亚等多个海外区域拓展渠道落地之外,更助推中华优秀文化漂洋过海。

3)内容产品屡有斩获

作为2019东盟媒体交流年重点项目之一的中泰合作美食创意喜剧电影《启动人生》在上海国际电影节宣布杀青,并首度向全球公布了45秒片花。五岸传播联合出品的上海重大文艺创作资助电视剧《你好,对方辩友》,在芒果TV上线33天后播放量破5亿次,热度高位攀升至榜首,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党媒称赞,并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的专家研讨会上得到专家、学者广泛认可。由五岸传播联合出品的都市女性励志电视剧《甜蜜》(宋方金任总编剧,阎建钢执导,海清、任重领衔主演)已于今年6月杀青;五岸传播联合出品的动画片《小鸡彩虹》第五季已于2019年2月19日全网上线,并于3月18日在央视一套暖心开播,该片已荣获多个奖项,包括第二十八届浙江省电视“牡丹奖”最佳作品奖、中国动漫政府最高奖、四座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等,还在中宣部对外推广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际司联合主办的“2019全国电视出口培训班”上,入选“2019年中国联合展台重点推荐片目”。

此外,继续保持制作“精品化”内容的一贯水准,其中电视剧《大江大河》,荣获第25届上海电视节“最佳中国电视剧”、“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改编)”、“最佳女配角”、“最佳美术”等5项大奖;电视剧《老中医》作为开年大剧在新春登陆央视一套黄金档,彰显“上海出品创造精品”的匠心实力;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的献礼剧《黄土高天》继2018年首播后,2019年于4月登陆安徽卫视黄金档进行二轮播出;电影《合法伴侣》获得上海电影节亚洲新人导演、编剧双提名;献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电影《春天的马拉松》获得“2018年上海出品电影佳作”称号。

游戏方面,为积极响应文化出海政策,同时也为了规避政策不确定性风险弥补可能出现的空缺,公司在主机游戏方面努力让更多的中国作品通过索尼和微软平台在国际展台得到更多的曝光机会,手游方面与合作伙伴合作推进游戏的海外发行业务。此外,公司也在努力推进新业务布局,寻找培育新的增长点:报告期内与网易合作引进更多优质手游产品,逐步形成了东方明珠拿下海外优质成品游戏代理权,东方明珠旗下子公司负责完成游戏本地化,东方明珠合作伙伴及相关子公司负责游戏发行运营的重点游戏引入模式。电竞方面,东方明珠与上海体育学院、上海久事体育集团、群星职业技术学校等分别达成多项合作,从教育、场馆、赛事项目等方面全力推进电竞产业建设,后续拟承接相关国际电竞赛事,助力上海“电竞之都”的建设。

(3)视频购物业务:坚守传统优势,探索创新与收益兼得的视频购物模式

东方购物以视频购物为核心,围绕合作伙伴与用户,拓展商品、节目、服务,建立了全媒体立体销售平台,实现跨屏联动与优势互补,在坚守传统优势的同时,围绕“跨界新零售,购物新体验”理念,寻求转型突破。报告期内,东方购物在2018“就这样”系列IP成功的基础上,拓展创新,充分发挥SMG、OPG东方明珠所赋予的优质资源,与其自身强大的视频制作、视觉设计、品质服务等势能,开展了“两横一纵”营销战略(即“就这样”、“THE”系列IP,“超级品牌日”活动),在“跨界合作”、“首发新品”、“引流带货”、“创新内容”等领域多面开花,吸引了天猫、京东、苏宁、复星、小米等异业巨头纷纷合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同时,聚力打造精品栏目,努力挖掘开发“新业务、新用户、新商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通过不断的品牌升级满足用户高品质、高体验的购物需求,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发展空间。报告期内,东方购物连续四年被评定为“全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上海市企业100强”“上海市服务企业100强”,同时荣获“2015-2018上海市场诚信经营五星级先进单位四连冠”称号。

(4)文旅消费业务:汇聚线下流量,吸引全球目光,实现产业升级

公司依托线下优质文旅资产,结合线上线下布局优势,进一步深化线下文化集聚区的打造,整合内部资源,深化结构升级,打造面向新中产消费群体的多方位综合性智慧文旅消费产品与服务。

报告期内,作为上市公司“智慧广电文娱+”战略中重要的线下文化产业集聚区代表,东方明珠塔将2019年定位为IP元年,重点打造一场多媒体穹顶投影秀、形成城市地标示范效应,整合VR过山车、78米电影、地标乐园、陈列馆、斜筒体电梯等内容推出一条低区下循环纯玩线路,上半年举办“点亮东方明珠,实现心中梦想”、城市赛道卡丁挑战赛、民国风旗袍秀三场文旅活动,新设糖果店、东方明珠塔吉祥物店、T恤和帽子店、丝巾店四家“O系列”IP专卖店。围绕此重点,还积极自主造季造节,举办冰上嘉年华、明珠花季、青春毕业季、梦·上海“老上海的时光回响”摩登秀活动,并嫁接餐饮、文创产品和合作伙伴品牌,促进营销推广;在塔内引进九号卡丁体验中心,在零米大厅引入地标乐园-奇梦爱丽丝重回仙境展和Sally限时体验展,积极打造都市生活、消费、娱乐等场景多元化布局,不断丰富文化娱乐旅游综合体内容。

奔驰文化中心持续保持亚洲第一场馆的行业地位,在活动、赞助、包厢、商业等方面不断发展,销售收入均完成上半年预算指标。2019年上半年主场馆实际活动场次37场、音乐俱乐部实际活动场次108场。2019年是奔驰文化中心的电竞重磅之年,随着文化和旅游部贯彻“一带一路”及“电竞游戏产业”国家战略,旨在大力促进移动直播、电子竞技、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奔驰文化中心顺应改革浪潮,成功引进了世界最顶级、规模最大、奖金额度最高的超大型电子竞技赛事一一第九届DOTA2国际邀请赛,来自全球十八支顶级战队将会展开为期6天12场的激烈角逐。每场DOTA2比赛均可容纳14000名观众入场,整个赛事将直接接待超过16万人次的现场观众。同时,作为首次在北美本土之外举办的DOTA2赛事,比赛实况将在全球范围内同步直播,预计突破上亿人次会在各类媒体上收看比赛。奔驰文化中心除了持续举办国内外顶级演艺活动外,也在积极探索各种与电竞产业深度合作发展的模式,并围绕着打造24小时泛娱乐综合体,通过引入电竞俱乐部、电竞网吧、电竞展厅、手游馆、VR体验馆、动漫体验馆等互动项目,强有力地支撑电竞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复合式文娱综合商业布局。

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充分发掘独特定位、寻找自身优势,以城市接待窗口形象打响品牌知名度,以高标准、高品质的服务升华品牌价值,为海内外宾客提供备受认可的专业会议酒店产品。2019年上半年在层层包围的市场竞争中,通过各种渠道开拓国际性协会会议;同时,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捕捉行业热点,在商务会议市场有所斩获。

文化地产业务秉承为自身产业服务、为公司整体战略服务的原则,一方面围绕“东方智媒城”这一重量级项目,着力打造媒体一体化平台,对中央提出的媒体融合发展课题展开积极实践;另一方面,利用自身在文旅方面的行业优势,在重庆打造文化休闲度假小镇项目,实现在全国文旅项目的战略布局。

1)建造文化产业集聚区,培育东方“媒体硅谷”

2019年上半年完成了东方智媒城项目的城市方案征集,东方智媒城项目城市设计征集要求依据上海市及闵行区的整体规划,参考临港浦江园区规划,结合科技新技术与媒体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国际性视野,引入国际尖端城市设计理念,建设具有标识性代表性的建筑和交互空间,引领智媒产业更为开放、融合、共生、宜人的工作生活方式,激发创新能量与共荣互通。

2)布局全国文旅项目,建设度假休闲文旅项目标杆

2019年上半年完成重庆市武隆区白马山高端文化休闲度假小镇项目一期建设用地567亩使用权获取,规划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该项目作为重庆市级重点项目,目标为打造国际领先、品质高端、特色鲜明、业态创新、全季全时、文化厚重的沉浸式体验高山度假区。项目下半年进入实施阶段,力争完成首开区方案设计及规划报批。

3、顺应时代、保持创新精神,引领智慧广电产业发展

公司始终保持激情,牢记使命,用战略眼光和创业精神走在中国文化传媒改革的前列。通过内容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引领智慧广电产业发展,为打造中国领先的综合型文化产业集团,打造“上海文化”品牌而不懈努力。

(1)“智慧中台”为智慧广电建设提供强大动能

6月10日,公司宣布东方明珠“智慧中台”项目正式上线,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慧中台”,是全国广电首个系统性的数据系统,是在“智慧广电驱动文娱+”战略下,向“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迈进坚实一步。

东方明珠“智慧中台”是一种行业领先的创新平台模式,整合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形成业务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实现技术后台打通、数据中台打通,以及用户、服务、渠道的打通。通俗一点,就是打通文娱行业的“人、货、场”。智慧中台的智慧二字,体现在统一平台智慧连接、智慧汇集行为数据、智慧挖掘数据价值、智慧开展AI应用。项目的整体架构分为3个部分:基础部分是混合云计算后台;核心部分是数据中台和内容中台;最上层则是东方明珠的各条业务线,包括视频、购物、游戏、文旅、院线等。其中,核心的内容中台可以从内容源头的收录、审核、制作、转码、分发等维度提供各类服务支撑,快速响应业务前端运营的诉求。数据中台汇集了视频、购物、游戏、文旅消费等核心业务线超过2.4亿用户及业务数据,包括IPTV/OTT用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视频购物会员用户,以及文旅消费线下用户等,以实现“业务数据化”。目前用户中心管理平台、会员系统一期已建成,并于2019年6月10日正式上线,重点是实现百视通、东方购物会员体系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大连接。百视通全面对接智慧中台,完成了AMS重构,支持4K超高清生产,在智慧中台基础上开发了EPG7.0系统,构建了视频微标签体系,围绕剧情、来源、地区、分级、时代等7大类1000余个标签按关联度进行打分,将结果应用于智能推荐,提升内容、生产和业务运营能力,提升用户体验。东方购物在智慧中台基础上,构建了“电商+媒体特色”视频购物中台,支撑电视购物、电商、线下业务等多种购物形态融合,推动东方购物向新型互联网购物转型。

“智慧中台”还支持4K超高清生产,在业内率先提供了基于4K技术的直播虚拟频道,将助力百视通成为广电体系内4K节目最多的内容提供商,面向5G超清视频的爆发提前进行布局。“智慧中台”集合了东方明珠的内容优势、资本优势和产业优势,将数字经济、数字生活与数字媒体紧密结合起来,为业务创新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让“智慧广电”实际驱动文娱产业。

(2)“智慧城市”拓展智慧广电新版图,助力上海智慧社区建设“城市大脑”

公司在智慧城市、社区大脑方面的创新探索,实现了广电产业外延的深度拓展,依托独特的广电频谱资源,搭载更多垂直应用服务,实现“智慧广电+”。未来三年,将继续扩大上海地区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向长三角拓展。

目前,公司布局的智慧城市物联网业务已在杨浦、虹口、普陀三区展开,实现全覆盖,覆盖率达95%以上,已建设物联传感终端20万以上,涵盖45项以上应用大类。在上海普陀,公司打造了上海首个区级“城市大脑”,范围达55.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28万。

2019年5月在深圳举办的文博会上,公司展示了包括“门磁报警、违章停车警报、独居老人监测”等在内的诸多应用场景。随着公司中标《杨浦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租赁(一期)》项目,公司在原有杨浦全区网络覆盖及控江路街道示范基础上,继续为杨浦区建设智慧城市相关的1个区级指挥中心、4个综治分中心以及5个街道智慧公安、雪亮工程、智慧社区等相关物联应用的建设项目。

2019年公司同时中标《“智慧虹口”物联感知基础设施租赁》项目,在虹口区下辖8个街道完成智能物联“10+X”应用场景建设,部署6万个物联传感终端。通过智慧社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等信息化应用,进一步提升虹口区的社区品质,在全区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资源的共享,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

智慧广电的内涵在于突破传统功能局限,将数字经济、数字生活与数字媒体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应用开发只是“智慧广电+”的其中一环。未来,公司还将在杨浦智慧城市大脑、智慧虹口、智慧普陀等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基础上,拓展智慧广电生态,围绕文教娱乐、教育医疗等多领域,深入推进智慧安防、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家居等垂直产业应用,让电视不仅能“看”,而且能“用”,拓展智慧广电新版图。

(3)提前谋划5G+8K项目,技术升级带来的发展新格局

公司目前拥有2500小时4k内容储备,在4K领域具备领先优势。未来8K将成为行业趋势,2020年东京奥运会也将采用8K转播。公司的5G+8K重大课题研究组研究了5G与8K技术演进背景下公司的产品战略和组合打法,为新技术发展大小屏互动战略做好了提前谋划,公司已与中国电信、富士康等行业领先的合作伙伴联合展示了基于5G网络传输8K视频应用,并成立了“5G+8K”产业联盟,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携手打造5G/8K业务领域的联合发展新格局。

(4)加强与各领域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撬动产业资源

公司与欢喜传媒签订战略合作,通过与欢喜传媒的扩大合作,利用百视通的全国渠道优势,打造“大屏爆款”。公司与学而思、立思辰、上海仪电、华师大慕课中心等重量级的教育大IP签订大屏智能教育战略合作,致力于打造“大屏智能教育第一门户”,构建没有围墙的平民教育。公司与巧虎、万达宝贝王等合作伙伴进行深度合作,充分挖掘IP产业化。其中公司与万达宝贝王将从线上联合平台打造入手、整合双方IP资源,线上线下资源共同创新商业模式和营销模式。双方在暑期联手为全国少儿推出“百万宝贝、爱享夏日”大型促销活动,打造儿童消费新场景。参与投拍巧虎大电影《巧虎大飞船历险记》。与凤仪传媒、欧力士等共同出品的全国首档电视新媒体STEAM特色节目《叮叮发明机灵小艾迪》,深入研究幼儿STEAM启蒙教育精髓,联手图书合伙人、玩具合伙人共同进军国内STEAM教育产业。

(5)以超高清内容为核心抓手,推动内容产品和消费服务升级

2019年东方明珠推出了“五个一”超高清视频发展规划,包括:一个超高清数字付费频道、一个超高清内容集成播出分发平台、一个超高清产业投资基金、一个5G+8K实验室和一座东方智媒城,打通超高清内容供应链各环节,从内容供给、智慧运营、产业聚合等多维度推动超高清产业发展,为智慧广电建设提供强大动能。目前已经储备了超过3000小时优质4K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剧、动画、纪实、体育赛事、演唱会等,BesTV融合媒体平台4K专区在多个省份落地,媒资系统已具备每周15部4K内容的生产能力,服务可用性达99.95%。2019年将实现支持HDR文件的制作、4K直播频道的收录和拆条,可同时播出4路4K频道及同时进行8K频道的播出测试。

(6)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助力智慧广电产业链升级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上海文创50条”)中提出,要建成一批业态集聚、功能提升的文创园区,集聚一批创新引领、创意丰富的文创人才,构建要素集聚、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公司以政策福利、长三角区位优势、资本优势支撑,打造全国首个智慧媒体产业集聚区一一东方智媒城,服务智慧广电产业链中的硬件、终端、内容生产制作、运营服务环节,孵化创新,助力产业链升级,不断增强智慧广电行业的创新力和活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四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4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2016年9月18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2016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文件,并发出《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四)2016年11月5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六)2016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6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17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九)2017年6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离职员工所持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82,9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离职员工所持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82,9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一)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6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出调整。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三)2017年12月7日,公司完成对17名离职员工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2,900股的回购注销。

(十四)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五)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六)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案》。

(十七)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7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出调整。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八)2019年1月30日,公司完成对21名离职员工所持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97,909股的回购注销。

(十九)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7,72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十)2019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4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7,72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十一)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员工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的议案》。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依据

2019年7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32,730,102股(含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1,747,720股)为基数,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6,837,127.54 元(含税)。

根据《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公式: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每股9.04元;

三、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对201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1元/股调整为9.04元/股。

六、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东方明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4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1元/股调整为9.04元/股。

关联董事张炜、徐辉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年终奖金分配建议方案(审计调整后)》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4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对201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1元/股调整为9.04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4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主要调整的内容如下: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开列示为“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

2、“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3、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开列示为“应付票据”与“应收账款”;

4、“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5、“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无需追溯调整可比会计期间报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三)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无需追溯调整可比会计期间报表。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新报表格式,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按通知要求,对可比会计期间,相关报表项目上年年末余额列报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

本报告期内,以上两项准则对公司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5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号)核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8,356,4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5,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并存入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951号验资报告。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将扩大电影电视剧制作产能项目资金500,000,000.00元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2个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世影业”)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划出400,000,000.00元,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划出100,000,000.00元。

2015年12月28日,公司将版权在线交易平台项目资金200,000,000.00元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岸传播”)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2016年12月30日项目终止,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将剩余的180,903,516.89元划入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1月23日,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公司将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项目资金100,000,000.00元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划入百视通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将跨平台家庭游戏娱乐项目资金497,988,643.83元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五岸传播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2个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划出317,085,126.94元后销户,五岸传播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划出180,903,516.89元后销户。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银行帐号:10012074292048354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银行帐号:3100150540005960063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02190002531090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银行帐号:3003110299)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均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针对下拨子公司实施的四个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世影业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银行帐号:03002652993)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五岸传播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银行帐号:31001505400050030873)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百视通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银行帐号:31050166360000001006)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百视通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银行帐号:31050166360000003417)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文化发展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银行帐号:31633703003662844)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均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尚世影业、百视通、文化发展、海通证券及上述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依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审批管理,落实专款专用。

2019年上半年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6月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81亿。(公告编号:《临2015-053》)

2016年8月2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现金收益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及定制化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公告编号:《临2016-050》)

2017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含1年)有效。(公告编号:《临2017-074》)

2018年4月1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有效。(公告编号:《临2018-017》)

2019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有效。(公告编号:《临2019-017》)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并在每次购买后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详情如下: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021900025310903)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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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4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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