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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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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长王晖,分管财务工作行长助理罗结,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王立新董事委托游祖刚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1.4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影响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中的“四、会计政策变更1.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上述修订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内容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中的“四、会计政策变更2.财务报表列报方式的变更”。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2019年上半年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均含应计利息。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3.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1.按照2012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4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4.1 股东总数

2.4.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2.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2019年1月更名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或逾期未兑付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成都银行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着力加强风险管控,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基础管理能力,经营业绩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态势。

规模实现稳步增长,经营结构保持稳健。报告期内,本行坚持“拓存款、扩资产”,资产负债规模实现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6月末,总资产突破5,000亿元,达到5,341.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18.68亿元,增幅8.50%。其中,存款总额3,805.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2.50亿元,增幅8.02%;贷款总额2,149.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1.01亿元,增幅15.66%,剔除包含的应计利息后,存款总额较上年末增长239.50亿元,增幅6.80%;贷款总额较上年末增长281.01亿元,增幅15.12%。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5.86%,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营运效率稳中向好。报告期内,本行通过规模增长、结构优化及费用控制,促进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5.07亿元,同比增长3.84亿元,增幅18.0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5亿元,同比增长3.82亿元,增幅17.98%;营业收入61.08亿元,同比增长6.74亿元,增幅12.41%;非利息收入占比20.14%,同比增长0.48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69元,同比增长0.09元;年化资产收益率0.98%,同比增长0.04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72%,同比增长0.16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持续优化,监管指标总体良好。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化解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资产质量持续优化,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9年6月末,全行不良贷款率1.46%,较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37.96%,较上年末增长0.9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01%,流动性比例85.30%,资本充足水平、流动性保持良好。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5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2.41%和17.98%。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千元

3.2.2 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3.2.3 营业收入

(一)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2.4 利息净收入

单位:千元

3.2.5 非利息净收入

(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千元

(二)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0.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56亿元。

3.2.6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千元

3.2.7 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合计2.41亿元,同比增加0.91亿元,增幅60.69%。

单位:千元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3.3.1 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5,341.53亿元,较期初增长8.50%。负债总额5,016.50亿元,较期初增长8.82%。股东权益325.03亿元,较期初增长3.92%,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3.3.2 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3.3.3 主要资产项目

(一)贷款

1.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千元

2.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4.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5.全行前十名贷款(不含应计利息)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三)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3.3.4 主要负债项目

(一)存款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3,805.42亿元,较期初上升8.02%;其中活期存款2,093.22亿元,定期存款1,621.17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优化同业业务规模结构。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款项余额96.94亿元,较期初增加25.72%。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79.29亿元,较上年减少29.01%,主要由于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减少。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准则下本集团财务数据的主要影响为调减其他综合收益13,004千元,调增未分配利润39,785千元。

(二)财务报表列报方式的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本集团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上述修订的采用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影响如下:资产负债表中,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和“应付债券”等项目中,而不应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应收利息”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应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通常由于金额相对较小,应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项目中列示。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除“信用减值损失”外,本集团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所确认的减值损失。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孙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电话连线出席监事2名,监事董晖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谭志慧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薪酬考核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反洗钱工作报告》《关于2017一2018年监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立新先生委托董事游祖刚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截至2019年6月30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466995_A03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相关情况的报告》、《2017、2018年监管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