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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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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36 公司简称:红塔证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资本市场整体回暖,但是可以看到,证券经纪业务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科创板设立后,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价能力和承销能力面临更严峻考验;当前贸易摩擦叠加经济增速换挡,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比以往更大的市场风险。战略考量证券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公司在各个业务线推进相应改革措施,部分业务线的业绩已经体现了改革成效。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1.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5.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28.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51%。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7.53亿元,同比增长79.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251.92%。

主营业务分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经纪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坚持以合规和风险管理为前提,以“保存量,求增长”为考核导向,持续推动证券经纪业务转型升级,全方位提升证券经纪业务的综合竞争力。按照立足云南、布局全国的策略,新设了5家分支机构,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全方位整合公司资源,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推进营业网点业务向多元化和平台化转变,持续推进以金融产品销售、资本中介服务为方向的财富管理转型,提供高附加值服务;加速IT技术对证券经纪业务的服务和引领能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不断优化证券经纪业务盈利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实现收入9,633.52万元,同比增长30.52%。

证券投资业务:面对复杂多变的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证券投资业务一直秉持稳健的投资风格,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严格把控投资风险,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自有资金投资配置以优质固定收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为主,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方面,始终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密切跟踪市场风险,保持合理仓位,持续优化投资组合;固定收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方面,严格控制整体仓位和组合久期,严控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另类投资业务方面,聚焦以股权类、公募/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为主的另类投资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共实现收入51,536.80万元。

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培养资产管理主动管理能力,持续丰富资产管理产品系列,不断加强投研体系建设,满足客户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548.40亿元,较去年底增长1.24%。资产管理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887.89万元,同比增长72.17%。

投资银行业务:报告期内,市场股权融资规模同比下降,且市场竞争加剧,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竞争形势仍然严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坚持“精品投行”战略,在ABS城市供热、含权债(可交换债、可转换债)业务方面成功发行了项目,并且拥有了一批项目储备,形成了局部的竞争优势;同时在主板和科创板新申报了保荐或者联合主承销的IPO项目。但由于新三板二级市场持续低迷,做市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对投行业务收入造成了较大的拖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641.41万元,同比减少78.93%。

信用交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严把项目风险与合规关,在业务运作和项目管理中深耕细作,不断优化业务质量,保障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加强存量客户服务,致力于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更加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积极落实融资用途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报告期末,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总规模54.68亿元,较年初减少10.14%,其中融资融券规模9.89亿元,股票质押规模44.7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实现收入20,963.85万元,同比减少3.70%。

期货经纪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业务随着期货行业发展的演进,进入转型创新的关键阶段,积极开拓期货经纪业务+资管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期现业务的发展思路,开拓新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实现收入3,022.87万元,同比增长16.68%。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报告期内,在积极落实各项资管新规的基础上,公司稳步推进股权投资基金等项目落地,践行金融服务实业的理念,多方拓宽募资渠道,主动探寻优良投资。报告期内,公司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实现收入1,627.11万元,同比增长172.90%。

基金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控风险、调结构、稳规模的工作主线,不断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把握股市向好带来的权益类基金市场行情以及科创板设立带来的业务机会,积极营销客户,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末,公司公募基金管理规模42.9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基金管理业务实现收入5,958.19万元,同比增长0.36%。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补充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肖淑英董事委托李剑波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其余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李剑波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同意提名李双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双友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同意对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召集人:李剑波

成 员:庞皓峰、肖淑英、李丽、李双友、李素明、伍志旭

以上调整方案自李双友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对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一) 同意公司向红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5亿元,全额用于向其子公司上海红塔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二)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编号:2019-0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嵘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方泽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方泽亮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有关规定,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00万股,发行价格为3.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9,44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6,593,207.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32,846,792.45元于2019年6月28日汇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957,225.95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757号)。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232,846,792.45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在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红塔银行昆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6月,公司、东吴证券和红塔银行昆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仍为1,232,846,792.45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