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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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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55 公司简称:莱克电气

公司代码:603303 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经济环境虽复杂多变,但莱克践行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坚持产品研发的独特性和领先一步的创新战略,公司上下紧紧围绕年度经营战略:内销外销,自主品牌和贴牌生产“双轮驱动”;线上线下,传统渠道和新兴渠道“渗透发展”,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打造高品质生活的“产品生态链”,不断拓展渠道,强化企业管理,持续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第一季度,受美国市场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5亿元,同比减少6.71%;第二季度,实现了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9亿元,同比增长5.61%;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5亿元,与去年上半年基本持平,同比减少0.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6亿元,同比增长15.3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63%左右,出口占比较大,有一定比例出口美国,美国对中国500亿+2000亿出口产品征收10%~25%的关税,后对3000亿出口产品征收10%的关税,这对公司的海外销售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通过在越南和泰国投资建厂,首期项目将于10月底开始生产产品。公司在东南亚设厂后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出口业务。

2019年上半年重点开展并推进以下工作:

1、打造高品质生活的“产品生态链”

从设计、技术和用户体验三个方面塑造产品鲜明的“品牌个性”,即独特性,为自主品牌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公司从五大方面构建高品质健康生活产品生态链:①环境清洁类产品,如魔洁立式无线吸尘器、吸尘机器人等;②空气净化及两季舒适类产品,如空净净化器、智能空气调解扇、除湿机等;③水净化饮水健康产品,如台式免安装智能净水机等;④智能厨房家电器产品,如智能破壁机、智能电饭煲等;⑤个人护理产品,比如水离子涡扇吹风机。公司始终坚持“精品战略”,即设计创新+品类创新+科技创新+精密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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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营销战略转型以实现自主品牌销售快速增长

(1)品牌传播

从美誉度、知名度、品牌特性认知度三个方面全面提升莱克品牌地位。从传统媒体向互联网自媒体新媒体转变;从传统广告向内容营销转变;内容从宣传产品向讲述生活理念、解决用户痛点、再到产品解决方案转变;从文字宣传向短视频转变。

品牌知名度方面:2019年上半年,持续增加品牌推广费,在上海、北京等核心商圈投放大量地铁广告。在北京南站、上海虹桥、南京站、苏州站等高铁枢纽,上海虹桥机场、西安咸阳机场等投放大量巨幅灯箱广告。2019年4-5月,美国大片《复仇者联盟4》晶茂院线全国各大城市映前贴片广告。在新媒体营销方面,近两年每年投入近千万费用在今日头条、腾讯等新闻APP平台,曝光3亿次以上,在视频传播方面,抖音、西瓜、火山、快手等常态化传播,莱克品牌知名度得到了大大提升。

品牌形象及美誉度方面:莱克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建设,参与起草了《中国空气净化行业消费白皮书》、《中国净水行业销售白皮书》,为用户科学选用相关设备作出了贡献,引领行业的发展,2019年公司获得了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清洁器具先进技术研究院”。莱克主力产品获得了大量奖项,如2018年吸尘器中国红顶奖、空气净化器金鼎奖,中国家电艾普兰奖等重磅奖项,魔洁产品因设计突出的优势还获得2019年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

(2)销售渠道渗透转型

扩大全国市场覆盖率,优化代理商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线下渠道下沉,自建渠道,大力发展专卖店,发展县城一城一店,上半年,已开设了将近50家莱克专卖店;实施渠道转型,一二线城市进驻高流量的购物中心,建立形象店,扩大品牌影响力;线上走专业化品类聚焦路线,并积极引进发展优质网购代理,引入竞争优胜劣汰,实现线上业务倍增目标;加强线下和线上的“双品牌定制”化营销合作,争取跨越式成倍增长;继续发力发展自主品牌和贴牌的B2B业务。

2019年3月举办的“真生态·臻品质”HUAWEI HiLink生态大会,发布了一款华为智选生态产品一一莱克智能循环扇,正是华为&莱克联手打造的智能循环扇,它凭借“360°循环自然风”、“静音节能”、“轻松拆装易清洗”和“支持华为AI音箱控制”等卖点,成为国货里的一颗新星。莱克的数码电机核心技术和人性化设计理念,加上华为智能互联技术,强强联合,解决了夏天容易得空调病的痛点,为用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健康和舒适体验。

3、继续大力发展出口业务,实现出口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需求的分化、渠道的分化为创新带来了机会,从分化中找机会。抓住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机会,通过产品创新去创造市场。通过创新前瞻性产品研发、各门类主流高价值产品研发、新行业产品研发和新市场新客户开发,持续深化与大客户合作,实现出口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对于美国市场,公司通过走出去,在东南亚(越南和泰国)设厂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出口业务。

4、 运营精细化管理,强化阿米巴经营核算

根据精益生产模式,因品制宜地实施多种形式的生产方式,以提升效率。继续推进“五化”建设:生产自动化、物流信息化、信息集成化、人才专业化、环境绿色化。推行“设计预防、量化控制”的质量管理模式,追求产品零缺陷。通过阿米巴经营核算,树立经营核算观念,提高产品价值和定价水平,使“销售最大化”“成本最低化”,提高毛利率毛利水平,实现合理利润和可持续发展。

从当前情况看,虽然全球经济复杂多变,具有非常多的不确定因素,遇到了些困难,但我们确信,长期来看,人们对于品质生活、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永恒的,世界的技术进步也是永恒的,我们必须从消费分化中找到消费升级的趋势“洞察新需求”,把握技术进步的趋势,致力研发前沿技术和科技创新,以“创造新需求”。我们将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品牌建设抓内需,一手抓外需抓出口,做好长期应对困难的准备,自强不息。公司有信心在当前的经济困难时期,通过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赋予企业增长的新动能,以实现新时期新的发展。

莱克以中国智造为己任,矢志匠造新国货精品,通过不断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为持续提升中国家居生活品质作贡献。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月 29 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期间,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润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8月 29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5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 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报表格式修订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上述四类需修订的准则以下统称“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

2、报表格式修订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时,适用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

4、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报表格式修订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1)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 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 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 一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润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VACPRO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 (梵克罗电气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标总额:1,400万美元

● 特别风险提示:在泰国设立公司须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不能获批的风险。此外,因泰国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泰国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加大国际市场的参与度,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公司积极探索对外投资等跨越式发展模式,延伸产业链条,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快速适应市场,谋求更大的市场突破,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科技”)通过其新加坡全资子公司KINGCLEAN HOLDINGS SG CO.,PTE.LTD作为投资路径公司与另外两家全资子公司:苏州艾思玛特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思玛特”)和苏州雷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鹰科技”),以总投资额1,4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泰国共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VACPRO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 (梵克罗电气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泰国”)(暂定名称,具体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350万美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KINGCLEAN HOLDINGS SG CO.,PTE.LTD出资343万美元,占比98%,艾思玛特出资3.5万美元,占比1%,雷鹰科技出资3.5万美元,占比1%。

(二)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但须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VACPRO ELECTRIC THAILAND CO., LTD (梵克罗电气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泰国春武里府

3、注册资本:350万美元

4、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清洁电器、厨房电器及其他小电器)的研发、制造、销售等。

5、股权结构:KINGCLEAN HOLDINGS SG CO.,PTE.LTD持有98%的股权,艾思玛特持有1%的股权,雷鹰科技持有1%的股权。

以上信息,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一方面随着国际宏观经济与政策、市场环境发生重要的变化,公司落实国际化的战略举措,加大国际市场尤其是东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市场参与程度,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投资建厂,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挖掘市场潜力和空间,实现企业的快速成长。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是公司海外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海外生产能力,充分开拓国际市场,更好的满足国际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提升行业市场地位,符合国家鼓励的“走出去”战略方向。此外,针对全球贸易局势的变化,通过海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有助于公司应对未来的贸易风险。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在泰国设立公司须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不能获批的风险。

(二)泰国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在泰国公司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市场风险。公司将与子公司注册地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尽快落实具体的投资方案、政策支持等事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8 月29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公司根据照明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核心工作目标,贯彻“制造+服务”的双核发展思路,全面提高企业综合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增长,营业收入19.74亿元,同比上升5.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上升9.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上升20.16%。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及经营情况如下:

1、国际市场继续稳固,国内市场不断发力

(1)LED照明产品出口排名第三,国际市场优势地位继续巩固。

公司凭借对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的充分理解,发挥得邦照明高性价比的产品竞争力,保持了国际市场的优势地位,LED照明产品出口稳居行业第三位。同时持续加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全球各大区域业务保持均衡发展。此外,公司的照明灯具业务取得显著增长,占比超过40%,形成包括平面灯具、投光灯、工矿灯及路灯在内的进入行业前十的产品系列,车用照明业务顺利开展。

(2)国内市场业务取得增长,自有品牌渠道开始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取得进一步增长,照明工程、商业照明、家居电商和工程塑料等自有品牌渠道均开始发力。

其中照明工程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不断提升,业务范围从以浙江为中心,逐步由华东区域扩展至华南、西南等区域,收入同比增长74%。公司承担的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馆项目泛光及景观照明工程获“2019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照明工程贡献奖”。

报告期内,商业照明业务、家居电商业务和工程塑料业务均实现了稳步增长,与公司业务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

2、优化制造平台,注重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管理与运营效率

公司持续推进自动化改造进程,深化运用MES、SCM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推进智能制造技术,打造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制造平台。持续推进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加强内部生产管理与激励考核,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各事业部的自主运营水平,同时加强生产流程、供应链与市场资源的整合,取得协同共赢,提升内部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持续降低库存,提高周转率和盈利水平。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和创新制度,充分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院企合作等科研平台,全面提高研发水平,通过提高新产品技术的创新性、有效性,缩短技术开发的周期,提高产品附加值,以高技术、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进入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并积极布局智慧照明、按需照明及其他细分特殊领域,提升企业综合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约40%,新申请专利40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授权专利39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8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5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3,660,852.24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87,926,793.93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5,876,481.05元,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9,857,577.26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2,444,953.20元(包含利息收入34,516,655.16元,扣除手续费10,849.72元),现金管理余额24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理财产品已有2笔共计20,000万元到期,公司共取得上述理财收益2,046,356.1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2: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9-05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得邦”)减少注册资本13,820万元。

● 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一、减资概况

东阳得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东阳得邦的实际经营现状,公司拟对东阳得邦现有注册资本规模进行调整,由人民币14,32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东阳得邦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32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前)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677206000N

4、法定代表人:厉强

5、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

6、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8、经营范围:节能灯、电子镇流器、照明电器及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出版物)制造、销售;照明生产设备及本企业场地租赁;自营进出口业务。

三、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减资的原因

本次减资是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及东阳得邦的实际经营现状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和资金使用效率,使东阳得邦注册资本规模与目前的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会影响东阳得邦正常业务的开展。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不改变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