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我公司能源板块面临机组利用小时减少、综合上网电价下降、天然气价上涨等困难;金融板块在去通道、去嵌套、破刚兑、控“非标”等一系列监管措施之下,金融板块加快转型,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信托投向实体经济的规模占比稳中有升。公司在社会各界及各方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拓市场,严格控制成本,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市场营销、风险防范,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提质增效,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2019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97.6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53%;利润总额24.07亿元、归母净利润14.99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2.87%和45.79% 。其中能源业务累计完成发电量225.45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6.7%,完成供热量318.7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7.92%,营业总收入92.15亿元、利润总额3.70亿元;信托业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佣金收入5.52亿元、利润总额20.44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1.74%、91.17%。截至2019年6月底,信托资产管理规模4087.86亿元。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如下:
(一)能源业务
1、大力推进能源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公司所属射阳港电厂百万机组扩建、江苏国信靖江2×1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秦港物流码头二期等项目等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利用雁淮直流特高压输送通道,加强与山西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收购雁淮直流特高压配套电源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力市场份额和未来的业绩。
2、狠抓安全生产管理。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组织了各控股发电公司春季、节前安全大检查、积极开展全国第18个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演练。扎实开展安全制度修订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标准化等工作,加强外包工程管理、可靠性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等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3、积极做好各项经营工作。一是公司在节能降耗、机组增容、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顺利完成扬二发电#3机组增容提效改造,提高了设备运行经济性和可靠性。二是不断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在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全力拓展新的客户资源,扩大省内市场份额;积极参与月度平台竞价和挂牌交易,努力争取月度电量和小机组替代电量,提高机组利用小时;开展售电增值服务,积极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电气检测、设备检修等增值服务,稳定合作关系。三是努力增加供热业务收入。通过技改增强机组供热能力,增加供热量和提高供热稳定性,并持续开拓周边潜在用户,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扩大供热市场份额、调整供热价格,持续增加供热收益。四是精心策划“三废”(灰渣、粉煤灰、石膏)营销方案,2019年上半年共实现“三废”收入近0.9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0%,既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履行了环保责任,变“三废”为“三宝”。五是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加大煤炭市场调研力度,适时采购性价比高的市场煤,合理控制长协煤兑现进度,加强煤炭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减少煤炭损耗和滞期费用,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掺烧经济煤种,有效降低发电成本。六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强公司资金成本管控,优化长短贷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成本。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利用ERP系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偏差分析,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二)金融业务
1、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公司坚持信托本源,支持实体经济,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压缩通道类业务。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存续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906.22亿元,较年初增加222.32亿元,增长32.51%,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22.17%,较年初提高了5.38个百分点。
2、扎实拓展信托业务种类。全力推动公司信托业务从政信业务、通道业务为主向政信业务、通道业务、消费信托业务三大板块转变。
3、有效提升产品发行能力。一方面,加强产品直销能力,财富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直销规模取得显著进步;另一方面,深入推进金融同业合作,在同业结构化、专户理财、银行信贷资产以及资产流转等多个业务领域取得新突破。
4、持续打造人才高地。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人才机制,继续加强“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三能”机制建设,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三)强化内控管理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内控评价工作,防范企业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
2019年上半年进一步完善各控股公司ERP系统、MIS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添加功能节点,使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更加契合各项业务开展,金融板块上线消费信托业务支持信息系统、优化提升“网上信托”APP,实现了业务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了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董事林育德先生、独立董事魏青松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林育德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张顺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魏青松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权限指引〉和〈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权限指引(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了《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权限指引》和《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权限指引(子公司)》。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陈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职工监事胡永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5、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②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③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④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项目
①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②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③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 号收入准则;货币
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60 公司简称:百傲化学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88.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8.81%和78.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85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39%,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主营业务。
2019年半年度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
1、工业杀菌剂扩产的募投项目二季度投产,母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募投项目投产大幅提高了CIT/MIT系列产品的产能,并新增BIT系列产品产能,由于市场需求稳定增长,新增产能均被市场消化,母公司工业杀菌剂业务实现大幅增长。母公司2019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34,496.57万元,净利润为11,039.0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0.52%和57.46%。
2、重要子公司沈阳百傲实现扭亏为盈。
因二季度F腈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沈阳百傲化工中间体业务盈利情况改善。报告期内,沈阳百傲实现营业收入2,864.28万元,同比增长25.39%;实现净利润193.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6.12万元。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分析
1、工业杀菌剂业务
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产品由母公司大连百傲生产。报告期内,工业杀菌剂产品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经营环境和行业格局未发生重大变化。工业杀菌剂扩产的募投项目于2019年二季度正式投产,新增CIT\MIT原药剂产能12000吨/年,BIT原药剂产能2500吨/年。随着新增产能逐渐释放,公司2019年半年度工业杀菌剂产品的销量、产量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3.87%和53.09%,长期困扰公司的产能不足问题得到缓解。2019年半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52%,募投项目投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初步体现。
2、化工中间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化工中间体全部为F腈中间体,由子公司沈阳百傲生产。受“3.21”响水事故影响,2019年二季度F腈中间体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二季度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上涨206.48%。但受化工行业整体监管政策收紧、扩产项目试生产时间延长等原因影响,2019年半年度沈阳百傲F腈中间体产量、销量同比下降49.59%和46.04%。2019年三季度F腈中间体扩产项目投后,预计产销量下滑的局面将得到改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年产12000吨CIT/MIT或2000吨MIT、400吨OIT、2500吨BIT系列产品项目于2019年4月正式投产。项目投产后,有效缓解了公司目前工业杀菌剂产能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公司也首次具备量产BIT系列产品的能力,补齐了公司在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产品系列上的短板,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成为2019年半年度乃至全年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的重要驱动。
2、年产10000吨F腈中间体项目,一期项目于2017年9月投产,二期扩产项目于2019年7月投产。项目整体建成投产后,F腈中间体产能不足、单位成本高的问题得到解决,也为公司F腈中间体产业链上的其他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原材料供应。
(四)重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子公司沈阳百傲首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193.64万元。2019年半年度,沈阳百傲生产的F腈中间体大部分供应大连百傲生产BIT系列产品使用,随着F腈中间体扩产项目在2019年7月投产,F腈中间体产量逐渐提高,除满足公司自用外可实现对外销售,将成为公司整体业绩提升的又一驱动因素。
(五)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受响水“3.21”事故影响,公司F腈中间体产品及以F腈中间体为原材料的BIT系列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第二季度,公司F腈中间体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06.48%,BIT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33.09%。本轮产品价格上涨由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引起,未来随着事件影响逐渐消除,供给端情况将得到改善,价格有回归正常区间的趋势。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0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宪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暨日常交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刘宪武、王文锋、袁义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报备文件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1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黄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暨日常交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借助关联方在北美水处理行业的销售网络,帮助公司产品开拓北美市场,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报备文件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2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范的要求,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以上产量、销量数据为原药剂和复配产品的合并数。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注:以上为不含税价格。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9-023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CLEARON Corp.(以下简称“CLEARON”)签订销售协议,根据销售协议公司向CLEARON销售CIT/MIT系列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产品。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旨在利用CLEARON在北美地区水处理行业的知名度和销售网络帮助公司开拓北美市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宪武、王文锋、袁义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反对、0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根据双方签署的销售协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为274.80万美元。
(三)公司与CLEARON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公司与CLEARON签订销售协议为双方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LEARON Corp.
法定代表人:Bryan Kitchen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要股东:HUI YU XIN AMERICAN CORPORATION
主营业务:制造、包装并销售二氯及三氯水处理制品以及系列溴化产品。
住所:95 MacCorkle,South Charleston,WV 25303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469万美元,净资产3765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9196万美元,净利润-989万美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CLEARON是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大连三鑫投资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8月28日双方签订销售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期限:2019年9月1日起执行,2020年8月31日终止。
2、销售商品种类:CIT/MIT系列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
3、销售价格:2,290美元/吨
4、销售数量:1,200吨
4、销售合同金额:2,748,000美元
5、结算方式和支付安排:自海运提单日起60日内以电汇方式结算
(二)定价政策
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及时调整。
(三)其他
1、销售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销售协议中约定的销售数量和金额为双方的合作意向,实际成交金额和数量以订单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借助CLEARON在北美水处理行业的销售网络开拓北美市场,为公司产品进入北美市场打开突破口,符合公司提高异噻唑啉酮类工业杀菌剂产品国际市场份额的经营策略。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结算方式和支付安排与其他非关联交易没有差别,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依赖关联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9年中期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股票代码:600188 编号:临2019-056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9年中期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8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香港业绩说明会:
1.召开时间:2019年9月2日(周一)09:30-10:30
2.召开地点: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港丽酒店金威厅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上海业绩说明会:
1.召开时间:2019年9月5日(周四)10:00-11:00
2.召开地点:上海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7楼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一、说明会类型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2019年中期经营业绩。为协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业绩,公司拟以现场方式召开两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香港业绩说明会:2019年9月2日(周一)09:30-10:30于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港丽酒店金威厅举行。
上海业绩说明会:2019年9月5日(周四)10:00-11:00于上海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7楼举行。
三、参会人员
香港业绩说明会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向前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赵青春先生,董事会秘书靳庆彬先生和有关业务负责人。
上海业绩说明会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向前先生,董事会秘书靳庆彬先生和有关业务负责人。
四、参会方式
届时公司将介绍2019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产品市场分析和下半年经营措施等相关情况,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
为提高会议效率,敬请有意参会的投资者通过电话或电邮的方式预约出席,并请在预约时间内通过电话或电邮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供给公司。
香港业绩说明会:
预约时间:8月29日(9:30一16:00)-30日(9:30一12:00)
预约电话:852-3920 7619
电子邮箱:yzc@iprogilvy.com
上海业绩说明会:
预约时间:8月29日-30日(10:00一17:00)
预约电话:010-5166 3828转547
电子邮箱:shuang.chen@everbloom.com.cn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香港业绩说明会:
联 系 人:方晓璇
联系电话:852-3920 7619
上海业绩说明会:
联 系 人:陈霜
联系电话:010-5166 3828转547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不采取网络方式。公司将于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服务平台,向投资者介绍业绩说明会的有关情况。
欢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厦门华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特”)全体股东持有的厦门华特100%股权,并同时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含可转换债券转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20.0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00%。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5月29日、7月1日、7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2019-071、2019-074、2019-086)。
现将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所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对本次交易预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公告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3、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本次交易还需获得有权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