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对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原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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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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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保隆科技
股票代码:603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南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15层06室
股份变动性质 :减持
签署日期:2019 年 8 月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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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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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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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汽杰思与一致行动人佳润杰思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通过保隆科技披露了减持计划,计划自保隆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2,150,94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7%);佳润杰思计划自保隆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802,07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注:上述内容直接摘自减持计划公告,文中占比数据以保隆科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之前原有股份数167,024,557股为基数计算,下文中占比数据均以保隆科技目前股份数166,077,947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计划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日(2019年6月20日)后,上汽杰思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720,000股,通过二级市场减持435,0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上汽杰思暂无其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8,785,50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00%;一致行动人佳润杰思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9 年7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35,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720,000股保隆科技股份(共占保隆科技总股本的 1.297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630,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24%,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汽杰思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上汽杰思及一致行动人佳润杰思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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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章):戈文帅
日期:2019 年 8 月21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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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章):戈文帅
日期:2019 年 8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