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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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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77 公司简称:来伊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9年主题年:智能管理,提升效益。建设心智、共赢增效,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在合理利润下将用户和规模做到极致;构建各系统高效协同,以数据驱动,实现人货场的重构;全力以赴做大公司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公司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五星级消费维权联络点”、上海连锁经营协会颁发的“最佳零售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奖”、2018中国公益节颁发的“2018年度责任品牌奖”等众多奖项,公司产品“一号金芒”、“天天坚果”获得“世界品质评鉴大会”(蒙特奖)金奖,“小核桃仁”、“手剥松子”获得“世界品质评鉴大会”(蒙特奖)银奖。

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已取得13项专利,其中:发明2项,实用新型8项,外观设计3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3,760.86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2.25%,其中:线下直营门店实现营业收入161,269.91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0.07%,加盟实现营业收入9,438.44万元,比2018年同期减少2.32%,特渠实现营业收入11,033.42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9.50%,线上电商实现营业收入22,019.09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19.80%。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1,134.5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11,788.73万元,毛利率44.42%,与去年同期毛利率43.30%相比较,毛利率有所增长。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7.48万元,比2018年同期利润增长20.16%,主要系公司各项业务势头发展良好,营业收入、毛利率稳中有升,净利润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指导下,重点围绕以下事项有序开展工作:

(一)构建全渠道一体化平台,线下线上协同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线下线上全渠道协同发展的运营模式,通过构建全渠道一体化大平台,实现了线下线上商品、营销以及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的业务协同,推动了坪效、品效、人效的提升,凸显了“来伊份”的连锁品牌效应。公司线下线上全渠道会员总人数超过2800万。

线下方面,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连锁门店总数2717家,同比增加89家。其中:直营门店2389家,同比增加37家;加盟门店328家,同比增加52家。门店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天津、安徽、江西、重庆、广东等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遍布全国百余个大中城市。

同时,公司通过专柜、专架等方式,与家乐福、永旺、苏宁小店、罗森、唐久、中石化易捷、美宜佳、天虹、武汉中百等渠道保持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又成功开拓了江西国光、中百罗森、成都伊藤洋华堂、银座等渠道,并在特通合作上也有较大突破,不仅与上海铁路局、东方航空、中国航空建立了长久战略合作,同时取得了济南铁路局的战略合作,借助强大的品牌优势和品质保证以及经销商的资源,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北京等300多家经销商家建立深度合作。

线上方面,公司构建了涵盖第三方电商平台、“来伊份商城”(移动APP)、来伊份外卖平台全方位体系,来伊份APP下载量保持稳步持续增长,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量位居行业前列。2019上半年,线上电商实现营业收入22,019.09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长19.80%。来伊份电商持续推进商品变革和优化,结合全渠道立体作战,6.18活动期间,电商整体业绩较去年同期增长超100%。

来伊份电商在更多新零售模式及社交平台中探寻增长点,加深与各电商业务平台战略合作,重点结合消费者的场景,做出针对性的模式,制定不同的商品策略及营销策略。针对核心人群和潜力人群,持续优化消费者体验、商品策略,增强电商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整合门店资源,电商与门店在重要节点的营销上持续整合,在全渠道大单品的推广上会持续发力。

“来伊份商城APP”作为服务全渠道会员的载体和会员与来伊份的链接器,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了10个版本的迭代,为会员增加了幸福家园,来伊份支付门店支付,电子伊点卡等新功能服务;同时全面开放社区,IM新增红包/转账等新功能。在“来伊份商城APP”继续全面赋能线下门店的基础上,又推出了来伊份会员码微信小程序,用户到店扫码小程序快速识别会员身份,完成购物和积分,继续深化信息技术赋能门店、服务会员的宗旨。

2019年上半年,来伊份商城APP继续在30分钟到家的外卖项目中扩大试点范围,截至2019年6月底,上海地区已经已有约500家门店接入外卖业务,增加了会员和来伊份的触点,进一步提升了会员的体验和满意度。

来伊份商城APP通过版本的迭代,提高用户的使用体验,继续发掘线上线下融合的场景,为会员增加更多的服务板块和功能选项,助力来伊份线上线下场景的深度融合,实现全渠道一体的服务能力,并逐渐开放底层能力,提供合作伙伴一个开放的生态平台创造更多服务会员的产品和工具。

(二)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严控产品质量安全

产品品质是公司的生命线,美味、健康的产品是我们的不懈追求。公司致力于打造“产品品质一一良心价值链”和“企业经营一一良性价值链”建设。2017年,公司开发了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实现了原料可追溯、流程可查证、去向可跟踪、生产现场可监控,并通过产品包装的质量安全溯源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了解产品原料生长环境区域、质检、质量认证、全程检验、全程验证等商品信息,实现了消费者与企业的双向良性互动,极大提升了商品认知度及公司品牌效应。截至2019年6月底,手机端二维码已有250余个产品可追溯,门店收银条扫描二维码可以追溯约500个商品。

公司始终保持对质量的严格把控。2019年上半年,公司入库检验产品30649批次,入库检验合格率为99.4%;第三方送检产品1177次,第三方送检合格率为99.4%,入库检验次数、入库合格率、第三方送检合格率均保持同业较高水平。

2019年上半年,公司组织供应商专业培训6次,对供应商进行202次巡查,完成108次对供应商飞行检查。

公司在加强对供应商日常管理的同时,积极推动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及水平的提升,建立完善休闲食品健康产业共同体,引领行业的品质升级目前,合作供应商中,已获得第三方认证的供应商(第三方认证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占公司供应商总数的90%,较2018年底继续保持增长。

同时,为满足消费者日益变化的消费需求,公司不断在进行产品的升级与开发,始终坚持打造年轻化、健康化、高品质的商品。2019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开发新品超80多种,并且持续打造大单品。

(三)品牌形象全面提升,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

因爱而生,为爱成长。“爱”是来伊份与生俱来的品牌基因,也是来伊份事业的核心与基石。2019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动商品企划、包装升级、渠道形象、营销创新的全面提升,利用更丰富的营销工具,全面提升品牌声量、影响力和美誉度,打造有爱、有温度的品牌。

公司全面推进“来伊份”品牌升级。通过持续不断的第八代门店形象升级、移动APP系统迭代升级、商品包装升级、对“伊仔”卡通形象视觉升级,赋予“来伊份”更加年轻、时尚、活力的品牌形象,从产品、服务、体验、文化多维度丰富“来伊份”品牌内涵,传播、践行“全球好品质,健康好生活”品牌内核。来伊份给消费者的不再仅是美味的产品,更是有爱、有温度的休闲生活方式,消费者首选的休闲食品领导品牌。

公司持续推进品牌年轻化。公司提前布局品牌年轻化,迎接90后、00后客群。来伊份联合天猫以及FILORGA、AMIRO、FLAMINGO三大品牌首发“大篷车”前往河北四城,通过搭建融合式消费场景、创新的产品礼盒等方式吸引年轻族群,持续开拓下沉市场;采用互联网SNS端的营销策略,社交媒体发起产品试吃等互动活动,建立“私域流量”的同时令新品迅速走红小红书、微博等以年轻族群为主题的社交带货平台;利用强大的热点聚合力,通过基于兴趣与社交关系的内容传播力,来伊份将各种热门事件、跨界出圈、社交热点与品牌建设相结合,成功塑造了零食版“小猪佩奇”等一个又一个全方位链接消费者、与消费者同频共振的营销创意。

公司自建《超级伊仔》IP产业生态圈。2018年9月,大型原创3D动画作品《超级伊仔》开始上映。目前,已在优漫卡通、卡酷少儿、嘉佳卡通、腾讯、优酷、爱奇艺、芒果TV、搜狐等多个主流电视台及新媒体播出,多次登顶动画收视榜单,截至2019年6月底,全网播放量突破4000万。围绕伊仔建立的IP产业生态圈也在不断地完善,还与动画电影《潜艇总动员》、《白蛇:缘起》联合,来伊份超级IP赋予了来伊份更加年轻、时尚、活力的品牌形象。由“来伊份”品牌延展而来“伊仔”形象已成为一个当红优质IP,实现了“价值衍生”、“IP授权”等裂变。品牌人格化塑造初具雏形,未来公司围绕自有IP将发展出休闲生活方式解决方案的生态链,与用户增加情感维系。

(四)加快智慧零售步伐,驱动企业创新发展

公司持续推进智慧零售,围绕消费者需求,融入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打通线下线上流量,实现精准化营销,构建线下线上渠道构成的一体化运营平台,形成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的智慧管理决策体系。

2019年上半年,公司充分发挥线下社区门店优势,全新探索以门店为前置仓,一店一社群、店长即团长的社区团业务。目前全国已完成300家门店布局,真正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人”“货”“场”优势。社区团项目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未来来伊份在新零售项目上将持续探索。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外卖自运营体系搭建,着重开展自生态线上APP外卖业务目前上海门店已上线约500家。同时,积极与饿了么、美团、京东到家等第三方外卖平台紧密合作,充分满足线上顾客对零食外卖的消费需求。目前全国50%门店已经覆盖外卖业务。

在会员管理和消费体验方面,公司完成了CRM会员精准营销项目,将会员营销体系精准化,营销效果追踪的数据分析体系的建立,提升了营销闭环的效率;基于公司大数据平台的能力对消费者进行全方位的洞察,从而构建来伊份会员画像,结合智能推荐算法对会员进行更精准的优惠信息触达。在来伊份商城APP中上线精准化商品推荐服务,基于会员的购物喜好为其推荐喜爱的商品,提升客户的购物体验。

在智慧供应链管理方面,已完成WMS、TMS系统的实施,配合来伊份自建智能仓库,使得整个链条的智能化运营更数字化、智能化、柔性化。

(五)成立致良知幸福学院,开启公司3.0战略

2019年,公司围绕“让爱普照美食者心田、家庭更幸福”的企业使命,开启了公司“3.0战略”,由休闲食品最初传达的“健康”,到后来的“快乐”,再到2019年伊始推出的“幸福”。

公司成立了致良知幸福学院,通过线上线下学习的方式以提升员工的心灵品质,线上在来伊份商城开设“幸福家园”栏目,线下以集中培训方式开设“幸福启航班”、“幸福远航班”;公司在线下门店配备了印有中华文化的阳光卡片,赠送给到店消费的顾客;公司在门店、产品中注入更多幸福元素,以产品为介质,实现与C端(消费者)、B端(合作伙伴)、A端(员工)心与心的链接。公司希望通过突破休闲食品饱腹的基本价值,未来企业发展方向更加趋向于“幸福的缔造”,更紧密地拉动与消费者、供应商、代理商乃至全社会的心与心链接。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四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9-04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关联董事戴轶先生、徐赛花女士、张琴女士、王延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戴轶先生、徐赛花女士、张琴女士、王延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与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戴轶先生、徐赛花女士、张琴女士、王延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变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04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9-04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许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加强企业凝聚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9-04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变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6月30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9-04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1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23名激励对象涉及的312,130股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6月17日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已完成。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鉴于以上变更事项,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以下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修改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注:以上章程条款修改后,将对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9-04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基本信息:

刘向东,男,历任中国旅游服务公司办公室科员,南方工贸珠海公司办公室主任、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向东先生作为征集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表决理由: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股权激励的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者劳务关系,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7、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从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两个维度进行综合考核。公司层面,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以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的考核指标;个人层面,通过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以个人绩效评级考核作为个人的考核指标,整体考核方案在调动激励对象工作积极性上具有约束效果,可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9日13点3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9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沪星路318号和颐酒店(沪星路)2楼汇颐厅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见于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6)。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王延民

联系电话:021-51760952

邮编:20161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向东

2019年 8月 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向东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9-04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600.27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1.76%,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542.68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0.41%,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1.59%;预留57.59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5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1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6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久富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郁瑞芬

经营范围: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牛羊肉品)、花卉、工艺礼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文具用品、日用百货、汽摩配件、化妆品、玩具、金银饰品、珠宝饰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脑及配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销售计算机配件及相关智能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仓储(危险品)、企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设计,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服务;票务代理,从事通信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海上、国际陆路、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数据处理,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6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于2017年7月14日以18.02元/股向386名激励对象授予4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设定了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30%、55%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本激励计划,上述两个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600.27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1.76%,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542.68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0.41%,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1.59%;预留57.59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5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17%。

股票期权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300.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88%。其中首次授予265.03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88.34%,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78%;预留34.97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1.66%,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10%。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00.27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88%。其中首次授予277.6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47%,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82%;预留22.6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53%,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4,044.4230万股的0.07%。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18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部职工人数9,033人的比例为4.63%。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0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10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13.10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12.46元。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公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10元/股。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下转1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