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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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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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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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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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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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泰紫金智盈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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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智盈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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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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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债信用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2、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3月15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已完成,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79号文批准,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2014年10月成立时,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2015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亿元人民币。2016年7月增加注册资本至26亿元人民币。
2016年7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82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丰泰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八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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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并健全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公司建立了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股票池和债券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经济增速有所回落,筑底时间长于预期。一季度由于经济数据和金融数据超预期改善,导致市场情绪较为乐观。不过4月中旬起,国内外不确定性再次上升,市场情绪得到修正。海外方面,全球经济增长依然乏力,美国经济整体维持强势,但疲态逐渐显露,市场对美联储降息的预期渐浓。6月底贸易摩擦出现阶段性缓和。但市场预期后续的谈判会反反复复,长时间拉锯战的概率较高。猪肉和水果价格受供需扰动对CPI产生干扰, CPI整体有所上行,但对货币政策及市场产生的影响有限。相对于CPI,PPI受到总需求不振的影响,维持在低位。
货币政策整体维持中性偏宽松的基调,央行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开展TMLF等操作,维持市场流动性充裕,着力降低民企、小微企业实际融资利率。不过从信贷及社融数据来看,疲软态势仍在延续,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不振。
2019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呈现震荡调整的行情。春节以来,股市回暖及经济数据超预期带动投资者风险偏好抬升,债券收益率逐步上行。进入二季度,市场调整自一季度以来的经济悲观预期,贸易摩擦再起波折,债券收益率逐步下行。5月中美贸易战升温,叠加月底商业银行打破刚兑事件的发生,市场风险偏好快速回落,低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大幅回调,低等级信用债利差逐步拉大。
产品操作上,组合投资以信用债配置为主,灵活调控组合久期和杠杆,关注短久期高收益债及中高等级信用债的套息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A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2.73%,C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2.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1%。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下半年,国内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政府定调“房住不炒”,不走地产刺激经济的老路,未来地产投资增速将从高位回落。多数制造业仍处在景气度下行期,考虑到贸易摩擦和民企融资难带来的投资不确定性,企业融资意愿较弱,制造业投资增速预计低位震荡。政策加码下基建投资仍然是稳增长的主要抓手,但受限于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调控,基建增速有限。虽然非洲瘟疫对猪肉价格产生冲击,但蔬果价格增速有所回落,CPI向上空间不大,而PPI则可能出现通缩局面。海外方面,市场对于美联储降息预期已达100%,后续只是降息次数和节奏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负利率操作。
7月的政治局会议定调货币政策合理充裕,未提货币供给“总闸门”,预计三季度资金面保持宽松。央行多次表示降低实体综合融资成本,预计后续会继续推出降准或结构性降准操作,推动小微民企的融资支持。
国内经济基本面走弱、全球货币宽松带来的国内降息预期,都将对对下半年的利率债行情产生支撑作用。不过目前利率债收益率已经包含了对货币政策放松和基本面放缓等预期,后续若经济无断崖式下跌,下行空间有限,短期的震荡因素仍存。包商事件后,多家机构提升风控标准,低等级债券的质押难度大幅提升,信用分层还将延续,低等级信用债利差调整仍将持续。下半年信用债到期回售体量较大,需要提防民企和边缘城投的潜在信用风险,及区域性房企的资金链风险。
产品将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配置适合的资产,灵活调整组合久期,通过杠杆套息和波段交易策略增厚组合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小组,公司领导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基金管理部、运营部、交易部、合规风控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持有人和C类份额持有人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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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2,304,878,717.11份,其中A类份额净值1.1102元,份额总额1,945,980,124.71份;C类份额净值1.0586元,份额总额358,898,592.4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至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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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至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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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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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3关联方关系
6.4.3.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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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4.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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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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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4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4.2关联方报酬
6.4.4.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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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资管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当年天数。
6.4.4.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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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6.4.4.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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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基金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
6.4.4.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4.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4.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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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6.4.4.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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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4.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5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5.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40,305,900.5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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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7,000,000.00元,于2019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016,414,94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8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898,232,823.9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年12月31日:无)。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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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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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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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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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不得投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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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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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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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级基金从业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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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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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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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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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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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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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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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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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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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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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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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