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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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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77 公司简称:国泰集团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和贸易保护主义“逆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在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政策加持下,国民经济得以实现平稳运行。上半年,民爆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有升有降,生产总值和工业炸药产销量同比有不同程度增长;受市场价格影响,民爆企业获利能力有所降低。民爆行业总体运行形势平稳、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始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牢牢抓住生产、经营、投资、管理四驾马,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着力补齐短板,持续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有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303.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2%,其中:民爆产品收入36,857.18万元,同比增长67.93%;爆破服务收入14,064.82万元,同比增长439.93%;非民爆产业收入11,381.59万元,同比增长92.54%。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221.23万元,同比增长74.87%。

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提升营销质量。以明确销售责任,提升销售质量为目标,对销售市场进行重新细分,通过合理调配,基本实现了产销匹配、调拨平衡;同时围绕市场“回归”、“走出去”两条线并行,确保省内市场稳定的同时提高省外销量比重;密切关注应收账款回收进度和变化,加大货款清收力度,严格实行货款回笼片区负责制,有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二)推进安全绿色发展。推进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取得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实施全面推广;理顺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司机及押运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夯实运输安全管理;根据非民爆企业的安全特点,在制度安排和流程设计上进一步细化规范,逐步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司下属企业赣州国泰、新余国泰、抚州国泰积极创建绿色工厂,完成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目前已入选江西省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

(三)实施生产供应优化。销售与生产互通库存信息,建立产销日报制度,实现产销有效结合;通过集团内部大宗原材料统一招投标采购及定期询价比价,最大限度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

(四)推进投资项目实施。一是推进太格时代并购重组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二是长峰廊道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环评及总承包方招投标等审批手续,随着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到位后,公司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五)强化科研创新建设。报告期内,集团内部高企总数增至14家,同时集团自主研制的《GT-1型电子雷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乳化粒状铵油炸药及生产工艺技术装备》项目已通过工信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具备了国内领先水平;集团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5件,实用新型专利255件,外观专利3件,软件著作权56件。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56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同日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58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59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宁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促进永宁科技的业务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永宁科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县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60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的生产经营需要,提升拓泓新材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拓泓新材向九江银行宜春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61号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及 2019年5月16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62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5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同日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58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59号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及 2019年5月16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6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58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45元。截止2016年11月7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6,556,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8,646,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909,6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1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13,701,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净额为3,238,778.21元;2019年上半年已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净额为2,117,032.5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3,701,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净额为5,355,810.71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09,564,410.7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的净额)。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拟以截至2018年4月30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7,083.13万元,“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3,527.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9.69万元,共计10,620.24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投资长峰廊道项目(详见公司2018临046号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9年4月30日经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所属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0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阳明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3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7年4月,经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同意,终止于2016年1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将存放于交通银行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至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136695),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087804)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已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款项余额70,159,973.13元转入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8月,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明路支行募集资金余额97,512.21元、中国银行南昌市城东支行财会营业部募集资金余额36,472,138.85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余额73,527,778.39元转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0,097,409.45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拟以截至2018年4月30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7,083.13万元,“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3,527.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9.69万元,共计10,620.24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投资长峰廊道项目(详见公司2018临046号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9年4月30日经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59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投资使用。

●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52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5元,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5,65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64.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0.96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一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共计10,744.74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长峰廊道项目。

2019年8月,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明路支行募集资金余额97,512.21元、中国银行南昌市城东支行财会营业部募集资金余额36,472,138.85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余额73,527,778.39元转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0,097,429.45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长峰廊道项目投入资金将根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额度: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投资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或在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60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宁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3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宁科技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永宁科技的股东分别为:恒合投资占注册资本63.44%,浏阳市呈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呈祥化工”)占注册资本6.74%,胡尔洪等25名自然人(以下简称“自然人股东”)占注册资本29.8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永宁科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县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呈祥化工、自然人股东承担反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4日

注册资本:7,4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黄草源办公大楼101

法定代表人:许党文

经营范围:氯酸盐系列产品研发,高氯酸钾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永宁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永宁科技为国泰集团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永宁科技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为保护公司利益,呈祥化工、自然人股东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具体担保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宁科技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永宁科技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永宁科技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永宁科技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61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拓泓新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的股东分别为:恒合投资占注册资本56.95%,邹招明占注册资本23.07%,黄埔军占注册资本18.87%,李丰占注册资本1.1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拓泓新材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拓泓新材其他股东邹招明、黄埔军、李丰承担反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注册资本:5,593.3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何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相关原料的进口及公司产品的出口业务、相关产品及原料的贸易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发、制造、销售;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拓泓新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拓泓新材为国泰集团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拓泓新材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为保护公司利益,拓泓新材其他股东邹招明、黄埔军、李丰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具体担保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拓泓新材的生产经营需要,提升拓泓新材市场竞争力;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业务正常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对拓泓新材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62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及2019年5月16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4、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4-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4-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的列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的列示按新准则进行适用及合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的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6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到及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10,392,031.18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6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说明

2019年上半年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