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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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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2,101,837股,已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故截至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544,886,675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8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7日一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冷志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下同)共35名,代表股份171,915,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4,886,675股(公司总股份数556,988,512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12,101,837股,下同)的31.55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股份171,533,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80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股份38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子公司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吉素琴女士与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7,081,44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0,583,2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戴文东、沈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