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A股601326 H股03369 公司简称:秦港股份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秦港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秦港股份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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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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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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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河北港口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秦港股份H股71,303,000股,占秦港股份股本总额的1.28%,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货物总吞吐量189.89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吞吐量(191.43百万吨)减少1.54百万吨,降幅为0.80%。
本公司各港口吞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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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于秦皇岛港货物吞吐量为107.88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117.44百万吨)相比减少9.56百万吨,降幅为8.14% ,其主要原因是周边港口同质化竞争以及秦皇岛港区矿石码头关停等因素造成秦皇岛港区煤炭及矿石吞吐量下降。
本公司于曹妃甸港货物吞吐量为50.09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43.17百万吨)相比增长6.92百万吨,增幅为16.03%,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曹妃甸煤炭港务继续拓展煤炭业务,以及腹地矿石需求增长导致吞吐量增加。
本公司于黄骅港货物吞吐量为31.92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30.82百万吨)相比增长1.10百万吨,增幅为3.57% ,其主要原因是利用该地区“公转铁”时机以及公司加大货源开发力度,提升服务质量,黄骅港杂货业务增幅较大。
本公司经营的货种吞吐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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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散货装卸服务
本公司经营的干散货装卸服务主要包括煤炭及金属矿石装卸服务。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干散货总吞吐量172.32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176.70百万吨)相比减少4.38百万吨,降幅为2.48%。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完成煤炭吞吐量119.52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122.35百万吨)相比减少2.83百万吨,降幅为2.31%,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南方电煤需求以及周边港口同质化竞争等因素造成煤炭吞吐量有所下降。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52.80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54.35百万吨)减少1.55百万吨,降幅为2.85%,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秦皇岛港区304矿石泊位关停导致吞吐量下降。
2.油品及液体化工装卸服务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油品及液体化工总吞吐量1.41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1.22百万吨)相比增长0.19百万吨,增幅为15.57%,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腹地沥青厂停产检修后生产恢复正常以及公司努力开拓成品油市场。
3.集装箱服务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集装箱578,003TEU,折合总吞吐量8.26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663,838TEU及9.44百万吨)同比减少85,835TEU及1.18百万吨,箱量降幅为12.93%,吞吐量降幅为12.50%,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子公司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公司受汽运环保限行和禁止汽运煤装箱等因素影响,汽车集疏港作业量严重下降。
4.杂货装卸服务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杂货及其他货品总吞吐量7.90百万吨,较2018年同期(4.07百万吨)相比增长3.83百万吨,增幅为94.10%,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黄骅地区自汽运煤停运后,“公转铁”货物运输逐步增量;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客户服务质量,落实 “一对一服务”措施,加强生产组织,不断提升装卸服务质量。
5. 港口配套服务及增值服务
本公司亦提供各种港口配套服务及增值服务。本集团的港口配套服务包括拖轮、理货、转运及船舶代理服务;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拖驳、理货、配煤及保税仓库与出口监管仓库业务。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港口配套及增值服务营业收入为5,363万元,较2018年同期(5,554万元)减少191万元降幅3.43%。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8日在秦皇岛海景酒店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10人,执行董事曹子玉、杨文胜、马喜平,非执行董事刘广海、李建平,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陈瑞华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肖湘、独立非执行董事侯书军、肖祖核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子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本公司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拟与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与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保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并开展保理业务,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每年保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费率不超过6%(融资利息+服务费)。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曹子玉、刘广海、杨文胜、马喜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关于调整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撤销卫生环保中心,设立安全监督部(卫生环保部),原卫生环保中心的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港区容貌治理管理职能划归安全监督部(卫生环保部),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划归公司办公室,非管理职能逐步划转至其他单位。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8日在秦皇岛海景酒店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孟博、卜周庆、卞英姿、职工监事陈林燕现场出席会议,职工监事曹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孟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5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72.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60.29万元,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位并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136.87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0.25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53.4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3,176.6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040401032930018152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与工行海港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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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专户存款余额为活期存款,且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53.47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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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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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煤炭港务”)拟与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港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的《保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每年保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费率不超过6%(融资利息+服务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冀港保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构成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方,曹妃甸煤炭港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曹妃甸煤炭港务拟与冀港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的《保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每年保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费率不超过6%(融资利息+服务费)。
冀港保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方,曹妃甸煤炭港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拟与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冀港保理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4日,注册资本为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卜周庆,住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办公楼401-3),主营业务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冀港保理公司资产总额为2.17亿元,负债总额为0.0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13亿元;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22亿元,实现净利润0.11亿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冀港保理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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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河港集团持有邯郸国际陆港有限公司69.41%股权,持有河北港口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冀港保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港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冀港保理公司与曹妃甸煤炭港务拟开展期限为3年,每年保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保理业务,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交易采用无追索权公开(明)保理融资方案,即曹妃甸煤炭港务上游供应商用其应收账款向冀港保理公司申请保理融资款,曹妃甸煤炭港务负责此笔应收账款确权,并支付保理融资到期款。
保理业务的年综合费率(融资利息+服务费)不高于6%,具体融资利息及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友好协商并另行签署具体执行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冀港保理公司与曹妃甸煤炭港务之间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确定,即在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冀港保理公司向曹妃甸煤炭港务收取利息和服务费的费率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保理业务时收取的利息和服务费的费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缓解曹妃甸煤炭港务的资金压力,便于其阶段性支付工程项目欠款。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拟与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子玉、刘广海、杨文胜、马喜平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交易(1)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2)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更佳的条款进行;(3)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