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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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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20%。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的指数。中证800指数的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一起构成。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风险收益特征。中债综合指数具广泛市场代表性,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基于本基金的特征,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专户投资部、海外投资部、资产配置及量化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机构业务部、网络金融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财务管理部、金融科技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内控合规部,以及深圳、成都、上海、北京、广州五家分公司和华东、西北、东北、武汉、南京五个营销中心,并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善建财富 相伴成长”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专家 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内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创新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瑞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量化优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战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龙头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鑫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福泽裕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共计110只开放式基金,管理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共计为5,725.25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原因是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市场先涨后跌。年初在A股纳入MSCI预期下外资持续流入A股,推动大型蓝筹股上涨;1月底随着创业板商誉减值利空出尽以及科创板将于二季度推出的强烈预期,以科技股为代表的中小市值股票触底反弹,市场在2月份至3月中旬迎来猛烈的春季躁动。3月中旬开始金融和经济数据超预期推动业绩白马板块再度明显上涨至4月中旬后市场高位震荡。5月初中美贸易战超预期升级导致市场大跌,之后随着华为事件的发酵,科技板块引领市场下跌,交易量也一蹶不振。6月中旬随着国内稳增长的刺激政策陆续出台,以及中美元首重启电话沟通,市场逐渐见底反弹。

反映到指数上,上半年上证综指上涨19.45%,深证成指上涨26.78%,沪深300上涨27.07%,中小板指上涨20.75%,创业板指上涨20.87%。从风格来看,一季度大小盘股都有较好表现,而大盘股的可操作性更强;到了二季度,由于市场避险情绪浓厚导致风格分化加剧,大盘股明显优于小盘股,以沪深300为代表的核心资产受到市场追捧。行业指数表现分化也非常明显,上半年表现最好的食品饮料、非银金融、农林牧渔和家电分别上涨60.90%、44.69%、43.28%和39.80%;表现最差的建筑、传媒、汽车和钢铁只上涨了6.59%、7.80%、9.85%和10.24%。总的来看,以白酒家电为代表的稳定消费类板块涨幅大波动小,表现最为优异;周期板块中的生猪养殖和券商板块表现很好,其他与传统经济相关的周期板块则表现一般;科技股中计算机表现较好,电子和通信处于中游,而传媒互联网板块则继续表现不佳,连续第四年排在所有行业板块的末端。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按照基金合同一直保持在80%以上的仓位水平,平均仓位87%左右,上半年基金净值上涨22.77%。行业配置上主要分布在互联网+、TMT、消费等中长期前景良好的板块上,阶段性配置周期类股票。年初本基金主要配置超跌科技成长股和逆周期板块,随后在1季度末加大了盈利超预期的稳定消费类个股及受益于城市化加速的地产及后周期板块的配置。随着6月份中美贸易战的缓和,本基金在2季度末再次加大了超跌科技类板块的配置比重。个股方面,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配置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力、盈利增长较快、估值安全边际相对较高的个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22.77%,波动率1.6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9.93%,波动率1.2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今年中国1季度实际GDP增长6.4%,2季度实际GDP增长6.2%,2季度增速环比回落0.2个百分点,上半年经济的下行压力较大。刚结束的政治局会议认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因此突出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推进改革开放。预计积极的财政政策会加力提效,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货币政策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中性的表述或与近期通胀处于高位和信用分层有关,在此背景下,流动性疏导或较货币大幅宽松更加有效。

从三驾马车的关系来看,当前投资受到房地产、制造业投资增速下行压力较大影响易下难上,进出口增速受中美贸易摩擦反复和全球经济下行影响或较快速下行,因此扩内需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尤其近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盘活农村消费市场对扩内需大有裨益,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速。预计下半年国内政策将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有效启动农村市场,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总体判断下半年国内经济仍有压力、物价相对平稳、流动性边际宽松。从实际最终需求角度来看,我国经济已经渡过快速下降期,但全球需求下滑仍将对我国经济带来负向影响,下半年的进出口增速可能依然偏弱;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下行,其中基建投资仍有小幅回升空间,制造业投资将因利润边际改善而趋稳,房地产投资因土地购置费用下滑而下行;价格因素有望带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回升。通胀方面,猪肉价格上涨继续推升CPI维持高位,全球经济偏弱导致PPI同比继续下行或至负区间。

中美贸易问题仍然是影响国内经济以及证券市场的主要问题。随着近期特朗普威胁对价值3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10%的关税,中美关系再次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未来不排除关税继续升级的可能性。在中美贸易关系再次紧张的预期下,人民币有一定的贬值压力。美联储降息之后,客观上给了中国更大的降息空间。判断下半年利率市场化降息是政策的合意选项。利率市场化两轨合一轨,通过取消贷款基准利率引入LPR,并通过降低政策利率引导LPR降低,实质是既降政策利率又降基准利率,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助于将利率市场化的长期改革目标向前推进一步。

资本市场方面,目前决策层已经将资本市场放在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充分发展直接融资、通过资本市场促进中国新兴科技企业快速成长是目前政策的首要着力方向,为资本市场的繁荣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估值方面,随着5月份以来的市场回调,目前整个A股市场仍然处于历史估值的底部区域。截止8月1日,万得全A的动态市盈率为16.8倍。从PE(TTM)指标来看,大盘股指数上证50和沪深300分别只有9.9倍和12.3倍,中小盘指数中证500和中小板指分别为22.9倍和25.5倍,创业板指仍有50倍;从PB(LF)指标来看,上证50和沪深300分别只有1.2倍和1.5倍,中证500也只有1.8倍。从行业的角度,目前达到历史动态市盈率中位数附近的只有食品饮料、农林牧渔、计算机等少数几个行业,大量的行业估值都处于历史后10%分位以内。股价角度,从15年年中指数高点至今,一半以上的行业跌幅超过50%,跌幅最大的行业包括传媒互联网(-80%)、计算机(-67%)、军工(-65%)、商贸零售(-64%)和机械(-64%)。整体来看,目前市场的估值水平已经很低,为未来权益市场的上涨提供了空间。

风格方面,仍然相对看好各细分行业的龙头公司的配置机会。一方面从行业发展角度,目前众多行业已经处于从渗透率向市占率转变的阶段,龙头公司已经形成的优势较难被撼动;另一方面从资本市场的角度,龙头公司具有更好的市场流动性,从而更易得到研究的关注和资金的青睐。板块方面,贸易摩擦加剧促使全社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加大,政策层面也将更大力度引导先进制造和创新产业的发展。以互联网应用、云计算、电子元器件、5G通信类龙头白马为代表的优质成长股估值和盈利增长均具备较强的吸引力;同时稳定类消费品将持续受益于扩大内需的政策方向,有望从业绩和估值两方面持续提升股价。这两个方向将持续成为本基金的主力配置。大批绩差股、“流动性陷阱”股将被市场抛弃,而类似科创蓝筹、硬科技、国际龙头类的成长公司将成为中国新经济动能的代表者,并有望走出独立的行情趋势。

总体判断下半年A股有可能在科技股和消费股领域出现较好的投资机会,本基金的股票仓位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维持在80%以上,运作重点将放在精选个股上。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将继续重点布局互联网+、TMT、消费等中长期前景良好的板块中的优质个股, 尽力为持有人创造超额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文《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内控合规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

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公司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价格进行估值。

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并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独立提供的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估值。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674元,基金份额总额1,356,398,807.7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30号《关于准予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907,670,901.7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76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08,449,505.4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78,603.7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互联网+产业升级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 X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 X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无。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无。

6.4.8.1.2权证交易

无。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1.5%/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无。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a)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808,185,298.09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3,869.94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8年06月30日:第一层次818,173,556.97元,第二层次88,030.1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b)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c)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3)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年06月30日:同)。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注: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披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租用制度》,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能够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个股、个券等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能够积极、有效地将研究成果及时传递给基金管理人。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

(4)佣金费率合理。

2、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券商,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新增或剔除新交易单元。本基金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无。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