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初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发展目标,扎实工作、稳中求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1-6月,公司累计完成营业收入246,982.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0.26%,实现利润总额9,06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7.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322.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2.93%。每股收益为0.07元。

报告期内,广告传媒板块全面落实公司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以流程再造为契机,以信息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车身媒体广告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媒体资源台账,制定了“大销售、大合同、大媒介、大生产”的优化方案,强化媒体管理和客户管理;同时充分调研新整合的媒体资源,积极创新营销策略,加快推进媒体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北巴传媒的品牌价值。汽车服务板块认真分析汽车服务市场的发展态势,研究未来行业格局,不断拓宽经营渠道,丰富优化汽车服务板块的品牌结构,加快推动公交新能源充电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完成隆瑞三优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并规划、布局社会充电服务网络;同时采用多种方式提升各子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板块间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增强公司汽车服务板块的整体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2019-019

债券代码:122398 债券简称:15北巴债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北巴传媒”)于2019年8月20日以书面及传真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杰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海依捷少数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对子公司北京巴士海依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海依捷公司”)的控股权和管控力,同意公司参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公开拍卖,竞拍中油航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依捷公司价值1,208.16万元的少数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海依捷少数股权的公告》(临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隆瑞三优”)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子公司隆瑞三优追加投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隆瑞三优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临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及持续、稳健的发展,同意修订《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1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86 股票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2019-020

债券代码:122398 债券简称:15北巴债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门店、关闭门店及确定的拟增加门店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新能源充电服务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公交充电桩的建设和投运规模逐年增大,致本期主营业务分产品中新能源充电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

(三)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2019-021

债券代码:122398 债券简称:15北巴债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

海依捷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司法拍卖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竞拍为公开竞拍,竞拍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拍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子公司北京巴士海依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依捷公司”)的控股权和管控力,公司拟参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公开拍卖,竞拍中油航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依捷公司价值1,208.16万元的少数股权。

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控股子公司海依捷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控股子公司海依捷公司少数股权司法拍卖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额度权限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控制风险、审慎决策,具体办理竞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竞拍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额度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巴士海依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2号

4、法定代表人:汤世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9日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小修和维修保养、汽车专项修理。一般经营项目:汽车装饰;销售汽车(含小轿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电器设备;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打字、复印;车辆清洗;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股权结构: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6.93%的股份;中油航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3.07%的股份。

9、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海依捷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7,898.11万元,负债总额107,504.16为万元,净资产为10,393.9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2,587.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1.3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竞拍相关情况

1、拍卖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拍卖地点: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 sf.taobao.com /)。

3、拍卖标的:中油航所持有的海依捷公司价值1,208.16万元的小股权。截止评估基准日,海依捷公司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25,345.81万元,本次拟拍卖中油航公司所持有海依捷公司少数股权的评估值为1,208.16万元。

4、起拍价:本次拍卖的起拍价:91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5、竞拍时间:2019年9月2日10时至2019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6、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海依捷公司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若本次竞拍成功,公司将持有海依捷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利用海依捷公司作为公司小型乘用汽车的服务平台,为公司在汽车服务板块的合理布局奠定基础,提升海依捷公司在业内的话语权和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的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未来发展方向。

2、本次参与竞拍不会对公司造成资金支付压力,若本次竞拍成功,将会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业绩,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 健康发展。

3、 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司法拍卖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 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竞拍, 竞拍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拍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拍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2019-022

债券代码:122398 债券简称:15北巴债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隆瑞三优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瑞三优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隆瑞三优公司拟采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由现有股东分别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拟对隆瑞三优公司追加投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隆瑞三优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持有隆瑞三优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隆瑞三优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桃园东里1号47幢二层

4、法定代表人:宋敏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及汽车智能充电设备设施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汽车;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

7、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8、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隆瑞三优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9,235.72万元,负债总额为97,045.16 万元,净资产为12,190.56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694.29万元,净利润为2,364.6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华商三优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创益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民

注册资本:8,5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2月8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风光互补路灯、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逆变器、高频开关电源设备;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快速充电设备、智能型充电站用交流供电设备、电能质量检测设备、电子产品、太阳能设备(不含零售)等。

主要股东: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协鑫瑞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协鑫瑞通智能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9号一号楼229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九号主语国际中心7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及智能充电设备设施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项目投资;汽车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主要股东:协鑫瑞通电网投资有限公司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隆瑞三优公司追加投资,有利于扩大隆瑞三优公司的经营规模,加强资金的周转能力,积极拓展新能源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隆瑞三优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6 公司简称:北巴传媒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3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39元/股。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本次股份回购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5月23日,因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1.2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14元/股,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公司2019年中期股息的议案》,以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时A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A股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75元(含税)(以下简称“本次分红派息”)。对本公司A股股东而言,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3日,现金股息发放日为2019 年9月4日。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自本次分红派息A股除权(息)日2019年9月4日起,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9.3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公司总股本为18,280,241,41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A股股份合计57,594,60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8,222,646,803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222,646,803×0.75÷18,280,241,410≈0.7476元;

本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本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100.14-0.7476≈99.39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股份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39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届次和日期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经本公司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A股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的具体操作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3.差异化分红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以2019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时A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A股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75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本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本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本公司总股本为18,280,241,41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A股股份合计57,594,60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8,222,646,803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222,646,803×0.75÷18,280,241,410≈0.7476元;

本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本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前收盘价格-0.7476元/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分红派息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

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7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75元。

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香港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还。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 4686

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9-06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现对以上公告中有关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人民币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相关合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1,500万元保证担保及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与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华润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称为“债权人”,“车音智能”以下称为“债务人”;公司以下称为“保证人”):

1.被保证的主债权:债权人在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下称“主合同签订期间”)内与债务人签订合同而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以下合称“主债权”),主债权本金余额在主合同签订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币种)壹仟伍佰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主合同项下的垫款、利息、费用或债务人的任何其他债务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每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每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二年止。

5.违约责任

(1)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A.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B.出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违约情形。

C.出现使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D.保证人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保证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其停业或暂停营业;保证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E.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重大经营性资产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导致保证人存在无力履行保证责任的可能性。

F.保证人在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G.保证人在与其他银行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H.保证人或债务人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者可能发生耗能、污染风险。

I.保证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债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2)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债权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A.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或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B.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保证人的其他授信额度。

C.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D.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E.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F.要求保证人赔偿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6.生效条款

本合同应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由各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二)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与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辉、王力劭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华润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称为“贷款人”,“车音智能”以下称为“借款人”;公司以下称为“担保人”;“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辉、王力劭”以下合称“反担保人”):

1.保证的主债权: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的40%,即对应借款数额是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中的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贷款人实际放款金额的40%为准。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违约责任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

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6.生效条款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1,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71,107.5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70,342.18万元的15.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70,342.18万元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人寿”)的通知,2019年8月23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安邦人寿更名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本次变更前,安邦人寿通过“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保守型投资组合”账户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44,028,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本次变更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44,028,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持股比例不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账户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58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土耳其专利商标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1项,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低温快烧轻质陶瓷保温板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TR 2019 05566 T4(EP2985270B1)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13年4月28日

专利权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成果,目前已在公司产品生产中应用,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关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备案,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变更为刘美言。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刘美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1307

邮编:510623

电话:020-38927333

传真:020-38928155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mfcteda.com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9-04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长黄辰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有关资料,认真履行了检查、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出具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