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971 股票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9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除董事许磊、董红、独立董事田迎春、赵亮外,本公司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经与相关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就公司2015年向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等5名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科技”)100%股权(以下简称“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税务风险公告如下:
一、相关税务风险
2015年,上市公司向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等5名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高升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为人民币拾伍亿元(1,500,000,000.00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60.00%,计人民币9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40.00%,计人民币6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和于平、翁远、许磊、董艳、赵春花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等五人应按照现行有效的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上述5名自然人出具的承诺:“1、本人已充分知悉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所需履行的纳税义务;2、本人不会因该等纳税而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7号)。
此外,根据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交易对方需要按照现行有效的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交易对方已经充分知悉其纳税义务并承诺依法纳税,不会因该等纳税而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设置亦充分考虑了交易对方缴纳税收的现金需求,能够满足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要”。
根据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的征询,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除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1,634万元外,尚欠个人所得税17,991万,印花税75万(均不包含滞纳金、罚款等)。且经相关税务机构采取各种措施追缴仍未缴纳。
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现行有效的税收法规和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的相关承诺。
二、公司面临的风险
虽然根据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约定及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的承诺,其各自将自行缴纳相关个人所得税,且在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已支付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现金人民币60,000万元,完全能够满足该等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同时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可能被罚款的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及日常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为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税务机关向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等五人追缴上述税款;如上市公司被税务机关追究责任,上市公司将依法及时向于平、翁远、许磊、董艳和赵春花等进行追索。
四、公司部分董事对本公告发表的意见
1、董事许磊、董红对本公告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当初并购协议的条款约定,‘各方同意,因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转让相关事宜)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出让方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各方及标的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股东个人申报所得税,是应尽的基本义务,跟上市公司无关。于平等5人凭其拥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已具备完全的税款缴付能力,不存在让公司承担任何风险的可能性。
当前全体董事、董秘办及管理层应尽全力解决公司的巨额违规担保以避免退市风险,而非以转移监管部门及中小股东们的视线。
公司目前曝光的违规担保已超过20亿,公司的多家重要子公司的股权已经被冻结、公司近千名员工的生计正在面临巨大威胁、六万名股东利益已经遭受巨大损害!在此公司危急存亡之秋,公司董事会、董秘办竟还在浪费时间混淆视听、以转移各方视线,这才是公司当前面临的最大不利风险!请全体董事、董秘办及管理层尽全力尽快解决公司对大股东巨额违规担保和共同借款问题,请公司董秘办组织公司每半个月定期全面披露违规担保问题的最新情况并提示存在的重大风险。”
2、独立董事田迎春、赵亮对本公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备查文件,于平等人涉及一笔应缴纳的股权交易所得税款。该税款应由于平等人个人向税务机关缴纳,与公司无关;2、退一步说,即使公司因于平等人拒缴所得税受到牵连,公司完全可以向于平等人追索,他们几人在公司的股权能够偿付应缴税款。所以,于平等人的行为不足以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3、公司目前面临的重大风险是众人皆知的因实控人巨额违规担保等引发的系列诉讼。我们再次呼吁公司主要负责人集中主要精力,认真化解风险,挽救公司的危局。
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能保证该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律师对本公告发表的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确定重组交易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之法律意见书》,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作为重组交易下交易对价的支付方,是扣缴义务人。
2、公司在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时,负有依法扣缴税款的义务。
3、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交易对方(作为纳税人)应当依法分别在现金支付日和股份支付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重组交易下,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公司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截至目前交易对方未就取得的交易对价中股份支付部分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存在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的法律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9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2018)浙01民初1520号《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号)。2018年1月9日,公司、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北京华嬉云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韦俊康共同与朱凯波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上述合同中公司为共同借款人,为华嬉云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500万元,借款期间自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4月9日,借款利率为36%/年,上述借款实际使用方为华嬉云游。
经朱凯波申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7月25日和9月25日出具的《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2018)浙01民初1520号,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99.9967%的股份(认缴出资额10,261.166万元)。
二、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杭州中院出具的(2018)浙01民初1520号《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杭州中院已追加对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轮候冻结公司持有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6,000万元人民币),轮候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
2、轮候冻结公司持有上海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轮候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
3、轮候冻结公司在中国银行仙桃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579457549528),轮候冻结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6月25日。
4、冻结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北仙桃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813088809026001208),冻结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6月25日。
5、冻结公司在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000000010120100666778),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
6、冻结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8110701014100621508),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
三、截至目前公司资产的受限情况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1)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之一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冻结公司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7,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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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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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股权投资受限情况
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长期股权部分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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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公司将积极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解决上述公司子公司股权、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其他涉诉事项。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点基金”)协商一致,自2019年8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虹点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虹点基金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富荣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73);
(2)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64);
(3)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790);
(4)富荣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788);
(5)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794);
(6)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41);
(7)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99);
(8)富荣福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04);
(9)富荣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109);
(10)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88);
(11)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3)。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虹点基金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虹点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一次性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对于大额申购采用固定费用方式收费的基金不参与折扣活动。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2、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685 5600
公司网址:www.furamc.com.cn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点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9年8月29日起新增委托虹点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虹点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虹点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富荣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73 、C类005174);
(2)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64、C类005165);
(3)富荣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790、C类004791);
(4)富荣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788、C类004789);
(5) 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794、C类004795);
(6)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41);
(7)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99);
(8)富荣福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04、C类005105);
(9)富荣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109、C类006110);
(10)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88);
(11)富荣富金专项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3)。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二、通过虹点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虹点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虹点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虹点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虹点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虹点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虹点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9年8月29日起在虹点基金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虹点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官网刊登的业务规则。
四、业务咨询
1、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685 5600
网址:www.furamc.com.cn
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站:http://www.hongdian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31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9,00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6%)的高级管理人员熊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9月23日至2020年3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1%)。
持有公司股份527,00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7%)的高级管理人员庞启智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9月23日至2020年3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级管理人员熊炜、庞启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05,575,45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
■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50%。
2、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作出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在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高送转预案”)时作出有关股份锁定承诺: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7330证券简称:西菱动力0公告编号:2019-08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证券代码:300733;证券简称:西菱动力)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9年8月26日、2018年8月27日、2019年8月28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9.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085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根据上述决议进行现金管理,现有部分现金管理资金到期收回,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1、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00万元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8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该产品已经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80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339,189.04元。
二、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记账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REITs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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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9年8月29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账户当日的全部或部分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在本基金限制上述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8月28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19年8月29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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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REITs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REITs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鉴于2019年9月2日为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暂停2019年9月2日上投摩根富时发达市场REITs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于9月3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不论是否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19年8月27日,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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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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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局备案。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