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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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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65 公司简称:康隆达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国际贸易环境依然复杂多变,纺织产品制造方面受限于国内生产要素价格的提升及劳动力不足,往东南亚等地转移趋势较强。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尤其是贸易战带来的心理预期变化,公司积极顺应市场形势变化,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任务,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市场渠道管控,狠抓内部经营管理,确保企业平稳发展。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业绩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2亿元,同比增加1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5.61万元,同比增长1.19%;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3.11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2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4%。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工作

1.加强产品研发,拓宽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研发目标,整合现有研发资源,同时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力度,新产品开发正在按计划推进。公司销售人员紧跟市场步伐,在新产品和新技术持续获得的支撑下,加强内部销售团队建设和外部营销推广工作,深入挖掘老客户潜力,加快开拓新客户资源。

2.强化系统管理,持续加大信息化步伐

报告期内,数字化基础管理和以ERP系统为中心的软件化信息化工作已迈上新的大道。公司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以ERP信息系统的搭建与完善为契机,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广泛利用,推动公司整合经营业务链条,实现采购、生产、销售、仓库、财务、报关等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经营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3.加强生产管理,实现保质提效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持续发展的内部管理需求,进一步降低成本和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开展生产线的各层级干部和全体职工,特别是各级干部对“增收支节、开源节流”的思想认识,把生产能力布局、“一张一缩”、“次废品率降低”、“自动化或机器代人”、“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等等工作和内容一并规划,一并落实,并以此带动生产的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任务的有效实施。

4. 借力直接融资,有序推进可转债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项目(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2019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04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报送给中国证监会。为确保可转债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间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隆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2019年半年度报告》、《康隆达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3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 2019年半年度报告》、《康隆达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号)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40元,共计募集资金53,5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50,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存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6,611.65万元,存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0,871.21万元,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000万元,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917.14万元。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29.90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7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50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121.12万元,2019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38.46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9,059.5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投入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8年7月12日,公司、金昊新材料、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7277239613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507015530000233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银行账号:3306040160000142580)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3371020210120100085025)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17年及2018年分别办理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2019年1月,公司、金昊新材料、中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11.23万元。置换事宜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7]0631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详见公司2017-005号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1. 公司在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以及与重要客户进行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当前劳动防护手套市场的行业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的发展态势、客户的深层次需求等进行了全面、清晰的梳理及分析,为了推进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和服务优质客户,公司拟将原有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作为目前工业化高性能纤维材料中比强度和比模量最高的纤维,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故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拟将原有“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投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自筹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形势更加有针对性地优化产品结构、把握潜在的市场机会,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先进制造能力,提升公司的产品和品牌形象,促进公司销售增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2. 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内容包括: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1,05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 30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拟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9,318.61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7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2018年7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320.03万元转入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24,511.23万元。

[注2] 根据公司2018年6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9,318.61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为38,743.38万元。 2018年7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320.03万元转入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尚在建设期,项目其余投入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自筹解决。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公司2018年6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 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9,318.61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尚在建设期,暂不适用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9月3日下午15:00-16:00在上证路演中心举行2019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管理层将就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战略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8月28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根据财政部2019年5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报表科目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