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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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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国际贸易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和贸易增速同步放缓,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我国经济承压前行,经济结构在优化调整,经济增长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面对严峻的经济环境和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按照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稳健地开展各项工作,坚持聚焦主业、务实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公司产能,使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公司业务规模仍保持稳步增长,在各个领域的战略布局也已经逐步铺开,公司整体经营实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公司积极提升质量规范水平,推进申报国内、国际相关认证和报批手续,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8,06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81%;2019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97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主要系公司订单充裕,销售收入稳步增长,产品盈利能力提升导致总体毛利率上升。但由于本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54.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8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 》 (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 》 (财会(2017) 9号) ,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 报(2017年修订) 》 (财会(2017) 14号) (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 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莺妹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9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9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章正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变更,属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公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政策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政策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报表格式及核算内容的主要影响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等项目。其中:“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 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变更,属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公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手心”)通知,浙江手心收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药品GMP证书

证书编号:ZJ20190097

企业名称: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认证范围:原料药(加巴喷丁)

有效期:至2024年8月20日

本次认证属于原《药品GMP证书》到期后的再认证。本次《药品GMP证书》的获得,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标志着浙江手心产品生产线符合GMP要求, 对公司原料药生产体系的建设和提升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医药板块稳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