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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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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6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须获得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存在交割先决条件未能达成导致不能交割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与南昌临空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临空产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15亿元的价格向临空产投转让公司持有的AIC Fund Co., Limited(下称“AIC”)30%股权。AIC主要资产为持有的西班牙公司Aritex Cading,S.A.(下称“Aritex”或“标的公司”)9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AIC股权。

2、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已经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江西省国资委”)审核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临空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6MA35LAMY7W

法定代表人:熊农

经营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399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二)交易标的资产情况介绍

1.主要资产情况

AIC持有一家根据西班牙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Pilocram Spain, S.L.U.(下称“Pilocram”)的全部已发行股本,Pilocram持有一家根据西班牙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Aritex Cading,S.A.(下称“Aritex”)的全部已发行股份的95%,共计48,019股,Aritex在全球共有七家子公司。

持有股权结构图:

2.Aritex业务情况

Aritex成立于1961年,总部设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在西班牙的巴达洛纳、潘普洛纳拥有生产基地,在中国、墨西哥、德国、巴西设有子公司。

Aritex主要服务于航空和汽车制造领域,专业为飞机和汽车组装提供从自动化装配方案设计、工装设备制造到系统集成和生产线建设的产品及服务。其独有专利的柔性工装、机器人、高精度自动钻铆和定位等技术,被广泛用于空客、波音、商飞、奔驰等国际知名飞机及汽车制造商的装配线上。在航空领域,Aritex是空客、中国商飞的一级战略供应商,为客户提供自动钻铆设备、数控铣床、复合材料应用处理、大部件自动化装配方案设计和建造交钥匙工程,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声誉。在汽车领域,Aritex可依照客户需求设计和安装全自动焊接、装配流水线,已成功在保时捷、奔驰、奥迪、大众、雷诺、标致、尼桑等车型的制造装配线上应用。

3.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4.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对价以AIC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充分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AIC Fund Co., Limited 30%股权

转让方:大族激光(甲方)

受让方:临空产投(乙方)

2、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5亿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3、先决条件

(1)交易事项获江西省国资委审核,并在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部门完成相关登记和备案手续;

(2)无任何导致交易目的不能实现的重大不利事件发生。

4、付款

乙方应在交割日通过电汇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税费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

6、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交易获得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公司经营质量的提升。

本次出售资产预计可实现投资收益1519.57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将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族激光不再持有AIC股权。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须获得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存在交割先决条件未能达成导致不能交割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码:201906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网站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9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本公司员工以书面形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现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业部核心骨干与其他中层及以下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