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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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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97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9.49%。

1、加速进口替代,布局5G产业

报告期内,伴随着5G产业的预商用化及国产供应链进口替代的加速进行,公司5G材料产品进一步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使用。LCP材料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08%,材料产品在5G高速连接器、振子等方面得到成功推广和应用,并且针对传统材料无法适应新通讯条件下的环保、低吸水要求,公司LCP材料成功取代传统材料产品。同时,针对电子设备用风扇需要适应小型化、高转速、高吸振性能的趋势,公司成功开发高频风扇材料并得到客户认证,实现相关材料的进口替代。此外,为满足终端客户摄像头组件数量增加和更加轻薄化的要求,公司开发的摄像头模组(VCM)材料得到客户的认可和使用,打破日本企业的业内垄断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德清科赛和技术开发以及建设电子级洁净车间,成功实现高频通讯线路板用PTFE薄膜材料的规模化生产,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不同性能要求的薄膜材料产品。相关材料性能经测试已具备业内领先水平,并将打破日本、欧洲等高频通讯线路板基础材料的垄断地位。

2、应对行业变化,创新产品应用

2019年上半年,受到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带来的经济增速放缓、国内消费持续走低、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等综合因素影响,改性高分子材料主要应用领域的汽车和家电市场均呈现增速下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上半年我国汽车销量同比下降12.4%;根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统计,上半年国内家电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2.1%,

虽然行业整体增速放缓,但相关行业的消费升级带来的材料革命需求也日益明显。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客户及市场变化需求,在与原有客户深度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应用。公司通过多样化的材料解决方案,成功导入大疆无人机供应链体系并实现批量化供货;公司多款材料实现在电子烟、智能家居等行业的应用。汽车材料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强材料批次稳定性和气味、VOCs的管控,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并已向国内外多家主机厂配套和批产供货,特别在吉利G和L品牌,已有多款材料得到认可,并在多款车型项目上得到定点和量产。此外,公司汽车用连续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顺利投产,已为客户提供更优的轻量化材料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多渠道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和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和品质以及客户好评度。

3、完善产品布局,发力特种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与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在长寿设立子公司。重庆材料产业基地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重庆及西部地区客户提供更完善、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重庆长寿国家级化工园区的定位优势,开展以高性能半芳香族聚酰胺材料为代表的特种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及生产,将与公司现有特种工程高分子材料体系实现产品协同,进一步提升客户的产品服务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多项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新增4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宪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同意《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1)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84)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①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②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③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2)利润表:

①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②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③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1,960.8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24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9,920元,扣除发行费用30,077,677.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532,242.6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8,095,010.91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3,408,974.96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收入(含理财利息收入)7,515,068.47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8,952,300.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7月13日与江苏沃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沃特”)、中行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0.9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9年2月13日起,最晚不超过2020年2月1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日活期余额为48,952,300.18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0栋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监事同意《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1)。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8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19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改革创新发展 沟通互信共赢”一一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4:00至18: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瑜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