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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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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放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9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二、日常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司网站《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日常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上述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收费)、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180033)、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194)、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286)、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04;B类:000605)、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6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23)、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860)、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04)、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6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31)、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64)、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80)、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89)、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303)、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8)、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9)、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08)、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54)、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7)、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91)、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062;C类003063)、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97)、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97)、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814;C类:003815)、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817;C类:003818)、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32,C类:003933)、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34,C类:003935)、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40)、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87;C类:003988)、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89;C类:003990)、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95;C类:003996),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87)、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04839)、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3;C类:005034)、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5;C类:005036)、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7;C类:005038)、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06)、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2)、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9)、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5;C类:005236)、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7;C类:005238)、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9;C类:005240)、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1)、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60;C类:005261)、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86)、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47)、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463;C:005464)、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98)、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515、C类:005516)、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19)、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33)、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3)、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4)、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71)、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94)、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48)、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6119)、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02)、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48)、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496;C:006497)、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45)、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907;C:006908)、银华安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7030;C:007031)、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6339)、银华远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0)、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29)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办理1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8月14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7、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各参加活动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开放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3、风险提示:上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上述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上述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上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腾安基金为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基金代码:007090)的销售机构,并于2019年8月30日起参加腾安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9年8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8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腾安基金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腾安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腾安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腾安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5、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站:www.tenganxinxi.com

腾安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备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变更的公告

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调整如下:肖炎、徐益民、张乐赛、焦世经、范从来、谢满林。其中,焦世经、范从来、谢满林为独立董事。

上述变更事项将报监管机构备案。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会成员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德深证300 B份额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德深证300B份额(场内简称:诺德300B,场内代码:150093)于2019年8月28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63元,相对于当日0.54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2.55%。截止2019年8月29日,诺德深证300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6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诺德深证30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诺德深证300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诺德深证300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诺德深证300份额(场内简称:诺德S300,场内代码:165707)净值和诺德深证300A份额(场内简称:诺德300A,场内代码:150092)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19-07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杭钢国贸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9-07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杭钢国贸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下半年钢材采购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9-07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9-07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19-07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杭钢国贸

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稳定生产经营,控制运营成本,未发现存在或潜在重大风险。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国贸”)签署钢材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在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合同或文件,以规范双方日常钢材采购关联交易行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签署并经浙江省国资委批准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巨化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140,515,222股股份将无偿划转给杭钢集团持有。杭钢国贸系杭钢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视同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2019年6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与杭钢集团签署《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巨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0,515,222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7%)无偿划转给杭钢集团持有。该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已于2019年7月12日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划转过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杭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生效之日起,视同本公司的关联人。

杭钢国贸系杭钢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视为本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8145

法定代表人:俞燕强

注册地:杭州市东新路741号

注册资本:4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水泥、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化肥、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钢国贸主要股东为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钢集团。

杭钢国贸主要经营钢材、不锈钢产品、冶金炉料等,主要销售区域为华东、华南地区,主要销售模式:批发与零售相结合,其中代理、分销业务占总销量的70%以上。近年来,以打造做实“平台+服务+创新”的经营格局为中心,通过致力于构建现货经营平台、强化区域布局、精心服务于上下游、努力创建共赢格局,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连年被杭州市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被浙江省商务厅命名为“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杭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经审计,2018年末,杭钢国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465.1亿元,净资产6.7亿元;2018年度,杭钢国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283亿元,净利润0.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杭钢国贸签署钢材采购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在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合同或文件,以规范双方日常钢材采购关联交易行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二)主要条款

1.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1 甲方(含附属企业,下同)因工程需要,不定期、多批次向乙方(含附属企业,下同)采购钢材。

1.2 交易方式:

1.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钢材供货计划表》,甲方按《钢材供货计划表》与乙方分阶段签订采购订单,具体交货期和供货数量最终以各采购订单合同中约定为准。甲方应书面授权委托代表,该代表有权签收乙方的供货单,除该代表外,甲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之权利。

1.2.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代表可以用电话、发出采购订单等形式通知乙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甲方所需之钢材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负责人。

1.2.3 甲方在乙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乙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1.3 钢材的计量方式:以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合同约定为准。

1.4 钢材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

1.5 交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代办托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1.6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1.7 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通知甲方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甲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资金结算

甲乙双方的结算业务在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一般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个别特殊的结算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结算及付款方式:

2.1 结算:基于甲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钢材供应采取滚动结算,乙方按指定时间送钢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于货到验收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钢材货款;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调,甲方可向乙方预付或定付货款。

2.2 付款方式: 由甲乙双方在采购订单中具体约定。

2.3 发票开具:乙方在收到钢材货款当日应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4. 本合同书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 关联交易信息公开

乙方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公开披露双方日常关联信息,接受投资者监督。

6.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导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1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在收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可中止合同。

6.2 在合同履行期内,若甲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并于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3 因乙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7. 其他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之补充协议。

凡因本合同书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是规范双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稳定生产经营,控制运营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全体董事)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杭钢国贸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含附属企业)与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含附属企业)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双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稳定生产经营,控制运营成本,该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公司(含附属企业)与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含附属企业)本着公平公允原则及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签署钢材采购框架协议,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双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专业协作,控制成本,保障稳定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的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无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19-07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双方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稳定生产经营,控制运营成本。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年8月29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全体董事)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杭钢国贸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本次表决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公平、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双方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稳定生产经营,控制运营成本,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的审核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本着公平公允原则及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并根据生产情况合理预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保障稳定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关于本次交易的须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审核意见: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双方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保障稳定生产运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不适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调度实际情况,参照当前市场价,2019下半年与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国贸”)关于钢材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表:

2019年下半年钢材采购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表

(单位:万元)

注1:因结算与统计汇总滞后,本项数据为年初至7月末数据。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依据《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材采购框架协议》编制。鉴于年度生产、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上述关联交易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2019年6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签署《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巨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0,515,222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7%)无偿划转给杭钢集团持有。该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已于2019年7月12日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划转过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规定,杭钢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生效之日起,视同本公司的关联人。

杭钢国贸系杭钢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视为本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8145

法定代表人:俞燕强

注册地:杭州市东新路741号

注册资本:4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水泥、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化肥、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钢国贸主要股东为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杭钢集团。

本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杭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经审计,2018年末,杭钢国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465.1亿元,净资产6.7亿元;2018年度,杭钢国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283亿元,净利润0.8亿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杭钢国贸主要经营钢材、不锈钢产品、冶金炉料等,主要销售区域为华东、华南地区,主要销售模式:批发与零售相结合,其中代理、分销业务占总销量的70%以上。近年来,以打造做实“平台+服务+创新”的经营格局为中心,通过致力于构建现货经营平台、强化区域布局、精心服务于上下游、努力创建共赢格局,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钢材等产品年销售量突破1000万吨,年销售收入近300亿元。连年被杭州市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被浙江省商务厅命名为“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杭钢国贸有成熟的营销体系,能为本公司提供对口产品、专业协作服务,无可预见的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2019年下半年钢材采购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表”。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依据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协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根据本公司拟与杭钢国贸签署的钢材采购框架协议制订。该协议主要条款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临2019-07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杭钢国贸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是规范双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双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稳定生产经营,控制运营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2019-07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6日

至2019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9年9月10~13日8:00一11:30、14:00一17:0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19-07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杭钢国贸签订钢材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本着公平公允原则及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规范双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实现专业协作,控制成本,保障稳定生产运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下半年钢材采购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核意见: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双方专业协作,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保障稳定生产运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