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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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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
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场内募集的公告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瑞丰”或“本基金”)经2019年7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94号文予以注册,并已于2019年8月26日开始募集,原定场内募集截止日为2019年9月20日。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场内募集,场内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9年8月30日止,并自2019年9月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场内认购申请。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8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

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E金融B交易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19年8月28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521元,相对于当日0.67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27.01%。截止2019年8月29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6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基金代码:164907)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三、截至2019年8月29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

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9年8月30日起增加德邦证券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业务范围

1、自2019年8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德邦证券柜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交银行业、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策略回报、交银核心、交银消费新驱动、交银双息平衡、交银新成长、交银周期回报、交银沪港深价值精选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德邦证券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9年8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德邦证券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0.1折起的优惠,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德邦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德邦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德邦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德邦证券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德邦证券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德邦证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德邦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德邦证券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德邦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 武晓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联系人: 刘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