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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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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在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同时对外积极拓展业务,对内优化治理、夯实内部管理,通过内外双向并举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尽早摆脱困境、增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6,707,613.9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6,316,763.64元,降幅37.93%;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10,359.0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351,576.00元,降幅134.32%。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年初数和上年数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②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9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生产模式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石岩厂区搬迁及申报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议案》,公司将石岩厂区搬迁至广东省英德市东华镇华侨工业园新材料基地。工厂搬迁后,公司在广东省英德市租赁厂房作为新的生产基地,由于当前国家对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较高,对项目的安全、环保审批严格,因此审批周期长,要求提供申办资料较多,目前相关资质正在办理中。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连续性,精细化工业务的生产模式需要暂时从自主生产转变成授权代加工生产。

公司精细化工业务的核心工艺、核心技术、核心材料等仍然掌握在公司,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为公司独有,且公司与加工商均签订了严格的商业保密合约;同时公司已有较成熟的产品授权代加工的操作经验,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授权代加工生产管理体系,并和多家OEM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因此本次生产模式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精细化工业务授权代加工的生产模式为公司经营发展的过渡方案,公司具备生产制造的基础,具备足够的气雾剂生产及技术能力。目前公司正积极寻找适合精细化工业务使用的工业用地建设生产基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浩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投资的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2015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24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56,339,500股。公司非公开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6,339,468股,每股发行价格9.78元,募集资金总额1,528,999,997.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7,722,339.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21,277,65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8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07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注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更名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为15,450,192.59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收入179,151.77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96,871.00元,账户期末余额为14,032,473.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016年6月,公司、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君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0月,公司将“攀枝花市西区新庄村光伏生态修复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已并网“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20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及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公司将“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河光村渔光互补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为“江西省永新县高市乡樟木山20MW光伏发电站项目”,公司及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公司将“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 变更为“浙江24.6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金华市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兆晟”)、义乌市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永聚”)、新昌县兆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兆晟”)、兰溪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永晟”)分别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金华兆晟、义乌永聚、新昌兆晟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开设了专户,兰溪永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开设了专户),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金华兆晟、义乌永聚、新昌兆晟、兰溪永晟分别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各项目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公司将公司控股子公司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国胜”)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肥西国胜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肥西国胜已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6月,公司将在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 4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攀枝花市林光互补生态修复应用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变更为“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0月, 公司将存放用于“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 80%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变更至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所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9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改革创新发展 沟通互信共赢”一一深圳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9月3日15:30至17: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财务总监苏正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