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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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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新版医保目录、国家药价谈判、两票制、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等政策逐步落实,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医药产业正步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中医药法》已经正式实施,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同时,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应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刺激了人参及其他保健产品的消费需求,为积极应对挑战和抓住机遇,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慎重果断决策,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紧紧围绕“以中成药发展为企业的立足之本,人参产业、基因测序产业作为企业发展的排头兵”的战略方针布局发展健康产业,充分发挥公司的先进加工技术、人才资源,积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实现合理的结构调整,使中成药、人参产业、基因测序三大产业齐头并进,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企业持续健康良性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55.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1.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08%,2019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1、内控建设方面:内控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持续优化包括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和信息披露控制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持续落实,加强执行力度,以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别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引进国有资本战略投资者后,公司将会执行更加严格的内控制度,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2、研发系统方面:报告期内,药品方面,公司在研的中成药产品暴贝止咳口服液、消盆炎颗粒、元神安颗粒、桑麻口服液等产品均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同时公司对中成药产品消风止痒颗粒及补肾安神口服液等产品进行了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的研究工作。食品和保健食品方面,公司迪淳饮品完成了行政审批;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项目、人参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南极磷虾蛋白肽粉项目、人参南极磷虾蛋白肽粉项目完成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同时对已获得批准文号品种紫瑞片、紫瑞胶囊、芳芙颗粒、人参叶颗粒进行了延续注册申报;另外公司向吉林省中药管理局申报并得到批复,建立了野山参种子种苗繁育研究室。

3、生产质量系统:公司在生产管理方面开拓进取,努力拼搏,在药品生产、食品生产、人参皂苷精制、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生产管理系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通过目标和责任的明确、机构和制度的完善、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措施方法的制定落实、检查监测的有效跟进,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柳河医药产业园获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并于2019年4月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规定,经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公司柳河医药产业园获得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版《药品 GMP证书》,同年7月,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也相继获得了《药品GMP证书》。

4、销售系统方面:

中成药产品方面

(1)处方药:重点致力于团队架构建设、业务流程梳理、团队内训、制度建设、团队管理、销售管理及市场管理等方面,为实现短期三年营销目标和打造优质团队奠定基础,公司销售网络全国覆盖30个省份,市场增量空间巨大。公司制定的“大品种”在2019年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纯中药制剂四妙丸此前已经被列入《类风湿关节炎病症结合诊疗指南》推荐用药,并且进入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研究生规划教材《中医风湿病学临床研究》,提升四妙丸的学术地位,促进开发、提升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同时以四妙丸、藿胆片为主的30个品种入选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利于公司中成药产品进一步完善布局,更多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有望进一步开拓市场。

(2)OTC零售:报告期内,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批零一体化,商业公司和终端连锁将更加集中,连锁也是如此,根据“2018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数据显示,全国连锁门店数量占比在2018年底已经达到50%,加快了下游的集中和一体化,连锁终端需要大批战略供应商。

公司OTC市场销售坚持与“全国百强连锁药房”合作,与“东莞国药集团”、“云南一心堂”、“重庆桐君阁”、“吉林大药房”、“辽宁成大方圆”、“河北新兴大药房”、“甘肃众友”等终端占有率较高的主流连锁合作。从目前的合作情况来看,合作产品线越来越广,销售业绩已取得初步成果,奠定了二丁颗粒、小儿白贝、海贝胃疡、消风止痒等产品的主导地位。OTC市场的持续增量、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以及终端VIP联盟的建立和维护;2018年,公司制定了“终端VIP联盟”战略,2019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3)品种结构性调整。报告期间内,公司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了综合梳理,并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在以公司独家品种四妙丸、藿胆片、小儿白贝止咳糖浆为核心,打造精品国药系列。重点扶持优秀精品国药独家品种是调整产品结构的重心。品种结构性调整,是企业由内而外的调整,是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核心基础,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人参产品方面

(1)公司人参粗加工产品保持了稳定的销售;

(2)人参深加工产品方面,公司销售通过整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在队伍组建、渠道铺设、产品招商、区域拓展和品牌建设等一系列重要工作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特别是在核心市场建设、外围市场布局和专卖店体系拓展方面取得了突出进展,公司通过直营和客户联营的方式进行专卖店体系的拓展,完成了在长春新机场、延吉机场专卖店的招投标工作。

近年来,通过坚持自主研发和合作交流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公司对植物提取物、人参提取物、人参皂苷单体分离方法的研究、产品的开发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在人参深加工产品的研发、人参加工技术、人参基因测序等核心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突破。同时在高端人参食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打造人参高端食品产品,经过审慎市场调研、结合以长白山主峰海拔高度 2691 米和人参文化所创意推出的“参藏长白山2691”系列文化人参产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人参产品销售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与优质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公司正式启动打造以“药品、食品、保健品”三店一体具有紫鑫特色的第三终端,公司在巩固药品销售的市场基础上,全力开发和建设人参专柜,进一步推进人参产业的发展,并于2019年4月与哈尔滨国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哈尔滨健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虎林市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4家黑龙江省部分百强连锁药店及本地知名连锁药店签署了《人参专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进一步,拓宽公司人参产品的销售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的业绩增长,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按照通知的要求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的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债权投资”科目替代原准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新增“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替代原准则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的债权投资部分;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替代原准则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的股票投资部分。

(3)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4)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公司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本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吉林紫鑫医药产业园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于2019年3月7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吉林紫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于2019年4月15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吉林紫鑫汉麻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公司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春林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由监事王仁厚先生主持。

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及净利润无影响。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内容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原“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内容;新增“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的债权投资部分;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的股票投资部分。

3、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4、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始按照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进行的变更,只涉及对 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示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 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只涉及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及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