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61 公司简称:白云电器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120.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478.13万元,下降12.31%,主要原因为桂林电容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6,289.12万元,下降60.17%。主要是受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特高压重点工程建设及招投标推迟的影响。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9.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725.86万元,下降141.38%,主要原因为桂林电容的净利润为-4,480.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062.79万元,下降146.76%。桂林电容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特高压重点工程建设及招投标推迟,收入大幅下滑;二是桂林电容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毛利较低、成本较高的电压等级为220千伏以下的非特高压产品;三是为开拓特高压市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除桂林电容外,公司本部及其他参控股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持续聚焦基于大数据的全寿命周期工业互联网平台、城市轨道交通、特高压、数字化工厂等战略领域,强化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取得了重大突破:
1、新签合同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285%
2019年上半年,公司本部新签合同订单26.44亿,较同期增长285%,其中智慧轨道交通领域的订单增长1697%,为未来收入的大规模攀升奠定了扎实的订单基础。近年来,公司一改传统市场开拓模式,采用新兴的市场深耕创新方法:针对客户的需求痛点难点,以联合研发等形式多样的技术创新,率先在轨道交通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于2019年1月获得77亿供电系统设备总包的大额中标,上半年已完成合同签订17.74亿。
2、“基于大数据的全寿命周期工业互联网平台”取得重大业绩突破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电力设备领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研发,“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该项目”)是公司在总结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及控制领域的行业经验和广州地铁建设及运维的现实痛点的基础上,持续研发而形成的工业互联网系统平台。该项目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领域首次构建了健康评价体系,形成了剩余寿命预估技术方案,完善了在线监测体系,为运维检修模式从“计划修” 向“状态修” 转变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2019年1月,公司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供电系统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77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已签署合同17.74亿元,上述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成果,在轨道交通整线应用上取得了战略性突破,对公司2019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轨道交通行业全国市场开拓、公司在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管理、运维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有积极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属于最具代表性的大型配用电客户,不仅具有普遍的交流设备,而且具有行业特殊的直流设备,因此最具示范效应,该项目不仅可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供电领域,还可向其他发电、电网、工业用电等领域进行推广应用,能够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电站、电网、轨道交通等用电领域从投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的全寿命周期成本。
3、轨道交通市场持续突破,业绩覆盖率达到72%
《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将轨道交通设备作为十大重点领域之一,全国60座城市正在积极着手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远景规划建设总里程1159公里。公司从研发、市场、产品、服务四个维度,全方位持续深耕轨道交通市场,销售业绩持续稳定增长。2019年上半年,公司新开拓武汉、金华-义乌-东阳两大轨道交通市场,新中标轨道交通订单3.01亿元(不含广州地铁77亿订单)。至此,公司轨道交通业绩已覆盖全国26个城市,在已开通的36个轨道交通城市中,业绩覆盖率达到72%。
4、聚焦特高压,迎接特高压新一轮建设高峰
2018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快5条特高压直流、7条特高压交流、2条常规直流/背靠背直流建设,未来三年有望拉动2000亿元以上输变电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电容作为市场份额连续多年稳居行业前两名的特高压电力电容器生产厂商,根据市场形势,2019年度执行“聚焦特高压”的经营策略。
2019年上半年,受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特高压重点工程的建设及招投标时间均有所推迟、大部分线路尚未开始招投标的影响,虽然桂林电容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已招标的特高压项目中全部中标,但尚未实现收入,致使桂林电容2019年上半年收入、利润同比大幅下滑。
国内市场,桂林电容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2019年上半年公告的重大工程项目中,中标总额为21837万元,排名行业首位。中标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电网 “青海-河南、陕北-武汉±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张北-雄安、驻马店-南阳1000kV特高压工程”,南方电网 “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 “云贵互联通道工程及高肇控保改造工程”等。
国外市场,桂林电容2019年上半年完成土耳其600兆瓦背靠背换流站项目交流滤波器的生产及交付,合同总额为4,199.2万元;巴基斯坦默蒂亚里一拉合尔±660kV超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直流滤波器和CVT正在生产中,合同总额为18,236.9万元。
5、数字化工厂进入正式运营状态
公司投资5亿元建成的具有国内外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数字化工厂,2019年上半年正式投产进入运营状态,成为联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数字化运营平台,实现生产全过程自动化、柔性化及智能化。全面投产后,将实现产能40亿元、人均产值600万元、生产效率提高50%以上,能快速高效地响应客户交付及服务需求,为系统集成的大额中标及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智能制造根基。该项目被认定为2018年广东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获得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专项立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9-065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岭南路18号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4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德兆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王卫彬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胡明聪先生、王义先生、黄楚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凯、孙泳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9-061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按照规定提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名,实到参与会议表决的董事共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云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9-062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按照规定提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彬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云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9-063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相关规定,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项目: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2、利润表项目:将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从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9-064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
号线二期供电系统设备采购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702,426,411.23元
●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合同履行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1),确定公司为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供电系统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上述中标项目包括以下10条线路:三号线东延、五号线东延、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
为便于项目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上述中标项目按线路分别签订合同。公司已于2019年4月9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2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2)、《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线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8)、《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9)、《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2.买卖双方:
“买方”、“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背景: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供电系统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主要目标是实现“供货-运维服务一体化”,提高系统总体质量、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
4.合同目的:加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工程的实施、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公共产品质量、维护各方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
5.合同范围:供货及伴随服务
供货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工具、仪器、软件、技术文件和相应材料;伴随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设计、安装督导、调试督导、提供技术援助、培训、质量保证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6.线路建设期:2017年-2022年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
2.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资本:5842539.674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6.实际控股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7.广州地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702,426,411.23元
(二)结算方式
1.预付款:合同货物及伴随服务总价款的10%;
2.进度付款:合同货物及伴随服务总价款的20%;
3.到货付款:
(1)设备材料总价的45%;
(2)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合价总价的60%;
4.安装督导付款:
(1)安装督导开始付款:服务费总价的35%;
(2)安装督导完成付款:服务费总价的25%;
5.预验收付款
(1)预验收完成后但结算未完成付款:设备材料总价的15%;
(2)预验收完成且结算完成付款:合同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5%;
6.最终验收付款: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
(三)生效条件: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四)合同签署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五)争端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先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即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七)合同变更
1.甲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工程需要,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通知,在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修改/补充;
2.如果合同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格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可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
3.市场价格波动调整
合同执行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率大于5%或小于-5%,合同价格可以作相应调整,主要原材料范围包括:铝材和铜材。
4.合同变更/修改时,合同甲乙双方按下述方式确定调整合同价格:
(1)对合同中已有项目的增加或删除,按合同已列明的单价计算调整合同价格;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如多条线路或同一线路中有多个单价的,设备数量增减加时按中标价修正原则确定的单价进行调整。
(2)对合同中已明确并有定价的选项及替代方案,按合同列明的相应的金额计。
(3)对合同中尚未明确和定价的选项及替代方案,其金额须由合同甲乙双方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协商确定:
(A)根据合同规定的原则计出总价;
(B)根据合同中类似货物单价和/或单位费率计算而计出总价;
(C)根据合同价格类推和/或按比例计算而计出总价;
(D)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成本确定。
如果甲方决定变更,乙方应有权得到下列付款:
(A)由于此类变更而使部分已实施的工程变为无用而导致的费用;及
(B)对已经制造或正在制造的设备进行必要改动的费用,或对任何已做但因此类变更而必应进行改动工作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甲方应在此基础上确定费率或价格,并考虑到有部分资金乙方可以从第三者得到补偿的情况。
(八)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甲乙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时的终止和甲方违约时的终止;
(3)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4)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变化造成的合同解除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如出现这种情况,甲方已收货的产品验收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货物价款;半成品及已购原材料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应做好技术资料的移交。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签订合同金额合计702,426,411.23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24.13%。
本次合同签订,标志着公司《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成果,继在广州轨道交通三号线嘉禾望岗地铁站、四号线南沙港客运站地铁站试点运行后,在轨道交通整线应用上取得了战略性突破,对公司2019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轨道交通行业全国市场开拓、公司在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管理、运维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提升有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2.项目综合建设周期暂定为 2017-2022年陆续建设完成并开通,客户可根据线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期计划进行调整,具体线路的建设和开通日期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工期计划延后的风险,对收入确认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